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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调解仲裁 李焕先与广东云山汽车有限公司仲裁裁决书 兴劳人仲案字〔2021〕134号
李焕先与广东云山汽车有限公司仲裁裁决书 兴劳人仲案字〔2021〕134号
来源:本网   时间:2021-08-19 10:18:06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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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焕先与广东云山汽车有限公司仲裁裁决书 兴劳人仲案字〔2021〕134号.jpg

公 告

一、依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公开处理的原则,本网站公布的裁决书由梅州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院发布。

二、本网站公布的裁决书信息仅供查询人参考,内容以送达双方当事人的正式文本为准。

三、本网站公布的裁决书,任何个人或组织不得用于牟取利益或作为证据使用,擅自使用本网站裁决书信息给当事人造成损害的,由使用人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四、未经许可,任何商业性网站不得转载本网站公布的裁决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