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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度梅州市“南粤家政”项目制培训市直承训机构培训任务的公示

时间:2023-08-14 14:50:17
来源:本网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23〕13号)文件规定,我市开展了2023年度梅州市“南粤家政”项目制培训市直承训机构的遴选工作,按照各培训机构提交的培训计划表并结合遴选得分分配培训任务,现将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8月14日起至2023年8月18日止,共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在公示期限内,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需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逾期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梅州市就业和人才管理中心

  地址:梅州市梅江区新中路9号

  联系电话:0753-2302958    传真:0753-2245616

  

  附件:2023年度梅州市“南粤家政”项目制培训市直承训机构培训任务分配表


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14日



附件

2023年度梅州市“南粤家政”项目制培训

市直承训机构培训任务分配表

序号

机构名称

培训工种

分配培训任务数

(人)

1

梅州市嘉应职业培训学校

母婴生活照护

100

家政服务员

(母婴护理员)

200

养老护理员

200

2

梅州市三立职业培训学校

母婴生活照护

300

3

梅州市一家网职业培训学校

母婴生活照护

300

4

梅州市客家妹子家政职业培训学校

母婴生活照护

120

5

梅州市客都天川职业培训学校

母婴生活照护

300

6

梅州市花城职业培训学校

母婴生活照护

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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