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鼓励发明创造,激发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的活力和创新能力,根据《梅州市知识产权事业资助奖励办法》(梅市市监﹝2021﹞85号)规定,拟对2021年1月1日-10月30日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资助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自1月10日-1月16日(共7天)。
对公示项目有异议者,请于公示期内提供书面材料,逾期不予受理。个人提交的材料请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单位提交的材料请加盖单位公章。
联系电话:0753-2265369,传真:0753-2301083
附件:2021年度梅州市国内授权发明专利资助明细表(公示).xlsx
梅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2022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