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民社函〔2016〕51号
关于开展全市性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的通知
各市级社会组织:
为贯彻落实民政部《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39号)精神,根据市民政局《梅州市民政局社会组织评估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就2016年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通过开展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引导社会组织健全以章程为核心的内部管理制度,完善法人治理,优化组织功能,强化规范运作,积极发挥作用,推进社会组织诚信自律建设,提高社会组织公信力,达到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评估目的。评估结果将作为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有关部门予以鼓励扶持的重要参考依据。
二、主要事项
(一)评估对象。在梅州市民政局注册登记满两个年度,未
参加过等级评估或获得评估等级满3年有效期的社会组织均可申请参加评估。
社会组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估机构不予评估:
1.上年度未参加年度检查的;
2.上年度年度检查不合格或者连续2年基本合格的;
3.上年度受到有关政府部门行政处罚或行政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
4.正在被有关政府部门或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
5.其他不符合评估条件的。
(二)评估内容。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按照社会组织的不同类型分类实施,依据《梅州市社会组织等级评估评分细则(试行)》,从依法依规、规范运作、能力建设、内部治理、发挥作用、工作绩效和社会评价等方面对参评社会组织进行综合评估。
(三)评估等级及管理。评估满分为1000分,分5个等级,由高至低依次为:
5A级(AAAAA),得分在951分以上。
4A级 (AAAA),得分在901分以上950分以下。
3A级( AAA ),得分在801分以上900分以下。
2A级 (AA),得分在701分以上800分以下。
1A级( A ),得分在700以下。
评估等级有效期5年。实行随机抽查、动态管理机制,发现评估中弄虚作假、实际情况与评定等级不符的,由市民政部门取消评估等级,并通报批评。获得4A、5A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在年度检查时,可简化年度检查程序。获得3A以上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可优先接受政府职能转移、政府购买服务和资助。
(四)评估方法。实行分级评审。申报3A以上评估等级的,实行单位自评、评估专家组初评与市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终评的方式,采取资料审查与实地检查相结合、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申报1A、2A评估等级的,在单位自评的基础上提交参评资料及佐证材料,经评估工作组审查通过后,报市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审核并确定评估等级。
(五)评估机构。梅州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委员会负责统筹协调评估管理工作,研究解决评估工作中遇到的重大事项和问题。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委员委托梅州市嘉应社会组织服务中心负责制定评估实施方案、组建评估专家组、受理全市性社会组织等级评估的申请、联系申请参加评估的社会组织、组织评估专家实地考察社会组织等工作。
(六)评估程序。社会组织等级评估遵循社会组织参评资格审核、被评估单位自评、评估专家考察初评、评估委员会终评、评估结果公示、发布评估等级公告,颁发证书牌匾的程序进行。
三、评估程序
(一)预报名阶段:2016年11月
申请参加评估的社会组织登录梅州市社会组织信息网(http://shzz.mzmzj.gov.cn)或梅州市嘉应社会组织服务中心(http://www.mzsso.org/),查看等级评估相关要求,下载等级评估材料。填写《梅州市社会组织等级评估预报名申请书》(附件2),一式两份签名盖章,在2016年11月15日前,提交至评估机构进行参评资格审查,审查结果在以上网站公布。
(二)培训阶段:2016年12月
通过参评资格审查的社会组织参加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培训,具体时间地点由评估机构另行通知。
(三)自评阶段:2017 年1月至2月
参评社会组织根据《梅州市社会组织等级评估评分细则(试行)》(附件1),从依法依规、规范运作、能力建设、内部治理、发挥作用、工作绩效和社会评价等方面进行自评,根据自评结果形成自评报告。
填写《梅州市社会组织等级评估申报表》(附件3),一式两份签名盖章,在2017年2月1日前,将评估申报表与自评报告提交至评估机构,并缴纳评估费用。
(四)评估材料准备阶段:2017年2月至4月
参评社会组织根据《梅州市社会组织等级评估评分细则(试行)》要求,开展调查,准备评估证明材料,逐条对照,整理装订成册,在2017年4月15日前,提交至评估机构。
(五)专家评审阶段:2017年4月
随机从市社会组织评估专家库抽取评估专家,组建由政府部门、研究机构、高等院校、社会组织、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有关专业人员的评估专家组,对符合参评资格的全市性社会组织进行初评和实地考察,将初评意见报送评估委员会。
(六)评委终评阶段:2017年4月
召开市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委员会议,听取社会组织等级评估专家组的初评汇报,审核初评意见,作出结论并确定评估等级。
(七)公示颁证阶段:2017年5月
评估委员会向社会公示审核结果,受理复核申请和举报。由市民政局统一颁发等级证书,为获得3A及以上等级的社会组织颁发等级牌匾。
四、评估费用
参加评估的社会组织在提交报名表后,将评估费用7400元(包含培训费、专家费、咨询费、资料费等)转账至市嘉应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并将转账凭证扫描发送至服务中心邮箱。
户名:梅州市嘉应社会组织服务中心
开户行:梅县客家村镇银行股份公司华南支行
账号:6683 0000 0211 5000 10
五、评估奖励
评估获得3A及以上等级的社会组织,由市民政局给予评估补贴7400元:
六、评估要求
(一)提高认识,积极参评。开展等级评估是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完善内部治理、增强服务功能的一项重要举措。各社会组织要高度重视,切实把等级评估作为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的重要内容,结合实际,认真研究,精心准备,积极参加评估。
(二)对照要求,认真准备。参评的社会组织要严格按照评估工作具体要求,认真做好自查自评工作,如实提供有关信息和资料,按期报送评估材料。同时,要按照要求积极配合评估专家组的现场评估工作。
(三)分析研究,总结提高。参评的社会组织要针对评估中出现的问题认真总结分析,找出不足和原因,切实加强自身的规范化建设,提升社会组织的能力和服务品质。评估机构要及时总结经验,不断完善评估机制,充实评估内容,提高评估水平。
七、联系方式:
梅州市嘉应社会组织服务中心
地址:梅州市梅江区江北汉酒路6—15号
电话:2287918、13923011850
联系人:朱宝寿、曾志宏
附件:评估材料等相关附件请在梅州市民政局、梅州市社会组织信息网和梅州市嘉应社会组织服务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栏自行下载。
梅州市民政局
2016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