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三角洲各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和技工学校招收东西
两翼与粤北山区学生的实施办法
为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的决定》(粤发〔2008〕4号),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加快建设人力资源强省,现就珠江三角洲各市所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和技工学校(以下简称珠三角中职学校)招收东西两翼与粤北山区学生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珠三角中职学校招收东西两翼与粤北山区学生的重大意义
推进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是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构建和谐广东的一项重要战略部署。当前,珠江三角洲地区正处于劳动密集型产业向资本和技术密集型产业转变的关键时期,产业优化升级需要大量受过正规培养的掌握先进生产技能和适应现代化管理的职业院校毕业生,而珠三角中职学校受多种因素制约,每年毕业生数量远未能满足当地就业市场需要。东西两翼与粤北山区则存在大量未继续升学的初中毕业生和初中文化程度以下的富余劳动力,自身难以完全消化。因此,推动珠三角中职学校招收东西两翼与粤北山区学生,是我省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的迫切需要,是我省职业技术教育战略性结构调整的重要保障,也是我省实现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提升劳动力整体素质、建设人力资源强省的重要途径。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进一步解放思想,树立大局观念,加强协调与合作,以产业转移为契机,积极推动珠江三角洲地区招收东西两翼与粤北山区学生,努力实现省委、省政府推进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的战略任务和目标。
二、目标任务
从2008年秋季起,珠三角中职学校每年安排不少于30%的招生指标专门招收东西两翼与粤北山区学生就读,并负责推荐在当地就业(各地具体招生任务见附表)。东西两翼和粤北山区各市要加强引导,做好生源输送工作,配合珠江三角洲地区完成劳动力转移的培养任务。
三、工作要求
(一)珠江三角洲各地级以上市要积极落实接收生源的各项工作
1.制订实施计划。珠江三角洲各地级以上市要根据省下达的招收东西两翼与粤北山区学生任务,制订招生的规划和分步实施计划,并抓好组织实施。
2.确定招生学校。珠江三角洲各地级以上市每年应确定招收东西两翼与粤北山区学生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分别报省教育厅和省劳动保障厅。
3.分解落实任务。珠江三角洲各地级以上市要将招生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学校,并于每年2月底前将招收东西两翼与粤北山区学生的计划人数、招生专业、收费及生源分布意向等分别报省教育厅和省劳动保障厅。
4.保障经费投入。珠江三角洲各地级以上市要将东西两翼与粤北山区学生列入当地招生计划,与当地生源一视同仁划拨生均教育经费。
5.落实助学政策。根据《关于建立健全我省普通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粤府〔2007〕92号),珠三角中职学校招收的东西两翼与粤北山区学生,一、二年级全日制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均享受每生每年1500元的国家助学金,所需经费由中央、省及市、县级财政共同分担。
6.做好配套工作。要积极做好招收东西两翼与粤北山区学生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扩校、建校工作,完善相关教学、生活等设施设备的配套工作,确保各学校完成招收任务。
(二)东西两翼与粤北山区各市要做好输送本地学生就读珠三角中职学校生源任务的各项工作
1.制订计划。东西两翼与粤北山区各市要在做好本地普及高中阶段教育规划,明确自身发展高中阶段教育任务的同时,确定输送珠三角中职学校生源计划,并将输送生源计划下达到各县(市、区)和各学校。
2.积极配合。东西两翼与粤北山区各市每年要及时统计本地报考珠三角中职学校的学生人数,并报送省教育厅、劳动保障厅和珠江三角洲相关城市。要采取有效措施,配合珠三角中职学校到本地区开展招生。
3.加强引导。要积极利用舆论宣传等多种形式,动员学生报读珠三角中职学校,确保完成输送任务。
(三)珠三角中职学校要切实担负起接收学生的培养责任
1.认真完成招生任务。各学校要在总结近年来工学结合、顶岗实习试点等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的基础上,通过大力推广工学结合、半工半读等新型智力扶贫模式,扩大招收更多东西两翼与粤北山区学生就读,积极完成招生任务。要确保招收东西两翼与粤北山区学生的专业覆盖珠江三角洲地区的主要支柱产业。
2.加强教学管理。各学校要加强对招收东西两翼与粤北山区学生的管理和教育,优化教学内容,确保教学质量,重点传授适应我省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知识和技能。
3.负责推荐就业。各学校要制定和完善接收学生的实习、就业等相关制度,建立良好的推荐就业网络和较好的就业渠道。要采取多种措施,努力为学生提供实习和就业岗位,积极指导、帮助并推荐东西两翼与粤北山区学生在当地充分就业,并认真做好毕业生就业跟踪服务工作。
4.探索联合发展之路。大力推广珠江三角洲和东西两翼与粤北山区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联合办学,合作招生。推广“三段式”办学模式,即由东西两翼与粤北地区学校负责招生,一年在东西两翼与粤北山区学校就读,一年在珠三角中职学校就读,一年由珠三角中职学校安排顶岗实习和推荐就业,由珠三角中职学校负责发放毕业证书。积极探索建立职业教育集团办学模式,创新联合发展中等职业技术教育的新路子,确保在扩大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招生规模的同时,保证培养质量。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珠三角中职学校招收东西两翼与粤北山区学生是当前一项重要而紧迫的工作。各级政府要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组织上切实保障,行动上积极主动。
(二)层层落实责任。各地要根据省提出的目标任务,制定配套政策措施和具体实施意见,把工作任务落实到相关部门和单位。各级教育部门、劳动保障部门要通力合作,明确专门机构负责此项工作,认真研究制定并组织落实招生计划,制订和完善工作机制,推动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三)强化督导检查。各地要把珠三角中职学校招收东西两翼和粤北山区学生工作作为县(市、区)党政领导干部基础教育工作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省教育厅、省劳动保障厅要适时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及时发现和解决此项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对任务完成较好的地区予以通报表扬。
(四)提供优质服务。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在搭建平台、就业预测、典型示范、舆论引导等方面提供优质服务。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技能型人才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引导东西两翼与粤北山区广大学生报读珠三角中职学校。各新闻媒体要积极配合开展相关宣传报道工作,为政策实施创造良好氛围。
附表:2008年-2011年珠三角中职学校招收东西两翼与粤北山区学生任务表
单位:万人
地 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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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收东西两翼和粤北山区初中毕业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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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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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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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
|
20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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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6.19
|
6.81
|
7.49
|
8.24
|
广州市
|
2.81
|
3.09
|
3.39
|
3.73
|
深圳市
|
0.56
|
0.62
|
0.68
|
0.75
|
珠海市
|
0.26
|
0.28
|
0.31
|
0.34
|
东莞市
|
0.71
|
0.78
|
0.86
|
0.95
|
中山市
|
0.43
|
0.47
|
0.52
|
0.57
|
佛山市
|
0.96
|
1.06
|
1.17
|
1.28
|
江门市
|
0.46
|
0.51
|
0.56
|
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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