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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梅州市民政局 通知公告 关于举办梅州市社会组织《慈善法》和管理制度改革宣传贯彻培训的通知
关于举办梅州市社会组织《慈善法》和管理制度改革宣传贯彻培训的通知
来源:梅州市民政局   时间:2016-08-20 17:12:33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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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梅州市社会组织《慈善法》和管理制度改革宣传贯彻培训的通知

各县(市、区)民政局、各社会组织: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慈善事业的发展,弘扬梅州特色慈善文化,及贯彻落实中央和省有关社会组织管理的重大决策部署,根据《民政部关于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的通知》(民发〔201651号)及省民政厅(粤民办函〔2016230号)文件的精神要求,经研究,今年由我局委托市嘉应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市民政局社会组织孵化基地)举办全市社会组织《慈善法》和中央及省关于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文件宣传贯彻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民政局部门登记的社会组织的负责人、秘书长、财务或办公室人员,每单位限额3人。

二、培训时间

201692日(星期五)上午,报到时间为上午8:309:00

三、培训地点

梅州市东山教育基地剑英图书馆一楼多功能会议厅。

四、培训内容

1.《慈善法》详细解读;

2.社会组织如何规范开展慈善活动。

3.学习贯彻中央、省关于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文件

五、培训方式

由嘉应学院教授、社会组织管理负责人进行集中上课模式开展培训。

六、报名方式

通知发布日开始接受报名,请参加单位将报名人员名单打印或手写在报名表上并加盖公章后,于2016826日前传真至服务中心。

传真:2287918

七、其它事项

1.请各县(市、区)积极动员组织社会组织派员参加培训。

2.此次培训由市嘉应社会组织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免费培训,其它费用自理。

八、联系方式

市嘉应社会组织服务中心2287918


梅州市民政局

2016820

梅州市社会组织《慈善法》及管理制度改革宣传贯彻培训报名表

单位名称(盖章)

参加人员名单

姓名

职务

联系电话





备注:

请参加单位将报名人员名单打印或手写在报名表上并加盖公章后,于2016826日前传真或发邮件至市嘉应社会组织服务中心。真:2287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