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23〕13号)文件规定,我市开展了2023年度梅州市“南粤家政”项目制培训市直承训机构的遴选工作,按照各培训机构提交的培训计划表并结合遴选得分分配培训任务,现将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8月14日起至2023年8月18日止,共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在公示期限内,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需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逾期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梅州市就业和人才管理中心
地址:梅州市梅江区新中路9号
联系电话:0753-2302958 传真:0753-2245616
附件:2023年度梅州市“南粤家政”项目制培训市直承训机构培训任务分配表
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14日
附件
2023年度梅州市“南粤家政”项目制培训
市直承训机构培训任务分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