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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社厅调研组来梅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调研
来源:本网   时间:2021-10-25 10:49:05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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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21日至22日,省人社厅居保处一级调研员陈龙同志、居保处副处长邱强同志等调研组一行前来我市就贯彻粤府办〔2021〕22号文、征地社保留存资金分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进展和经办工作等情况进行调研和工作指导。市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黎红英同志会见了调研组一行。调研期间,在梅江区西阳镇政府召开省、市、县、镇相关工作人员座谈会,市人社局副局长廖聚如同志、市社保局局长陈超雄同志及相关科室负责人,梅江区人社局、社保局、西阳镇政府主要领导及相关股室(中心)负责人等参加了座谈会。




  座谈会上,市人社局副局长廖聚如同志向调研组介绍了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情况。贯彻粤府办〔2021〕22号文方面,我局迅速行动,经深入调研、认真分析测算,组织起草了文件,经广泛征求意见后进行了修改完善, 9月中旬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正式印发《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梅州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梅市府办〔2021〕23号)。在征地社保留存资金分配方面,对全市各县(市、区)征地社保留存资金分配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到涉及征地社保留存资金分配的镇、村实地查看,通过现场督导,推动各县(市、区)顺利完成了一大批征地社保资金分配工作。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方面,截至10月中旬,全市参保人数167.26万人,完成年度计划的99.95%;缴费方面,全市缴费人数达到32.74万人,完成年度计划任务的90.94%。在经办工作方面建立规避基金风险的“防火墙”和“隔离带”,深入开展“清数”“筑墙”行动,切实提升防范化解城乡居保经办风险能力水平。

  市社保局局长陈超雄同志、梅江区人社局、西阳镇政府主要领导作了补充发言。





  省调研组陈龙同志指出,梅州市人社系统各级领导十分重视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推动各项工作有力开展,在工作中能想方设法解决遇到的各种实际困难和问题,确保顺利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特别是在贯彻粤府办〔2021〕22号文方面,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梅州是第一个按要求制定出台贯彻实施办法的,走在全省前列。在接下来的工作中,希望梅州继续发扬优势,进一步在实践中总结好的经验做法,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座谈会上还进行了热烈的讨论交流,针对基层工作人员在实际工作遇到的一些困难和问题,居保处副处长邱强同志根据政策一一进行了答复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