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农业部关于做好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官方兽医资格确认工作的通知》(农医发〔2011〕25号)及《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官方兽医资格确认条件的函》(农办医函〔2015〕1号)有关规定,现对市、县农业农村局逐级审核的16人的官方兽医资格确认及21人的官方兽医资格取消予以公示。
一、通过行政确认并经网上公示无异议的,确认或取消其官方兽医资格。
二、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邮件的形式,向梅州市农业农村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要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三、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四、公示时间从2020年12月18日起到12月28日止,共7个工作日。
五、公示联系方式:梅州市农业农村局,地址:梅州市嘉应中路42号,邮编:514021,电话:0753-2280864,传真:0753-2280873,电子邮箱:mztzgl@163.com.
附件:2020年梅州市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官方兽医资格拟确认和取消人员名单(第二批)
梅州市2020年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官方兽医资格确认和取消人员名单(第二批).xls
梅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