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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免费创业”空间和“免费住宿”的政策解读

时间:2025-06-18 18:14:44
来源:本网

  梅州市大力实施“免费梅州”政策,旨在吸引各类人才来梅就业创业,降低创业成本,打造创新创业“强磁场”。以下是该政策的核心内容及解读:

  一、政策背景与目标

  为贯彻落实《中共梅州市委办公室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盘活闲置资产实施“免费梅州”促招商引资及创业行动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梅市明电〔2023〕66号)、《中共梅州市委办公室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梅州市实施“免费梅州”行动工作专班的通知》(梅市明电〔2025〕38号)和《关于印发〈梅州市为来梅求职创业人员提供免费住宿保障实施方案〉的通知》(梅市人才办〔2025〕2号)的工作部署,着力为创业者提供“免费创业”空间和“免费住宿”,降低创业初期成本,吸引更多人才来梅创新创业和项目落地,加快推动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免费创业”空间政策

  (一)适用对象

  凡来我市辖区范围内创业者(含个人和团队,不分地域,不论学历、年龄、性别),在我市开展实质性运营并需解决创业空间。

  (二)空间支持标准

  对个人:

  给予25平方米以上的“免费创业”空间(免场地费,下同),免费使用时间最长为1年(期满后经过评估批准的,可按照市场价的50%优先租赁使用3年)。

  对创业团队:

  团队人数2-5人的,给予50-200平方米的“免费创业”空间,免费使用时间最长为4年(期满后经过评估达到创业团队入驻一年内,当年须实现营业收入不低于30万元;入驻两年以上的,第二年须实现营业收入不低于60万元,第三年须实现营业收入不低于150万元,第四年须实现营业收入不低于300万元标准的,可按照市场价的50%优先租赁使用3年);

  团队人数5人以上的,给予125-500平方米的“免费创业”空间,免费使用时间最长为4年(期满后经过评估达到创业团队入驻一年内,当年须实现营业收入不低于30万元;入驻两年以上的,第二年须实现营业收入不低于60万元,第三年须实现营业收入不低于150万元,第四年须实现营业收入不低于300万元标准的,可按照市场价的50%优先租赁使用3年)。

  (三)创业空间分布

  2025-2027年,全市计划提供10万平方米以上免费创业空间。

  三、“免费住宿”政策

  (一)适用对象

  凡来我市辖区范围内创业者(含个人和团队,不分地域,不论学历、年龄、性别),在我市开展实质性运营并需解决创业空间和住宿的。

  (二)住宿标准

  对来梅创业的个人和团队,根据现有房源情况,原则上按人均不低于20平方米提供“免费住宿”面积,免费入住时间最长为6个月(期满后经过评估批准的,可按照市场价的50%优先租赁使用3年)。

  属于高端人才的,根据现有房源情况,原则上按人均不低于100平方米提供“免费住宿”面积,免费入住时间最长为6个月(期满后经过评估批准的,可按照市场价的50%优先租赁使用3年)。

  (三)房源情况

  2025-2027年计划提供8万平方米以上免费住宿面积

  四、申请方式

  (一)线上申请

  申请人提前7天通过“梅州人才驿站”公众号或“粤省事”平台,提交申请。申请对象需在线提交个人身份证、创业项目计划书等佐证材料。

  (二)审核流程  

  对初审通过的“免费创业”空间申请对象名单在“梅州人才驿站”公众号公示3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的,申请对象凭电话或短信通知直接到所在地办理相关入驻(住)手续,并与“免费创业”空间场所运营管理机构签订入驻(住)协议。

  五、配套支持政策

  (一)就业补贴  

  1.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就业补贴

  补贴条件:(1)劳动者到粤东粤西粤北地区用人单位就业(入编机关事业单位的除外),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就业时属于毕业2年内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2)劳动者已按规定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

  补贴对象:符合条件的人员(机关事业单位编内人员除外)

  补贴标准及期限:博士每人10000元,硕士每人7000元,其他每人5000元。(每人仅可申请一次,此前享受过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就业补贴或基层就业补贴的不可重复享受)

  申请程序:补贴对象应于稳定就业满6个月之日起1年内,向就业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补贴申请。可登录“广东公共就业服务云平台”办理相应补贴。

  2.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补贴条件:(1)劳动者属于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2)已向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以灵活就业类型登记就业。(3)以个人身份缴纳职工养老保险和职工医疗保险。

  补贴对象:符合条件的人员

  补贴标准及期限:每月按实际缴费额的职工养老保险和职工医疗保险的二分之一给予社会保险补贴,最长不得超过3年。

  申请程序:补贴对象原则上应按季度(或半年)向参保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对上季度(或半年)已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首次补贴申请应于办理就业登记之日起1年内提出。可登录“广东公共就业服务云平台”办理相应补贴。

  (二)创业补贴

  1.一次性创业资助

  申请条件:(1)初创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女性不超过55周岁、男性不超过60周岁)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①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在校及毕业5年内)和毕业5年内的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

  ②军转干部、退役军人;

  ③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本省脱贫人口;

  ④返乡创业人员,具体包括:

  第一类:在我市所辖乡镇(县城镇、中心镇除外)创业(不含创办个体工商户)的各类劳动者;

  第二类:户籍地为我市,外出求学、务工后返回我市辖区内创业的劳动者;

  ⑤创办驿道客栈、民宿、农家乐的人员。

  (2)初创企业登记注册满6个月,申请补贴前连续3个月有在职员工(不含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且申请时未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补贴条件:符合条件的创业者。符合条件的人员和创办主体只能享受一次创业资助。

  补贴标准:一次性10000元。

  申请程序:补贴对象应于相关创办主体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向登记注册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补贴申请。可登录“广东公共就业服务云平台”可办理相应补贴。

  2.创业租金补贴

  申请条件:(1)初创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女性不超过55周岁、男性不超过60周岁)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①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在校及毕业5年内)和毕业5年内的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

  ②军转干部、退役军人;

  ③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本省脱贫人口;

  ④创办驿道客栈、民宿、农家乐的人员。

  (2)初创企业租赁场地用于经营(租赁地址与注册登记地一致),相关场地非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自有物业。

  (3)初创企业申请补贴前连续3个月有在职员工(不含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且申请时未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补贴对象:符合条件的创业者

  补贴标准及期限:按实际支付租金核发,每年最高不超过4000元。累计不超过3年。

  申请程序:补贴对象应按1年或2年向登记注册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补贴申请。首次补贴申请应于相关创业主体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提出,核发企业登记注册之日至满1年或2年期间的租金补贴。

  (三)人才福利

  1.人才落户奖

  申领条件:自2022年7月14日起,对35周岁(含)以下高等院校、职业(技工)院校毕业生新落户梅州(含现有梅州户籍人才回梅、本地院校当年度应届毕业生留梅)并在梅企业(国有企业除外)就业或自主创业(符合相关条件),且缴纳社保满6个月的。

  奖励标准:按博士、高级职称人才3万元,硕士研究生、高级技师2万元,本科、技师5000元,大专、高级工2000元标准给予落户奖励,每人只享受一次。博士、高级职称人才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本奖励与其他奖励可同时享受。

  申请资料:主要包括人才落户奖申请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劳动合同书、近三年社保缴费记录、户籍材料复印件、本人社保卡或人才卡复印件等,以职称、技能等级申请的人才还需提供相应证书,创业人才需提供营业执照、租赁场地合同等材料。详情可登录“梅州市人才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网址:https://mzrc.meizhou.gov.cn)查看《〈梅州市实施“青梅计划”集聚优秀青年人才的若干措施〉申报指南》(梅市组通〔2023〕9号)。

  办理程序:人才落户奖申报材料交至企业营业执照登记机关所在地辖区人才驿站(市直不受理此项补贴),户口迁入梅州或回梅工作后再继续缴纳社保满6个月可提出申请。

  2.人才卡

  高层次人才依其能力、业绩与贡献不同,分为六个层次,凡经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发放“梅州人才卡”,持卡人可享受相应的政策待遇和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

  申请资料:①《梅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表》,学历、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②有效的身份证明:本人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具有外国国籍的提交本人护照,具有港澳台身份的,提交本人《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③劳动合同或者与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或承诺认定后3 个月内签订工作合同,并在梅州工作)或者其他证明材料,属创业人员的,提供营业执照和半年(含)以上完税证明。

  办理程序:①申报。申报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县级乡村振兴人才驿站审核后,报市人才驿站(市直和中央、省属驻梅单位的直接报市人才驿站,没有单位或自主创业的申报人直接向县级乡村振兴人才驿站或市人才驿站申报)。②审核。市人才驿站进行初审后,提交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③公示。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5 天。④认定及发卡。经公示无异议的,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后,发放《梅州市高层次人才证书》,由合作银行制作“梅州人才卡”并寄发人才本人,人才凭卡享受相应服务。

  六、政策亮点

  1. 去门槛化:不设学历、年龄限制,重点看项目可行性。

  2. 长期扶持:免费期后仍可享受低价续租,降低创业风险。

  3. 全链条服务:从住宿、办公到生产、展销,覆盖创业全周期。

  七、总结

  梅州市“免费创业空间”政策通过“空间+住宿+补贴”组合拳,为创业者提供低成本、高效率的创业环境。该政策不仅降低了初创企业的资金压力,还通过配套服务提升人才留存率,助力梅州打造创新创业热土。有意向的创业者可通过官方渠道申请,抢占政策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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