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
    字体:
    对比度:
梅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梅州市农业农村局 通知公告 《梅州市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机构 > 市农业农村局 > 通知公告
《梅州市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来源:农机办   时间:2020-10-15 10:33:52   浏览:-
字号:

  6月22日,梅州市人民政府印发《梅州市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推动我市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全面高质高效转型升级发展。

  一、制定背景

  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国发〔2018〕42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粤府函〔2019〕428号)精神,推动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全面高质高效转型升级发展。

  二、制定依据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国发〔2018〕42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粤府函〔2019〕428号)。

  三、主要内容

  《方案》包括八个部分,即总体目标、推动农机装备产业发展、着力推进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大力推广先进适用农机装备与机械化技术、积极发展农机社会化服务、着力改善农机作业基础条件、加强农机人才培养、强化组织领导。

  (一)第一部分,总体目标

  《方案》对标省政府文件精神,立足我市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发展现状,结合我市农业产业特色,提出到2020年底,全市农机总动力达到133万千瓦,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53 %,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72.3 %。;到2025年底,全市农机总动力超过140万千瓦,全市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56%,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80 %,农机具配置结构趋于合理,农机作业条件显著改善,覆盖农业产前产中产后的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基本建立,特色经济作物关键环节机械化生产体系初步形成,设施农业、畜牧养殖、水产养殖和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取得明显进展。

  (二)第二至第七部分,具体要求

  第二部分积极推动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解决提升农机装备技术创新能力,支持农机生产企业协同发展,加强农机装备产品质量监管。

  第三、四部分着力推进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和大力推广先进适用农机装备与机械化技术。解决加快补齐全程机械化生产短板,协同构建高效机械化生产体系,加强新机具新技术示范推广,推动智能农机示范应用,提高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能力。

  第五、六部分积极发展农机社会化服务和着力改善农机作业基础条件。解决大力发展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推进农机服务业态创新,推进农田“宜机化”改造,改善农机发展配套设施条件。

  第七部分加强农机人才培养。解决健全新型农业工程人才培养体系,加大对农机人才队伍的培养力度。

  第八部分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组织实施机制,落实地方政府责任。

  每一条要求均列明责任单位。

  四、坚持对标对表,总体制度框架与国家、省级规定做到“一个步调”。

  本《方案》结合梅州市实际,实施方案与粤府函〔2019〕428号文件总体保持一致,确保推动我市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全面高质高效转型升级发展。

  梅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10月14日

  相关链接:《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的通知》

    梅市府函〔2020〕127号 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