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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通知公告 省级工作部门评选表彰拟推荐对象公示
省级工作部门评选表彰拟推荐对象公示
来源:本网   时间:2022-12-05 17:54:30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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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上级通知精神,经基层推荐、领导集体研究,拟推荐梅州市兴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为省级工作部门评选表彰先进集体,彭思学、蔡谊燕、张智杰3位同志为省级工作部门评选表彰先进个人。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就拟推荐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2月6日至12月16日。

  如对拟推荐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工作日内向梅州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执法监督科)反映。

  反映形式为当面、电话、信函,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提供具体线索或事实依据。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2128116  传真:2128115

  地址:梅州市新中路82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执法监督科

  邮政编码:514021

  附件:1.评选条件

             2.拟推荐对象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