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遗失声明(杨永华)
杨永华(身份证号:4414271971****2111)遗失原梅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持证项目:叉车司机;项目代号:N2;证书编号:4414271971****2111;有效期至2021年6月4日),现声明作废。如有异议请自发布之日起一个月内(截止日期:2021年5月1日)联系梅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与行政许可科。电话:0753-2321325。
梅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