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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梅州市司法局 工作动态 以“五个提升”为着力点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以“五个提升”为着力点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来源:本网   时间:2023-03-21 17:23:34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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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梅州正举全市之力建设苏区融湾先行区。如何进一步发挥司法行政职能,助力苏区融湾先行区建设,是司法行政机关面临的重要课题。笔者认为,全市司法行政机关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五个提升”为着力点,积极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苏区融湾先行区建设。

  提升统筹协调能力,为法治化营商环境明确“风向标”。司法行政机关作为全面依法治市统筹协调部门,要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将优化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重要内容,强化日常督察;全面推行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制度,引导各级干部自觉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发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力军作用,组织开展法治梅州建设考评和依法行政绩效考核,有效督促帮助指导各地各部门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发展环境。

  提升制度供给效能,为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软环境”。一是加快推动涉企立法。利用“小切口”“小快灵”立法,加快推动出台客家菜保护传承和产业发展、物业管理等关系企业发展和企业权益保护的法规规章,为更大力度支持市场主体发展提供制度保障。二是加强涉企政策审查。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与清理,切实保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制度,切实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三是对本级政府有关助企纾困、稳增长、稳外贸、保就业等重大决策事项、重要行政措施等,组织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开展法律论证,加强前瞻性研究,及时提出法律意见建议。

  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为法治化营商环境启动“主引擎”。一是深化减证便民行动。持续发挥“证明事项群众投诉平台”监督效应,坚决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事项。积极创建“无证明城市”,大力推行告知承诺制。二是大力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推动落实新行政处罚法,准确适用轻微免罚、无过不罚、首违不罚等规定,大力推行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制度,全面推行涉企“综合查一次”,避免多头检查、重复检查。三是全面规范涉企执法行为。建立健全涉企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检查管理、检查备案、案例指导等制度;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制度,加大重点领域行政执法监督力度。

  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效,为法治化营商环境安装“加速器”。一是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整合各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资源,进一步加强法律服务专区(窗口)建设,推动政务事项多级联动、部门协同、一网通办。二是积极发挥律师专业优势。进一步壮大民营企业律师服务团,健全律师服务民营企业长效机制;积极推动公司律师参与企业合规管理,防范化解企业经营风险。三是优化涉企公证、司法鉴定服务。鼓励公证机构组建暖企公证服务团,根据企业特点量身定制公证综合解决方案,为企业提供“一揽子”公证服务;鼓励司法鉴定机构对涉企司法鉴定委托,优先受理,快速办理,提高涉企鉴定委托办理质量。四是加大涉企法律援助力度。推进法律援助申请“市域通办”制度化,持续开展“法援惠民生”品牌活动,切实维护进城务工人员、新模式新业态劳动者等特定群体合法权益。

  提升法治社会建设水平,为法治化营商环境增添“安全阀”。一是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依托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开展“营商共建 与法同行”“法律进企业”等活动,宣传惠企利企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为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营造浓厚法治氛围。二是全力做好涉企矛盾纠纷化解。充分发挥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作用,加大对生产经营、合同履行、商铺租赁、金融借贷、劳动争议等重点领域矛盾纠纷调处力度,推动矛盾纠纷预测预警、类案同处、源头化解。三是提高涉企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质量。畅通拓宽行政复议申请渠道,对涉企行政复议案件实行简案快办、繁案精办,将调解和解贯穿行政复议全过程,促进涉企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