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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梅州市民政局 通知公告 2016年民政工作计划
2016年民政工作计划
来源:梅州市民政局   时间:2016-01-19 17:25:53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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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民政工作计划

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我局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认真贯彻市委黄强书记到市民政系统调研的讲话精神,突出重点,依法行政,积极做好新常态下的基本民生改善工作,提高为民服务水平,为加快梅州振兴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一)提高底线民生保障水平。一是提高城乡低保、五保、医疗救助水平。城镇、农村低保补助水平分别从每月375元、173元提高到419元、191元;农村五保供养标准提高到所在县(市、区)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以上;城乡医疗救助人均补助标准从每年1556元提高到2178元,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救助比例提高到70%以上。此外,完善医疗救助制度,落实临时救助政策,继续加强社会救助管理和敬老院建设、安全管理工作。二是积极应对新生灾害。加大救灾资金投入,积极应对汛期新生自然灾害,完善报灾工作,加强业务指导,高质量完成灾情报送工作。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继续推进减灾示范社区、避护场所和县级救灾物资仓库建设。

(二)加快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一是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加大居家养老服务示范中心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点)建设力度,开展以生活照料、家政服务、精神慰藉、医疗保健、紧急救援等为主要内容的居家养老服务,为生活在家中的老年人,特别是空巢老人提供专业化和个性化服务。二是加大对民办养老机构的政策资金支持。三是继续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做好市养老示范中心项目建设工作。四是继续推动“银龄安康行动”老人意外伤害保险参保覆盖率达到省下达的目标。

(三)扎实抓好优抚安置工作。一是抓好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提标工作,并保证各项经费通过社会化发放及时足额落实到位。二是加强军供站和复退军人医院管理及项目建设,提升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三是继续抓好烈士纪念设施的修缮和零售烈士墓的迁建工作。四是扎实做好复退军人稳定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四)激活社会组织活力。一是强化社会组织孵化基地管理。通过规范运行机制、健全管理体制、注重发挥作用,切实加快推进入驻社会组织的培育与发展,带动全市社会组织向规范化健康发展。发挥孵化基地的辐射作用,推动其他社会组织进入良性发展的轨道。二是加强对社会组织自律行为的监管,继续全面推进社会组织行业自律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三是开展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尽快出台各类社会组织等级评估评分细则。

(五)进一步推进基层治理和服务创新工作。一是加强指导蕉岭县开展“村民自治创新改革示范工程”和“农村社区建设”等试点工作,按照试点工作方案有序开展相关工作,并及时总结提炼其成功经验和做法。二是积极开展基层治理公共服务相关工作,进一步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规范建设。三是切实做好2017年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前期筹备工作。

(六)加快推进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继续加强对各县(市、区)开展“二普”工作的指导协调,加快推进全市“二普”工作进度,争取在2016年底完成普查工作的基础任务。此外,扎实做好梅州河源行政区域界线第三轮联检和地名公共服务常规工作。

(七)充分发挥“三社”(社区、社会组织和社工)联动模式,深入开展社工工作。在梅江区江南街道办推进2个社区开展“三社联动”试点,通过完善社区治理、培育社区社会组织、强化社工专业人才使用等措施,进一步创新社区治理、完善社区服务体系、巩固党执政基础,建立“三社联动”运行机制;加大社会工作宣传力度,培育壮大本土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出台我市《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在设置社工人才岗位、加大政府购买力度等方面为社工人才提供平台。

(八)全力推进专项社会事务工作。加强指导,着力提高五华县的遗体火化率,力争全市遗体火化率达100%;继续加大镇、村公益性骨灰存放设施建设力度,力争到2016年底,全市各乡镇设立的公益性骨灰存放设施数量有较大增加;加快等级殡仪馆创建工作进度,切实加强公益性公墓的整改、监管力度。争取建立全市“事实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落实全市“事实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各项保障政策措施。积极稳妥地开展婚姻登记机关标准化申报工作,争取明年再增加一个县获评国家3A等级。继续深化“流浪孩子回校园”专项行动和开展救助机构“开放日”活动。

(九)加强作风建设,提升干部队伍综合素质。一是强化学习。要切实抓好每月学习制度和政治、法治教育,提高民政干部自身素质和依法行政工作能力。二是强化自身能力建设。要积极做好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前培训、养老护理员、基层灾害信息员培训等工作,不断提高服务和科学管理水平。三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召开民政系统财务工作会议,加强计财工作的规范管理牢固树立民政为民理念,继续以建设“三型”(法治型、服务型、清廉型)民政为目标,勤政廉政、真抓实干,保持政治定力,坚守责任担当,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

同时,认真抓好福彩销售和民政福利机构消防安全工作。

梅州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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