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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 (梅州市植保植检站)
来源:植保植检站   时间:2017-01-24 12:02:57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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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梅州市植保植检站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梅州市植保植检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梅州市植保植检站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梅州市植保植检站概况

梅州市植保植检站2017年度部门预算

一、主要职能

梅州市植保植检站为梅州市农业局下属的正科级事业单位,人员经费由市财政核拨。内设业务股和人秘股。主要职能:1、参与拟订全市植物保护、植物检疫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市植物保护、植物检疫体系建设的相关工作;2、承担植物检疫、疫情监测和防控工作;3、承担农药安全使用技术的推广应用工作;4、承担农业有害生物监测、预报、监督防控及植保技术的试验、示范工作;5、承担外来农业生物鉴定和风险评估的相关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列入部门预算编制的编制数为4人,实有在职人员6人,离退休人员5人,全部为财政核拨人员。

第二部分

梅州市植保植检站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梅州市植保植检站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总预算114.73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包括:财政拨款收入的农林水事务支出63.0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83万,医疗卫生支出2.4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36万元,项目支出0.49万元。

二、关于梅州市植保植检站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总预算114.73万元,2016年支出决算161.52万元,2016年执行数减少46.79万,主要是使用以前年度项目支出结转结余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农林水事务(类)支出63.06万元,占54.9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3.83万元,占29.49%;医疗卫生(类)支出2.49万元,占2.17%;住房保障(类)支出15.36万元,占13.39%。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农林水事务(类)2017预算数为63.06万元,比2016年执行数116.39减少53.33万元,减少85.57%,主要是项目支出,为委托业务费,其中平远20万元,蕉岭10万元,大埔15万元及购买农药。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2017预算数为33.83万元,比2016年执行数31.59万元增加2.24万元,增加6.62%,主要是退休费增加,财政拨款预算相应增加。

3.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2017预算数为2.49万元,比2016年执行数2.31万元增加0.18万元,增长7.22%,主要是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提高,财政拨款预算相应增加。

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7预算数为4.65万元,比2016年执行数3.92万元增加0.73万元,增长15.7%,主要是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提高,财政拨款预算相应增加。

5、住房保障(类)城乡社区住宅(款)其他城乡社区住宅支出(项)。2017预算数为10.70万元,比2016年执行数5.13万元增加5.57万元,增长52.06%,主要是增加住房维修和物业补贴,财政拨款预算相应增加.

三、关于梅州市植保植检站2017年度一般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梅州市植保植检站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14.24万元,

其中:

人员经费108.1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 、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物业服务补贴、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6.1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四、关于梅州市植保植检站2017 “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支出2.7万元,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2016年支出0元,无增减。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2.5万元,无公务用车购置包括:公务车保有量1辆,全年运行维护费支出2.5万元。与2016年相比无增减,原因主要是严格按规定执行。

3.公务接待费0.2万元,比2016年预算一样,原因是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

五、关于梅州市植保植检站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的说明

梅州市植保植检站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关于梅州市植保植检站2017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梅州市植保植检站所有收入和支出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农林水事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梅州市植保植检站2017年收支总预算114.73万元。

七、关于梅州市植保植检站2017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梅州市植保植检站2017年收入预算114.73万元,均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4.73万元。

八、关于梅州市植保植检站2017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梅州市植保植检站2017年支出预算114.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4.24万元,占99.57%;项目支出0.49万元,占0.43%。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梅州市植保植检站事业单位的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14万元,比2016年预算一样。主要原因是人员和公用经费没有变。

(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的说明

无此项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17年梅州市植保植检站有车辆1辆,为一般公务用车,与2016年持平。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本单位无绩效评价项目。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主管部门拨付的补助经费及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经费的支出。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及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及特殊岗位津贴等。

五、“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

植保植检站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