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宗教工作方针政策,提升基层宗教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强化各级干部和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的法治意识,7月16日,兴宁市举办宗教政策法规培训班。兴宁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市政协党组副书记许杰浩出席活动,兴宁市委统战部、各镇街及全市宗教活动场所相关负责人等150余人参加培训。
培训班上,梅州市委党校教授和梅州市宗教事务中心干部,分别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宗教政策法规解读两大主题授课,通过丰富的内容、透彻的分析和典型的案例,帮助参训人员加深对宗教政策法规的理解,为规范场所管理、依法开展活动提供有效指导。
许杰浩强调,要坚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宗教工作的特殊重要性,统筹运用思想教育、文化浸润、政策引导、行政管理、法治保障等多元手段开展系统治理,牢牢掌握宗教工作主动权。要坚持强化法治思维,准确把握《宗教事务条例》《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的核心要义,加强宗教事务治理法治化,依法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教职人员、宗教活动的管理。要加强宗教团体自身建设,不断提升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的能力,推动全面从严治教深入开展,切实维护宗教领域和谐稳定,为奋力再造一个新兴宁作出更大贡献。
(兴宁市委统战部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