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人事局各科(室)工作程序与承诺制度
时间:2010-04-20 16:12:20
来源:本网
为进一步改进机关工作作风,增加办事透明度,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实行各科(室)工作程序公开和社会服务承诺制度。
办公室工作程序与承诺制度
一、文件收发:急件当天送达领导或科室处理;各科室交投信件当天发出。
二、文件打印:视急缓程度,以不影响工作为原则,按安排时限,准确及时打印。
三、起草综合性文件:在接受任务后,一般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急件材料,按领导要求时间内完成。起草年度工作意见、年终工作总结,在资料收集齐全后,一般在5~7个工作日内完成。起草汇报材料在资料收集齐全后,根据工作量大小,一般在2~4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财务工作:要严格按制度及财经纪律管理。经费报销按有关审核审批后,随到随办。
五、后勤服务工作,在勤俭节约的原则下做到急事急办、难事巧办。
综合计划科工作程序与承诺制度
一、增人指标的下达及《增人计划卡》的核发:应报送局级主管部门签署意见的申报函件,内容包括:单位性质、编制数、现有人数、职位余缺、增人原因、增人对象的基本情况、增编批复、任职通知,报局同意后即办理。
二、人员结构调整:同局属下同性质单位不涉及迁户粮的同类人员内部调整,由主管局提交《关于局内人员调整的函》一式两份,在2个工作日内报局领导同意后即批复。
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调动:应报送《增人计划卡》、《工人商调表》一式两份,经局领导批准后即办理。
四、工资基金年审:应报送《工资总额计划审批表》一式两份,《人员信息表》及各种年底统计表,当日办复。
五、核增工资基金:应报送《增人计划卡》或调整人员的函,或《机关事业人员工资变动表》、《人员信息表》一式两份,《工资基金变动表》一式叁份,随到随办。
六、核减工资基金:应报送《工资基金变动审批表》一式叁份及《退(离)休通知书》或《调动通知书》复印件,《人员信息表》一式两份,随到随办。
公务员管理科工作程序与承诺制度
一、任免工作:市政府组成人员的任免,有关材料应提前5~10天呈报市人大。由市政府任免的人员,在接到提名通知后,2~3天内报请市政府审批。
二、公务员转任:收到《国家公务员调任、转任呈报表》等有关材料后,即进行审查,材料不全的2天内通知有关单位补材料。补齐后提交下一次局长办公会研究,并将研究意见在2天内答复有关单位或办理有关手续。
三、年度考核工作:各单位报年度考核有关表格(一式三份),并附上优秀、基本称职、不称职人员名单、材料,一星期内审核确认批复。
四、奖励工作:有关部门评选、推荐上报省、市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材料齐全即办理报批等手续。
五、辞职辞退工作:行政机关在做出辞退处理决定的15日内将《辞退国家公务员审批表》和辞退批复抄送政府人事部门备案。县级以下国家行政机关辞退国家公务员,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县(市、区)人事局抄报市人事局备案,每年二月底前书面和汇总上报省人事厅。
六、军队转业干部的安置:在市直和省属驻梅单位安置的营以下干部和技术干部由市军转办提出分配方案,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后报市领导审批;各县(市、区)安置的转业干部,由各县(市、区)定职定位后,报市军转办审核。转业干部和随调家属要在规定的时间内落实接收单位,同时发出报到通知。自主择业转业干部退役金发放按省有关文件规定办理。
七、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职数审核工作:收到《国家公务员非领导职务(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职数审核表》等有关材料后,即进行审查。提交下一次局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后2天内批复呈报单位。
八、国家公务员职位分类、轮岗、竞争上岗、回避、纪律、惩戒、申诉控告、辞职辞退等按有关具体规定执行。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工作程序与承诺制度
一、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和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人选的选拔推荐工作:按规定条件,由基层单位逐级推荐选拔,组织同行专家评议,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后,报市政府领导审定并按规定时间报省参评。
二、推荐送评高级专业资格工作:材料齐全具备资格条件的,申报人数少于50人的在三个工作日内、人数多于50人的在五个工作日内报局领导同意后,即报送省相关专业高评委会评审。
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审批发证工作:按评审工作程序,各专业评委会报送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经局领导同意后,报省核发证号,在三个月内完成资格审批和发证工作。
四、核发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工作:材料齐全具备资格条件的,申报人数在100人以下的在三个工作日内办妥,100人以上的在5个工作日内办妥。
五.办理全国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职业)资格、晋升职称相关考试报考资格审核:申报人按要求填写(涂)有关材料并经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符合报考条件的在规定报考时限内,随到随办。
六、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职数的设置报批:申报材料齐全、符合条件,报局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后即批复。
七、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受聘专业技术资格后套改工资的资格审核:材料齐全、具备资格,并在岗位职数限额内的,随到随办。
人才管理开发科工作程序与承诺制度
一、从企业到事业单位或事业单位之间的调动:填写《商调干部登记表》二份,从市直外调入的附调出单位所在县(市、区)组织部、人事局《商调干部联系函》,经局同意并领取《进人计划卡》后材料真实齐全,二天内办理调档。审档符合条件后,办理发出调动通知书和转接行政关系手续。
二、事业、企业单位干部调出:填写《商调干部登记表》二份,经局同意后二天内办理商转;
三、聘用制干部的调动:填写《聘用制干部商调登记表》二份,经局研究同意后二天内办理调档手续,审档符合条件后,办理解聘、转接行政关系和续聘手续。
四、大中专毕业生派遣:录用到行政机关的,凭领取通知书及毕业生报到证办理派遣手续。到事业单位的应具备接收单位及主管部门意见、《增人计划卡》(自收自支事业单位除外),经审批后二天内办理派遣手续。
五、办理赴港、澳出国人员政审:填报《因公出国人员审查表》二份,赴港澳或出国任务批件,并附派出单位政审请示及本人档案,经局领导审批后二天内批复。
六、人事仲裁:收到申请后进行调查研究三周内审理、上报答复;
七、事业单位干部辞职、辞退需交本人自愿辞职申请,应具备处以上单位同意辞职意见,报局批准后二天内发文办理。
工资福利与退休干部管理科工作程序与承诺制度
一、新参加工作人员工资核定: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核定即办;转正定级工资核定即办。
二、调动(任)工作人员工资核定即办;
三、工资调整:职务(岗位)变动(含国家公务员、事业单位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职务晋升、降职、工人晋级)工资调整即办。政策性工资调整即办;正常晋升工资调整即办;受惩处人员工资调整即办;事、病假人员工资调整即办;工作人员死亡注销工资户头即办。
四、奖金、津贴补贴调整与发放即办;
五、工龄更改即办;
六、工作人员退休费核定:新办退休人员退休费核定、政策性增加离退休费、受惩处人员减少退休费、退(离)休人员死亡注销退(离)休费户头即办。
七、提高退休补助费。工作人员因独生子女提高退休补助费、归侨退休提高退休补助费即办;特殊贡献提高退休补助费,分管局长批准后办理。
八、特殊工种增加工龄即办。
九、退职人员退职费即办。
十、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即办。
十一、事业单位工资结构比例调整,分管局长批准后办理。
十二、技术工人考核即办。
十三、高级专家延退审批,分管局长批准后办理。
培训教育科工作程序与承诺制度
一、办理各类培训报名手续:凡符合条件的,即到即办。
二、国家公务员初任(任职)培训发证:合格者交大一寸相片一张,一周内发证(验证)。
三、军转干部应带参训通知办理上岗前培训;培训考核合格者,一周内发证。
四、更新知识(含计算机)培训登记:合格者(收到省考核成绩通知单),各单位参训者持《广东省国家公务员培训证书》或《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办理登记工作,五天内完成。
五、继续教育考核、登记、验证等工作:各单位应填写好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教证书发证名册,继教验证材料报送表。由分管领导审定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
六、申报专业技术人员继教培训班,在收到申报材料后三天内答复。
行政机构编制科工作程序与承诺制度
一、需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批的事项,各有关单位以文件形式写出专题请示,请示内容包括审批事项、理由和有关文件依据;
二、请示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应在三天内将材料退回,说明情况,重新申报;
三、承办工作一般在接文后十五天内做好调查研究,提出办理意见,经审批后回复。
事业机构编制科工作程序与承诺制度
一、需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批的事项,必须由副局级以上单位以文件的形式写出专题请示,内容应包括请示事项、理由、有关文件依据等;
二、收文后一般在十五天内做好调查研究,提出具体意见,按审批程序报批后回复;
三、如报来的请示不符合政策规定或要求的,一般应在三天内将材料退回,并说明情况。
二OO三年五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