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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梅州市审计局 通知公告 转发广东省审计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信息宣传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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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广东省审计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信息宣传工作的通知
来源:本网   时间:2015-07-02 15:06:21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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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市审办〔20143

各县(市、区)审计局、局机关各科(室、中心):

现将《广东省审计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信息宣传工作的通知》(粤审办〔201461号)转发给你们,结合全市审计机关正在开展的“审计质量提升年”活动,就有关加强我市审计信息宣传工作,提出如下贯彻意见:

一、高度重视。市局、各县(市、区)局领导要高度重视,各级审计机关要始终把审计信息宣传工作作为重要工作来抓,克服重审计、轻总结,重报告、轻信息的思想认识,把信息工作纳入审计业务重要一环,积极主动从多渠道、多角度抓好信息收集、挖掘,及时总结、分析、提炼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形成有价值的审计建议,进一步提升审计能力和质量,积极发挥参谋助手作用,营造良好的审计外部环境。

二、宣传载体。为使我市审计信息工作继续走在全省审计机关的前列,各县(市、区)局、市局各科(室、中心)要积极主动向省厅、市局宣传信息载体报送稿件。省厅的载体有《审计要情》、《广东审计重要信息要目》、《广东审计专报》、《广东审计简报》、《审计情况交流》和《情况与动态通报》等6种;市局的载体主要是《审计专报》、《梅州审计通讯》、市局门户网站。各县(市、区)局信息、宣传稿件必须经本单位主要领导签发并通过办公室统一报送市局,经市局办公室审核后上报省厅;市局各科(室、中心)稿件按程序审批后交由办公室统一报送省厅。

三、目标任务。各县(市、区)局、市局各科(室、中心)应按要求完成市局每年下达的稿件任务,其中各县(市、区)局每年至少要完成12条,市局各科(室、中心)每年至少要完成4条。

四、考核通报。市局将参照省厅的做法,建立信息报送和采用情况通报制度,每年7月和次年1月将对半年、全年来稿及采用情况进行排名通报。被省级以上载体采用的信息,将按省厅的计分方法和计分标准执行。被市局和《梅州日报》等市级载体采用的信息计分方法和标准分别为:

1)报送分:向市局报送每条信息计2分;各县(市、区)局满分24分,市局各科(室、中心)满分8分。

2)采用分:①市委、市政府及市委办、市府办每条信息计20分;②《审计专报》每条信息计15分;③《梅州审计通讯》、市局门户网站每条信息计10分;《梅州日报》等市级载体每条信息计5分。同1条信息被不同信息载体采用的,综合所有加分情况,以累计得分最高的信息宣传载体为准计1次分。

3)奖励分:获市党政领导批示的,再加10分;获市局领导批示的,再加5分。此项以最高得分为准计1次分。

4)扣分:失实信息不计分,造成严重后果的,每条扣20分。同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相应追责。

五、加强领导。各县(市、区)局要积极构建主要领导统揽、分管领导主抓、办公室及信息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全体干部职工共同参与的大信息工作格局,并指定一名工作人员作为专职信息员,负责对本局(部门)编写的审计信息进行汇总、把关和报送。请各县(市、区)局将负责信息宣传工作的分管领导、专职信息员(附件2)于620日前报市局专网邮箱。市局各科(室、中心)将专职信息员名单于620日报办公室。

附件:1.信息报送情况汇总表

2.审计信息宣传工作人员报名回执

3.广东省审计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信息宣传工作

的通知

梅州市审计局

2014613

附件1

月至月信息报送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部门):

序号

信息标题

报送时间

投向单位

投向信息

载体名称

采用情况

密级

注:请各县(市、区)局和市局各科(室、中心)于每年110日前710日前将本表报市局专网邮箱(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附件2

审计信息宣传工作人员报名回执

填报单位(部门):

------

姓名

职务

固定电话

手机

信息宣传工作

分管负责人

专职信息员

注:市局各科(室、中心)只填报专职信息员名单。

附件3

广东省审计厅文件

粤审办〔201461

广东省审计厅关于进一步加强

审计信息宣传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自治县审计局,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

近年来,各级审计机关把审计信息宣传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紧紧围绕党政中心工作和审计工作目标重点,整合资源,健全机制,加强研判,提升质量,努力发挥参谋助手作用,为各级党政机关掌握动态、分析形势、科学决策、推动工作提供了积极有效的服务。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审计署加强信息宣传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审计工作实际,提出如下要求:

一、认清形势,明确任务,进一步增强做好审计信息宣传工作的责任感

审计信息宣传工作是审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鲜明的宏观性、导向性、预警性和时效性特点,对树立审计权威、扩大社会影响、营造良好外部环境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各级审计机关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审计信息宣传工作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充分调动全体审计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利用审计以独立、全面、客观视角获得的丰富信息资源,将其提炼为有决策参考价值、有宣传导向作用的审计信息宣传稿件,努力使信息宣传在审计工作中发挥更大的作用,推动我省审计信息宣传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把握需求,突出特点,努力提高审计信息宣传工作水平

(一)切实做好日常动态、紧急信息上报工作。各级审计机关要有效发挥信息宣传的桥梁纽带作用,及时反馈日常工作动态、特色和亮点,尤其是紧急动态、重要事件、社情舆情等要第一时间向党政领导和上级审计机关报告,为领导及时了解和掌握全面情况、有效决策提供参考。

(二)突出信息的目的性和有效性。各级审计机关要始终围绕党政中心工作和审计工作重点,及时提炼审计信息,为领导决策、交流情况、推动工作提供有价值的信息。一要从领导决策需要角度出发积极提供高质量的信息服务,发挥审计参谋助手作用。二要从有利于上级领导机关了解指导工作角度出发编报信息,及时反映审计工作的新探索、新实践、新成效以及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三要从争取社会各界更多的关心支持审计角度编撰信息宣传稿件,树立审计良好形象,展示审计干部精神风貌,为我省审计事业健康发展创造良好外部环境。

(三)树立“全员信息”意识和信息精品意识。每一名审计干部都要树立信息意识,善于在审计工作中发现、创造有价值的信息。要加强审计人员之间、业务部门与综合部门之间的沟通交流,集中团队智慧和集体力量做好信息工作。要强化信息精品意识,力求多编发有分量、有价值、有影响的信息稿件,打造一批领导关注、社会认可、影响广泛、意义深远的信息宣传精品。

三、筑牢平台,畅通渠道,加强全方位审计信息宣传工作

(一)用好用活现有信息刊物,规范信息编发工作。省厅目前设有《审计要情》、《广东审计重要信息要目》、《广东审计专报》、《广东审计简报》、《审计情况交流》和《情况与动态通报》等6种信息载体。前三种主要服务上级党政领导决策,后三种主要反映系统内工作。省厅办公室要履行好综合加工、集中研判、统一报送的职责,加强与党政机关和审计署信息主管机构的沟通联络工作。各级审计机关要按照精简、对接的原则,对信息刊物进行梳理,明确审批程序和发送范围,规范信息刊物编发工作。

(二)切实加强审计机关公众网站和审计专网信息工作。公众网站是各级审计机关政务公开的主渠道、在线服务的主窗口和政民互动的重要平台,审计专网是审计机关内部传达重要精神、告知重要情况和实现资源共享的主要载体。各级审计机关要进一步提高对办好“两网”重要性的认识,确保网站信息内容的质量和实效。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要切实落实网站栏目责任制和信息专人负责制,确保网站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三)规范报送信息的渠道和方式。各级审计机关应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宣传工作管理,做好信息报送统计工作。上报上级机关信息、宣传稿件必须经本单位主要领导签发并通过办公室统一报送。各地级以上市审计局向省厅报送信息,应将信息稿件通过审计专网邮件系统发送至sjnews@gdaudit.gov.cn(以下简称“统一信息邮箱”),并在邮件中注明报送机关、签发人、拟投向的信息载体名称(如“××市(或县、区)审计局报送省厅《广东审计简报》信息”)、联系人、撰稿人姓名及联系电话等。

四、加强指导,督促检查,建立审计信息宣传工作长效机制

(一)构建大信息工作格局,加强信息宣传工作统筹指导。各级审计机关要积极构建主要领导统揽、分管领导主抓、办公室及信息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全体干部职工共同参与的大信息工作格局。上级审计机关要加强对下级审计机关信息宣传工作的指导,编制年度信息工作要点,开展专题调研,组织系统培训,定期通报情况,推动我省审计信息宣传工作水平不断提高。

(二)建立县(市、区)信息直报点。为建立畅通的信息渠道,拓展宣传信息工作的深度和广度,提高基层审计机关报送信息的积极性,省厅拟在全省范围内分批建立县(市、区)信息直报点,首批选取广州越秀区、深圳南山区、汕头龙湖区、佛山南海区、韶关南雄市、梅州大浦县、江门恩平市、肇庆四会市、潮州潮安区、云浮云安县等10个县作为信息直报点。直报点信息员在向市级报送信息的同时,应向省厅办公室报送。

(三)健全信息宣传工作考评和反馈机制。省厅将继续实行信息采用情况通报制度。每年110日前,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和各地级以上市审计局(含所辖县级审计机关)要将上年度的信息报送统计情况(见附件1)报省厅统一信息邮箱,经省厅办公室审核后向全省通报。为便于统计,信息采用情况实行计分制,不同信息载体设定不同的计分标准,累加后为该单位或部门的最终得分。计分方法和标准分别为:

1.计分方法:(1)采用分:报送的信息被采用的,按采用的信息载体的计分标准加分;(2)奖励分:报送的信息被采用后获得中央和国务院领导、省领导、署领导、厅领导批示的,额外加分;(3)扣分:失实信息不计分,造成严重后果的,每条扣20分。

2.计分标准:(1)《审计要情》、《广东审计重要信息要目》每条信息计10分。(2)《广东审计专报》、《广东审计简报》、《审计情况交流》每条信息计5分。(3)《情况与动态通报》和省厅“两网”每条信息计3分。(4)被审计署和省委、省政府的信息刊物采用的,每条信息计15分。(5)获中央和国务院领导批示的,每条信息再加15分;获署领导、省领导批示的,再加10分;获厅领导批示的,再加5分。此项以最高得分为准计1次分。(6)审计署网站、《中国审计报》、《中国审计》以及国家级新闻媒体(党中央、国务院官网)、省级新闻媒体(省委、省政府官网)每条信息宣传稿件计10分。同1条信息被不同信息载体采用的,综合所有加分情况,以累计得分最高的信息宣传载体为准计1次分。

五、加强队伍建设,增进沟通交流,形成全省审计信息宣传工作合力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地、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信息宣传工作,为信息工作者提供工作有利条件,把信息宣传工作成果纳入公务员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予以适当加分奖励,不断完善审计信息工作激励机制。

(二)健全信息员工作制度。各单位、各部门要把政治素质好、文字能力强、信息宣传工作经验丰富的干部充实到信息宣传工作岗位上。同时,指定一名工作人员作为专职信息员,负责对本单位(部门)编写的审计信息进行汇总、把关和报送,并负责与省厅办公室和其他单位的联系沟通。

(三)组织开展培训。定期组织信息宣传工作人员开展业务交流和培训活动,分享心得体会,总结经验教训,促进形成全省审计信息宣传工作合力。

鉴于人员变动,请各地级以上市审计局和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将本单位(部门)信息宣传工作分管负责人、专职信息员名单及联系方式(附件2)于530日前报省厅统一信息邮箱。

附件:1.年度信息报送情况汇总表

2.审计信息宣传工作人员报名回执

广东省审计厅

2014 5 12

(联系人:陈文闻,联系电话:020-87078380

附件1

年度信息报送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部门):

序号

信息标题

报送时间

投向单位

投向信息

载体名称

采用情况

密级

注:请各地级以上市审计局和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于每年110日前将本表报省厅统一信息邮箱sjnews@gdaudit.gov.cn(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附件2

审计信息宣传工作人员报名回执

填报单位(部门):

------

姓名

职务

固定电话

手机

信息宣传工作

分管负责人

专职信息员

局内分送:局领导,调研员、副调研员,存档。

梅州市审计局办公室20146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