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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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财政局 |
梅市人社〔2018〕95 号
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梅州市财政局转发关于2018年提高全省城乡居民基本
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现将《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2018年提高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粤人社规〔2018〕10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文件规定,做好贯彻落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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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梅州市财政局
2018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