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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梅州市民政局 通知公告 广东省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启动今年第10号台风“莲花”救灾预警响应的紧急通知
广东省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启动今年第10号台风“莲花”救灾预警响应的紧急通知
来源:梅州市民政局   时间:2015-07-08 15:59:26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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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气象部门预报,今年第10号台风“莲花”于7月8日7时中心位于汕头东南方约290公里的南海东北部海面,将于8日夜间到9日上午在汕尾到福建厦门沿海地区登陆,较大可能在粤东登陆,粤东市县和沿海海面有9级-11级大风,粤东地区有暴雨到大暴雨局部特大暴雨,惠州、深圳、梅州、河源有暴雨局部大暴雨。为有效应对台风“莲花”,最大程度减轻灾害损失,依据《广东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省减灾委、民政厅决定于7月8日10时紧急启动台风“莲花”救灾预警响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台风“莲花”防范应对工作
  各有关地区民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台风“莲花”的防范应对准备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提前安排部署,进一步细化工作要求,明确工作措施,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工作部署到人、责任落实到位。

  二、及时启动救灾预警响应

  各有关地区民政部门要加强与气象、水利、国土、海洋渔业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密切跟踪台风移动路径和天气变化趋势,落实各项防范措施。根据台风及灾情发展,及时发布预警预报信息,提前派出工作组赴台风可能影响较重的地区,检查指导落实各项应对准备措施。
  三、积极协助转移安置避灾、避险人员

  各有关地区民政部门要坚持以人为本,把保障群众生命安全摆在首位,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可能影响区域群众的紧急转移工作,尤其是配合做好低保户、五保户、留守儿童、独居老人、外来务工人员等群众的避险转移。及时开放应急避难场所,充分利用学校、村(居)委会办公场所、体育场馆等设施妥善安置转移群众,切实保障紧急转移群众的基本生活。
  四、加强应急值守

  各有关地区民政部门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通讯联络畅通。强化灾情统计与会商,确保灾情数据准确、详实。严格按照民政部《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制度》要求,准确、及时、快速收集上报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遇到重大灾情,要及时处置,做到不迟缓、不延误。
  五、抓好救灾应急物资储备等救灾准备工作

  各有关地区民政部门要及时做好救灾物资储备工作,抓紧补充必要的生活类救灾物资,确保一旦灾害发生,救灾物资能够第一时间运抵灾区,保证受灾群众得到及时救助。视情启动救灾应急响应,调运发放救灾物资,安排下拨救灾资金,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省救灾物资储备中心和省级救灾物资储备仓库要切实加强应急值守,安排值班人员,做好救灾物资的检查、补充、调拨等准备工作。(省民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