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梅州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实施方案》(梅市人社[2017]91号)文件要求,在各地各有关部门推荐申报的基础上,经专家评审,拟认定梅州创意金山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梅州市芳华文化艺术发展有限公司、梅州市沅声民间艺术发展有限公司、梅州市瑞祥雕刻工艺有限公司、梅州市商都大酒店有限公司和兴宁市叶南渔村农产品开发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为梅州市 “乡村工匠”技能大师工作室项目建设单位,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即日始5个工作日,即2022年1月17日— 21 日,若有异议,请书面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反映。反映情况时要签署真实姓名及提供具体事实材料,否则不予受理。联系人:胡均炎 电子邮箱:mzspxk@163.com,电话:2128506。
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