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广东省产品质量监督条例》等相关规定,梅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11月至12月开展了2021年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抽检工作委托广东省河源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承担。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依据《2021年度梅州市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梅州市辖区内共对11个销售企业的29款烟花爆竹产品开展了监督抽查,覆盖梅州市8个县(市、区)。
本次抽查重点对产品外观、部件、结构和材质、药种、药量、安全性能、燃放性能、标志等共计8项进行了检验。经检验,发现1家销售企业销售的1款爆竹类产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是“部件”,具体是“引燃时间”。不合格产品名单见附件。
对本次抽查发现不合格产品销售企业,梅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责成梅江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以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监督抽查的相关规定做好后处理工作。一是责令销售者停止销售同一产品,对库存产品进行全面清理,依法处置同一产品;对已售出产品予以限期改正并主动公布相关信息。二是进一步加强销售企业负责人的法律意识及标准、质量意识,提高质量控制水平,促进产品质量水平的有效提升。三是对抽查发现的质量问题销售单位加大监督抽查力度,督促其严格依法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确保烟花爆竹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消费者的人身安全。
梅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30日
附件
不合格产品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