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
    字体:
    对比度:
梅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梅州市审计局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关于梅州市2017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关于梅州市2017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来源:本网   时间:2019-05-28 17:39:05   浏览:-
字号:


关于梅州市2017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2019年5月28日在梅州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

梅州市审计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刘鸿涛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按照梅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改进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机制的实施方案》的要求,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17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专门召开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全市审计整改工作推进会等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专题研究部署整改工作。要求各级各部门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大局意识,压实审计整改的主体责任和一把手的整改责任,增强抓好审计整改工作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以整改工作为契机,深入研究分析、提升工作水平,从体制机制制度层面提出解决办法,制定针对性强、操作性强的整改措施,以“严、紧、细、深”标准抓好整改,确保达到“审计—整改—规范—提高”的效果。市审计局和相关县(市、区)、部门单位认真学习有关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全面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扎实推进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同时以整改为契机,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一、整改工作总体推进情况

(一)审计机关加大力度促进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一是建立健全动态跟踪机制。2018年7月,市审计局制定了《审计整改监督工作机制(试行)》,明确督促审计整改的时间节点,及时发送审计整改督促文书,2018年共发出审计整改督促文书49份。同时,根据每个审计项目查出的问题、审计处理、处罚和意见建议,被审计单位采取的主要整改措施等资料建立审计项目整改台账,列出问题清单,对被审计单位落实整改情况实行动态跟踪管理,督促整改持续落实到位。二是加强现场核实检查。实行审计整改情况回访和检查核实制度,2018年11至12月,市审计局派出4个检查组,对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持续跟踪,逐项核对资料,确保整改的真实性和时效性。

(二)被审计单位认真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有关县(市、区)、部门单位通过召开专题会议等部署整改工作,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逐项逐条落实。有的部门成立了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整改落实工作台账,对账销号,并将整改工作纳入督查督办,及时跟踪整改进度,按时报告整改情况。同时,深入剖析问题原因,认真研究采纳审计建议,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堵塞管理漏洞,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三)主管部门切实履行监督管理责任。对审计移送处理的事项,有关主管部门能够督促本行业扎实推进整改,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严肃问责。如市级、梅县区教育部门加大对基础教育投入审计移送事项的督导力度,通过谈话提醒、书面检讨、调离岗位等方式处理相关责任人员22人次。

二、审计查出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梅州市2017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问题共6大类19项241个,至2019年3月底,已经整改148个,占61.41%;今后纠正58个,占24.07%;正在整改35个,占14.52%。据统计,已上缴财政资金5.96亿元,已归还原渠道资金1.66亿元,已调账处理0.17亿元,建立健全规章制度9项,处理相关责任人员32人次。现将审计查出突出问题共17项的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财政收支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预算编制方面的问题。市财政不断完善预算编制,逐年压减代编预算规模,减少预算代编和预留项目,将预算细化到具体单位和项目,努力提高预算到位率和预算编制的准确性。

(2)关于预算执行方面的问题。市财政加大了预算执行力度,已拨付使用上级专项转移支付专款174,386万元,执行率达92.81%,不断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多措并举加快项目实施,合理调度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3)关于财政支出方面的问题。市财政通过督促相关单位加快项目支出进度、调整部分债券资金使用项目等措施,至2018年底,将2015-2016年的新增债券资金全部形成实际支出。今后将按照会计核算要求,如实反映各项会计要素的情况和结果,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全面反映政府财政的预算执行和财务状况。

(4)关于财政管理方面的问题。市财政通过压减一般性支出、盘活存量资金等方式筹集资金,已消化历年已拨付未列支出挂账资金69,500万元。已收回出借或垫付财政资金借款14,190万元。收回超过2年以上的结转资金合计678.69万元,其余按规定由用款单位继续使用。今后将积极筹集资金,尽快清理挂账,继续督促相关单位尽快归还借款,必要时将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2.两个县级财政决算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财政收入方面的问题。丰顺、五华2个县已分别将应缴未缴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涉及金额57,949.79万元全额上缴同级财政,今后将加强非税收入管理,如实反映财政收入执行情况。

(2)关于财政支出方面的问题。五华县已清理消化无预算拨款挂账资金19,400.58万元,原虚列支出的559.18万元已全部拨付给相关单位,收回了违规拨付为企业缴交税费的财政资金余额1093.83万元。五华、丰顺2个县已对多列支出的问题作了调账处理。

(3)关于财政管理方面的问题。丰顺县已全额收回违规出借的财政资金6250万元;五华县逾期未收回的3750万元借出款项已于2018年4月全部收回。无预算拨款占用上级转移性支付、新增债券资金等形成财政缺口、违规拨付财政资金至财政专户或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等问题,相关县承诺今后将坚持量入为出的原则,安排好年度预算支出,实现收支平衡;进一步推进国库支付制度改革,加强财政资金管理。

3.八个镇级财政财务管理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五华县转水镇、平远县八尺镇等镇已分别将应缴未缴的非税收入涉及金额345.64万元全额上缴县财政。兴宁市坭陂镇等镇已全额收回违规出借的财政资金295万元。

(二)部门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预算执行方面的问题。3 个部门单位原未执行的19个项目现已支出374.56万元,执行率52.32%,其中创业常规性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支持扩大和促进就业、鼓励自主创业、提升公共就业人才服务能力、改善就业创业环境等方面,需要单位及个人主动申请才能有较大支出,目前仍结余67万元,将继续督促有关单位加快支出进度。

2.关于收支管理方面的问题。有关部门单位已收回违规发放补助2.55万元,上缴应缴未缴的非税收入191.89万元。今后将加强预算管理,规范资金使用。

3.关于“三公”经费、培训费管理方面的问题。公务接待未附公函或接待清单、违规在其他科目中列支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费、计划外安排出国(境)事项、培训费未附培训通知或相关文件等问题,相关部门单位已在2018年进一步规范了公务接待报销手续及“三公”经费、培训费的会计核算管理。

(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放管服”改革推进方面的问题。一是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已按规定对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和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手续进行优化整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图审查管理工作的通知》,统一开放我市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图审查市场,鼓励审图市场公平竞争。现有19家施工图审查机构在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办理企业及其从业人员信息登记。接下来将在上级明确实施细则后,会同人防、消防等部门按照省级统一部署,进一步优化我市审图流程,提高施工图审查效率。二是目前已实现个人身份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免提交、转移登记五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部门信息共享、登记窗口延伸至工行梅州市分行营业部等内容,下一步将加快推进交易、税务、登记一窗通办和便民服务窗口向各银行网点延伸等工作。

2.关于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落实方面的问题。有关部门通过积极争取省级财政扶持、加快落实已出台扶持政策、建立应用型基础研究投入机制等途径落实整改制定出台了《梅州市应用型科技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规范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未按时完成结题验收的45个项目中,有11个项目通过了结题验收,1个项目企业已注销,1个项目提出终止,32个项目因项目承担单位没按规定时限提出结题验收申请、验收申请资料不齐全、评审所需专家人才缺乏等原因暂未完成结题验收。下一步市科技局将联合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督促项目承担单位做好结题验收资料整理及保管工作,及时进行结题验收,确实无法完成验收的项目,依照管理规定向省科技厅提出终止结题验收申请。

3.关于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方面的问题。未如期在2017年开工的3个县办公立医院升级建设项目,现已开工建设;2017年应立项未立项的蕉岭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升级建设工程,已于2018年完成立项。

(四)重点民生项目和专项资金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三保障”惠民政策落实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全市547名贫困家庭学生未享受的生活费补助和免学杂费补助经核实后已发放到位。五华县追回不合规发放的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3.40万元,落实贫困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22人。蕉岭、五华2个县已按规定取消了13户不符合条件贫困户的危房改造补助资格。8个县(市、区)均按要求出台了精准扶贫建档立卡无劳动能力贫困人口享受基本生活保障金实施方案,将符合政策的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家庭纳入了农村低保、五保范围,实现了兜底保障。

2.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业务经办管理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发放给死亡人员的养老保险待遇272.23万元,社保部门已全额收回。关于重复征收未退费的问题,税务部门对系统增加了限制重复缴费功能,并将积极配合社保部门尽快做好重复征收的退费工作。对参保人生存认证管理存在漏洞的问题,相关部门通过完善待遇支付方式、采取多形式认证、与异地认证的协作银行加强沟通等措施完善了基本养老金领取资格生存认证管理。

3.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农村危房改造管理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关于部分人员违规领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问题,目前已追回部分违规发放的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尚有36.60万元正在追缴中。

4.关于基础教育投入体制机制、资金筹集管理和使用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教育体制机制方面的问题。梅江区教育部门已于2018年开始提出了教育费附加资金分配方案。梅江区、梅县区已按规定成立了教育督导委员会,采取措施推动学前教育生均经费拨款制度的制订。市级教育部门表示将按规定进一步做好教育费附加资金安排分配工作,并要求市教育督导室实施经常性督导。

(2)关于教育资金筹集管理和使用方面的问题。梅江区已将没有足额返还的学杂费1874.20万元拨付给区教育部门,用于支付金山小学整体搬迁费用及区教育系统“班班通”建设费用。梅州中学已于2018年1月将捐赠收入304.12万元上缴梅江区财政。

5.丰顺县人民医院经营医疗及收费情况问题的整改情况

关于多计收费的问题,该院已将多计的收费404.39万元上缴丰顺县财政;对将不符合入院指征的参保人员收治入院涉及医保基金支付的金额,在与社保部门的月结算中作扣减处理。

(五)公共投资项目审计调查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关于梅县新城地下综合管廊等市政基础设施、梅州市足球文化公园建设工程建设进展缓慢的问题,目前2项目完成投资比例分别为37%、90%。相关单位承诺将在今后的工程项目中进一步规范建设程序。

(六)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中小河流治理专项资金筹集管理使用方面的问题。一是资金管理使用方面。梅县区等3个县(区)采取提高概算准确度、加强验收结算审核等措施进行整改;五华县已按规定补提了水利建设基金200.09万元,平远县已收回多付给承包方的保险费15.82万元。二是关于工程建设管理方面的问题。相关县(区)已加强了有关项目的设计变更管理,今后将进一步规范用地审批程序。

2.关于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方面的问题。目前蕉城镇仍剩余有4户生猪养殖场未按规定时限关闭,将继续加大力度完成整改。

三、审计建议的采纳情况

对审计机关提出的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增强财政保障能力、促进政策有效落实方面的审计建议,市政府和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已采取有效措施完善相关管理,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一)关于提高预算管理水平的建议。市财政进一步细化了预算编制,努力提高预算到位率和预算编制的准确性;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加大支出项目的梳理,多措并举加快项目实施,合理调度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关于增强财政保障能力的建议。一是市政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防范化解债务风险专题会议研究对策。市财政制订了存量隐性债务化解工作方案,积极筹集资金,有计划有步骤化解存量隐性债务。同时依托财政部统一开发的隐性债务统计监测平台,加强对隐性债务的监测,实现跨部门联合监管。二是市财政努力促产培财,拓宽财税源,强化收入征管,积极组织财政收入;通过压减2018年的一般性及部分专项支出等措施,解决收支矛盾突出的问题,同时,加快债券支出进度,切实提高债券资金的使用效率。

(三)关于促进政策有效落实的建议。市住建、自然资源、税务等部门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加强跨部门信息数据共享,逐步建立联动工作机制,不断推动放管服、扶贫、教育等各项改革工作的落实。

四、尚未整改到位问题、原因分析及下一步安排

除上述情况外,由于体制机制改革有待深入、地方经济环境有待改善以及历史遗留等原因,部分问题的整改仍在持续推进,尚未整改到位。主要有:

(一)部分问题的整改需通过深化改革稳步推进。如部门单位预算支出执行率低的问题,其彻底解决有待正在推进的绩效目标管理措施的深化与完善。又如放管服改革推进方面存在的施工图审查环节效率低问题,因施工图审查流程优化涉及机构职能转变,市级层面改革存在不确定因素,有待省级明确实施细则后,会同人防、消防等部门按照省级统一部署,进一步优化审图流程,提高施工图审查效率。

(二)客观情况较复杂或外部条件尚未成熟,整改工作需要持续推进。如市县财政历年已拨付未列支出挂账资金没有按规定清理消化的问题,因受地方财力限制,只能通过不断筹集资金逐步进行清理消化。又如一些部门单位因历史原因形成的往来款挂账时间长、金额大的问题,清理工作涉及权属确定、审核审批等相关程序,需要一定的时间才能完成。

(三)部分问题整改涉及多部门协调,联动综合促改机制尚不够完善。一些体制机制方面问题的整改往往涉及到多个部门,需要多个部门的配合和积极行动才能促使问题的解决,但因协调配合力度不够,影响了整改的效率和效果。

对这些问题的整改,相关部门单位和地区已作出安排和承诺。一是加大工作力度。对涉及多部门协调、历史遗留等整改难度大的问题,加强与主管部门、财政部门等沟通协调,加快整改进度;对需要逐步消化的财务问题,积极争取资金支持,通过发展经济、提高财政收入水平等稳步推进整改。二是完善制度、堵塞漏洞。有关部门单位和地区通过完善相关管理制度,进一步堵塞管理漏洞,严防同类问题再次发生。三是加强跟踪督促检查。审计机关将继续加强跟踪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单位和地区进一步落实整改措施,同时,推动相关主管部门认真履行监督管理责任,完善监督管理。

展望下一步的工作,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更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市人大的指导和监督,充分发挥审计工作“治已病、防未病”的重要作用,准确把握审计整改工作的功能定位,建立健全审计整改联动机制,加大审计整改督促力度,提升审计整改质量,紧扣市委“123456”的思路和举措,在推动“六争六补”、构建“五星争辉”、打造宜居宜业宜游“三宜”城市范例中体现审计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