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三项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南粤家政”星级服务人员和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粤三项办〔2022〕15号)和市三项工程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2年梅州市“南粤家政”星级服务人员和企业认定工作方案的通知》(梅市三项办〔2022〕5号)要求,通过个人(单位)申报,各县(市、区)人社部门实地核验及初审上报,市人社局书面材料审核等程序,拟认定刘伟霞等18人为一至三星级“南粤家政”服务人员,梅州颐诚医养结合医院有限责任公司等3家企业为一至三星级“南粤家政”服务企业(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如对拟认定人员或企业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或电话形式向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和人才管理中心反映。反映情况必须使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匿名信函或电话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2年8月25日至2022年8月31日(五个工作日)
受理单位:梅州市就业和人才管理中心
地址:梅州市梅江区新中路9号
联系电话:0753-2302958 传真:0753-2245616
附件:拟认定2022年一至三星级“南粤家政”服务人员和企业名单
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8月25日
附件
拟认定2022年一至三星级“南粤家政”服务人员和企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