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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梅州市生态环境局 省环境保护督察 广东省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梅州市环境信访件调查处理情况公示表(第九批)
归档时间:2021-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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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梅州市环境信访件调查处理情况公示表(第九批)
来源:梅州市环境保护局   时间:2018-12-29 16:29:05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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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梅州市环境信访件调查处理情况公示表(第九批)
序号 交办时间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涉及区县(部门) 调查处理情况 是否属实
1 2018.12.16 梅江区金利来大街46号的深井裕记烧鹅店在每天经营过程中油烟和烧鹅腥味扰民。 梅江区 该案件与第3批、第7批重复。经查,该店办理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对制作烧鹅、腊肉等产生的油烟安装配套有一套油烟净化设施,二楼现为堆放冰柜、杂物和冻库。现场,梅江区相关单位要求该店负责人一是加强管理,定期清理维护油烟净化设施,保证收集效果;二是在经营过程中不得打开门窗,并对窗户进行密封加固;三是增加引风,加强烤罐使用产生的气味收集处理。
再次接到案件后,
16日,梅江区相关单位到现场复查。经查,该店油烟净化设施正常使用,窗户密封未打开。下来,区相关梅江区相关单位,加强对该店的日常检查,要求落实相关整改措施,依法处理好群众反映的扰民问题。
基本属实
2 2018.12.16 五华县水寨镇上坝村十六生产队的桂峰红木家私厂每天作业时有难闻的喷漆臭味且噪声很大。(特别是晚上8点至10点) 五华县 五华县桂峰红木家俬厂位于五华县水寨镇上坝村十六生产队,经营者陈木青,持有营业执照,无环保手续,经营面积约1000平方米(负一层、一层、二层),主要经营红木家私加工及销售,负一层进行木材加工,一层进行红木家私销售及堆放木材,二层为仓库及喷漆房,有4名工人,产品为衣柜、门板、楼梯扶手。主要生产设备:切榫机3台,刨木机1台,压木机1台,小型弯料机1台,拉锯1台,台锯1台,配套有布袋除尘器和水膜过滤除臭的污染防治设施。
20181217日,五华县组织相关部门到现场进行调查,该家俬厂未生产。该厂负一层对木材加工刨板过程中产生的木尘安装有布袋除尘设施,二层的喷漆房的废气经水膜过滤除臭处理后用管道向高空排放。该家俬厂正在编制环境影响报告,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现已责令停止生产。近期进行立案处罚。下一步加强巡查,督促落实责令整改要求。
部分属实
3 2018.12.16 兴宁市水口镇先锋村村民刘文祥在公共区域养殖了800只左右的鸭子,粪便直排入河沟,流入高新区水域污染水源。 兴宁市 经查,刘文祥利用水田养殖了约600多只鸭子,鸭子粪便排到水田后再流入河沟。该养鸭场未办理相关证照及未建有治理设施。由于其家庭贫困且妻子患有精神病被残疾人联合会认定为二级残疾,养鸭场是其家庭经济收入的主要来源。
兴宁市检查组要求刘文祥在
1217日完成清栏,同时做好消毒清扫工作。至20181217日该养鸭点已清栏完毕。
部分属实
4 2018.12.16 梅县区水车镇半坑7队村民罗妙发、徐标和、罗火意分别养殖了100头生猪,粪便直排小溪臭味扰民且污染水源。 梅县区 (反映问题中半坑村实为泮坑村罗火意实为罗火义
1.徐标和养殖生猪共222头(其中母猪22头),栏舍面积约500㎡,养殖户设有3个容量45m³的沼气池。存在问题:沼气液没有经过处理直接排出圳道。
2.罗妙发养殖生猪共约90头,栏舍面积约300㎡,养殖户设有1个容量约18m³的沼气池。存在问题:①养殖30头小猪的猪舍未经处理直排;②沼气液直排至农田。
3.罗火义养殖生猪共约70头,栏舍面积约200㎡,养殖户设有1个容量约15m³沼气池。存在问题:①一栋猪舍的猪粪未经任何处理直排;②沼气池没有盖好,且沼气液直排。
检查组提出整改要求:
1.徐标和养殖户:①立即拆除外排管道;②立即对污染的圳道进行清理;③采用干清粪处理方式;④1220日前在猪舍后面加建储存池,将沼气液抽至储存池,综合利用不外排。
2.罗妙发养殖户:①1220日前建好生化塘,养殖废水经沼气池、生化塘处理后排放,严禁养殖废水未经处理直排;②采用干清粪处理方式;③立即对污染的圳道进行清理。
3.罗火义养殖户:①1220日前扩建沼气池、建好生化塘,养殖废水经沼气池、生化塘处理后排放,严禁养殖废水未经处理直排;②采用干清粪处理方式;③立即对污染的圳道进行清理。
1221日,3家养殖户均按要求落实了整改。下一步:水车镇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加强日常监管。
基本属实
5 2018.12.16 梅江区梅松路入学府公馆路口的湘江鱼馆冬天晚上11点、夏天凌晨3点食客噪音扰民,且垃圾乱扔污染环境。 梅江区 经查,湘江鱼馆(营业执照名称:锅香鱼馆),噪声扰民问题主要是该鱼馆将桌椅摆放到店外占道经营人为喧哗声产生。梅江区相关单位现场当即责令经营者不得在店外进行摆放桌椅占道经营,进店经营后加强日常经营管理,搞好环境卫生,提醒前来消费的顾客不要大声喧哗,减少人为噪声对周边群众的影响。
下来,梅江区相关单位将加强巡查,一旦发违规占道经营产生噪声扰民行为的,一律进行从严处理。
基本属实
6 2018.12.16 兴宁市城区宁新街道东风路整条街都是夜宵档和烧烤档,每天下午6点开始到凌晨4点,油烟直排至空气和下水道且食客噪音扰民。 兴宁市 经查,东风路共46家餐饮店,其中7家已安装油烟净化器,39家未安装油烟净化器。产生的油烟和食客噪音对周围群众有一定影响。
兴宁市环保部门将对未安装油烟净化器的店铺发出《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下一步做好整改跟踪工作。
部分属实
7 2018.12.16 大埔县高陂镇三洲村村尾杨桃坑吞红水库周边过度开发,水库被沙土掩埋造成附件千百亩农田无人灌溉。 大埔县 经查,群众反映的吞红水库实为高陂镇三洲水库;该水库建于上世纪70年代,建设总库容为177.4万立方米,捍卫耕地0.1万亩。现场检查发现该水库周边种有蜜柚果树(十几年前已种植),现场未发现其他在建开发项目,不存在水库周边过度开发的现象,水土保持完好;水库下游的农田并不存在无人灌溉现象;经了解,一年耕作2季水稻。
为保障水库吞洪泄洪,县水务局同意三洲村委会组织清淤,目前清淤作业已基本完成。另外,该水库周边约
700亩水田已列入大埔县垦造水田项目(由县国土资源局牵头实施),目前还未实施。下一步,相关部门将加强监管。
不属实
8 2018.12.16 梅江区江北五洲城五洲路有大约五间洗车店直接将污水排至路面,污染路面。 梅江区 经查,群众投诉反映的五洲城五洲路并无洗车店。洗车店主要集中于古洲路两边,污水直接排至路面主要是占道违规洗车产生。针对古洲路洗车店占道经营问题,梅江区相关部门采取整治措施:1、对发现占道经营行为,现场责令立即停止,并进行规范和教育;拒不整改的暂扣洗车经营工具等,敦促各洗车店设置沉沙池,收集处理洗车废水;2、联合当地政府和交警部门,拆除违规设置的上人行道的斜坡,并在人行道画定停车线(摩托车、自行车),禁止汽车停放;3、拆除洗车场无证设置的宣传广告招牌,禁止违规商业宣传,规范经营行为。
梅江区在古洲路人行道一侧正在实施加装绿化带工程建设,限制车辆驶上人行道,减少洗车场经营行为的发生。
下来,将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加大宣传力度,促使各洗车店铺规范经营行为。
部分属实
9 2018.12.16 兴宁市径南镇马山村原粮所旁的T字路口有个养鸡场,距离居民住所只有五十米臭味扰民。 兴宁市 经查,该养鸡场建有鸡舍约1000平方米,已于201811月底开始清栏,清栏后不再从事肉鸡养殖,目前已清栏完毕。该养鸡场之前在养殖过程中产生的粪便采用谷壳铺垫,3-5天清理一次,全部打包外售用作果木肥料。现场未发现复养迹象、臭味扰民现象。
鉴于该养鸡场周围居民住户较为密集,市环保局要求该养鸡户不得在该场点从事肉鸡养殖,该养鸡户已书面承诺不再在该场点进行养殖行为。
部分属实
10 2018.12.16 五华县华阳镇平南村村长甘沙波在偷采河沙,破坏生态。 五华县 经调查,投诉反映中的地址平南村实为(坪南村),现任村长为甘百森。华阳镇坪南村村民甘上来和甘百森均证实坪南村无甘沙波此人,也没有发现偷采河沙的现象。平远县在日常的巡河监管中也未发现偷采河沙的现象。现坪南村正在推进新农村建设工作,开展河道清淤、清除杂草、加固河堤作业,不属偷采河沙。
下来,平远县将加大河段的巡查监控力度,对河道的非法采砂
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坚决打击任何破坏河道生态环境的行为。
不属实
11 2018.12.16 梅县区松口镇下坪村裕顺石场每天爆破和生产的时候噪音过大震坏村民的房屋。 梅县区 裕顺石场,法人代表为徐卓丹,项目取得《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环评审批、水土保持批复等许可文件;已办理《营业执照》《广东省污染物排放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照。该石场由广东中人爆破工程有限公司负责爆破作业。
经查,裕顺石场于201711月初由于生产需要进行生产线整改,停止生产。2018129日开始试产。该石场分别在9日、11日、13日、15日进行了四次爆破作业。根据广东中人爆破工程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出具的《梅县区松口裕顺石场露天开采爆破工程爆破振动测试报告》中结论:满足爆破振动安全允许标准。爆破振动不会对建筑物造成损伤。
经过现场工作人员对石场周边进行勘察,石场周边房屋均超过爆区距测振点距离,经现场了解距离石场最近的住户为廖金环,其表示爆破声音未影响其日常生活。
下一步工作:松口镇相关职能部门将对该石场加强监管,要求该石场严格按照相关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不属实
12 2018.12.16 兴宁城区新南大道中486号汽车维修中心将排污管道安装在地面,导致废气直排臭味扰民。 兴宁市 经查,兴宁城区新南大道中实为兴宁城区兴南大道中,市环保局环境监察人员会同交通局执法人员对兴宁城区兴南大道中进行排查,经查,兴南大道中既无486号,也无汽车维修中心。 不属实
13 2018.12.16 梅江区万达广场1号门前搭建了舞台,常年有人在该处表演播放广告音乐,噪音扰民。希望拆除1号门的舞台。 梅江区 该案件与第2批、第5批重复。经查,发现万达广场1号楼门口搭建有表演舞台,该表演舞台有相关批准文件。现场还发现该位置设置有儿童娱乐设施,也存在噪声扰民问题。梅江区相关单位当即要求万达广场所有的表演活动,必须按照规定演出前报区文广新局进行审批或备案,未经同意不得进行,并严格不得噪音扰民。
要求万达商业公司于
1212日前拆除迁移相关娱乐设施,向其并下发《关于非演出场所经营单位举办营业性演出活动有关事项的告知书》,要求举办营业性演出活动严格执行报批制度,加强日常管理和控制音量等措施,减少噪声扰民。
万达商业公司承诺,为了更好地营造良好环境,不影响周边居民的休息,将严格执行以下措施:
1、在周一到周四的平日时段尽量不进行活动,只在周末期间进行舞台活动;2、每次的舞台活动只在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晚上19:00-21:00时段进行,坚决不超过21点后,影响居民休息;3、把舞台声音控制在一个合理范围内,每场活动由音控师进行严格把控,严禁超出范围之外。
再次接到案件后,梅江区相关单位到万达广场进行复查,经查,万达广场
1号占用广场摆设的各项游戏、游乐设施已全部撤离完毕。下来,将加强对万达商业广场的日常巡查监管,一旦发现有擅自举办营业性演出活动及其他噪声扰民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基本属实
14 2018.12.16 张丹在梅县区松口镇横东村梅子队禁养区养殖的生猪猪粪直接排放旁边小溪污染水源且臭味扰民。 梅县区 张丹养猪场栏舍面积1000平方米,存栏约217头。该猪场属于松口镇养殖污染整治区域,松口镇依据《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梅县区畜禽养殖区范围的通告》和《梅州市梅县区畜禽养殖业污染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规定,要求退养。但张丹认为其养殖场并非在《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梅县区畜禽养殖区范围的通告》中畜禽养殖禁养区范围中国道、省道、高速公路、铁路、高铁两侧200米范围内的区域,所以一直拒绝进行退养工作。
1216日,梅县区联合检查组到现场检查。梅州市环境科学研究所当场对张丹的畜禽养殖场进行定位测量,核查出其养殖场距S223线直线距离约150米。松口镇当日下午即将梅州市环境科学研究所证明送达给张丹,张丹进行了签收。17日下午,松口镇对张丹发出了《责令限期自行拆除通知书》,要求其必须于20181225日前自行拆除违章建筑(猪舍)。18日,经松日口镇工作人员做工作,张丹签订承诺书同意退养并拆除设施。松口镇将跟进该养猪场的退养整治工作。
属实
15 2018.12.16 兴宁市刁坊镇新兴村的村民刁伟崇在该村长塘背养殖了两百多条生猪,猪粪直排小溪污染河流且臭味扰民。 兴宁市 经查,刁伟崇在该村长塘背养猪(该点属禁养区)一家四口(其中两个小孩就读大学,缴费较重),没有其他经济来源,生活辛苦靠养猪补贴,存栏140多条,没有排污设施,猪粪猪尿直排入一条10多米内沟,用于周边菜地施肥,未流出其他水沟,臭味扰民并不严重。
该养殖点属于禁养区范围,刁坊镇要求其于
201916日前清栏关闭,并在清栏前后做好场地清理工作。
部分属实
16 2018.12.16 梅江区西郊村环市西路联合中学新校门口旁边的鑫通客汽修厂开机器的声音噪音扰民。 梅江区 经查,反映的是元通汽修厂(鑫通客汽修厂)。该厂办理了工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等证照。噪声主要是维修配套设备空压机产生,有设置专门的房间放置空压机。梅江区相关单位当即对该厂噪声排放情况开展监测,监测报告显示厂边界噪声达标排放。
下来,梅江区相关单位将加强对该厂的巡查监管,敦促落实噪声防治工作,保证设施设备噪声达标排放,减少对周边群众的影响。
基本属实
17 2018.12.16 梅江区江南梅新路新沙六巷路口的三鸟店把宰杀生禽的废水和粪便直排附近路面上臭味扰民。晚上该店狗叫声特别大噪音扰民。 梅江区 经查,三鸟店有工商营业执照,负责人钟武昌,经营有活鸡、活狗。现场检查中发现该店存在当街宰杀的行为,该店位于梅州市城区禁止经营活禽宰杀的限制区,从事活禽活狗现场宰杀,与实际经营活动不符。店内及周边有禽类粪便,同时存在占道经营、将污水流入下水道的情况。梅江区相关单位当即要求店家入店经营、清理地面禽类粪便及搞好店内卫生,宰杀禽类在店面进行,污水未经处理不能直排下水道,店内晚上尽量不要存放鸡、狗减少噪音扰民,店主表示配合。
下来,梅江区相关单位将加强对该店的监督检查,敦促落实整改措施,切实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基本属实
18 2018.12.16 有村民在五华县横陂镇望楼村红二队荣春楼的池塘养猪,把猪粪都排到池塘里,现在该村民没有在那个地方养猪了,但池塘里的猪粪一直没有人清理,产生的臭味对周围住户产生严重影响。 五华县 经调查,池塘位于横陂镇横陂村望楼墩红二队荣春楼,周边近十年来均未有养猪户,池塘内积存有周边居民排入的生活污水和倾倒的生活垃圾。
针对存在问题,五华县组织人员进行了清理,现已完成清理工作。
不属实
19 2018.12.16 梅县区松口镇径礤村的南蓬径大理石矿厂在该村开采山林20年,造成附近村民房屋开裂,水源干枯,农田塌陷。 梅县区 群众反映的矿山企业为梅州市梅县区南蓬径大理石有限公司(原梅县大理石厂)。该石场设计生产能力11万立方米/年,矿区面积0.1105平方公里,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矿长资格证、营业执照四证齐全。2018423日,松口镇接到径礤村部分村民反映的同一情况,201855日在区领导到现场勘察召开专题会议,会议认为群众反映的房屋开裂、地下水短缺等问题是否与石场生产活动存在因果关系,需待第三方评估鉴定后才能作出结论。会议后松口镇聘请有资质的鉴定公司对地质影响进行评估及对径礤村108户(后面增加46户)村民房屋进行受损鉴定,11月上旬已完成108户的房屋鉴定,但只有一户(杨元清)进行了定损;地质影响评估工作由于群众的不配合,未能顺利开展,至目前仅完成约50%的工作量。该公司从423日开始处于停止开采状态,至8月底,南蓬径石场的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均已到期,目前已停产。
1215日,联合检查组对该石场进行现场检查,未发现有生产迹象,石场井口已关闭上锁,并挂有警示牌。
梅县区将继续做好对相关群众的政策解释工作,重新启动地质影响评估,及时做好工作进展通报,引导村民依法依规办事,确保不激化矛盾,全力做好社会稳定工作。
部分属实
20 2018.12.16 兴宁市新陂镇先声村火葬场每天8点起焚烧产生的灰尘扰民。 兴宁市 经查,兴宁市殡仪馆座落在新陂镇先声村,馆火化车间背靠福兴大塘村界,自199710月建成以来,在各级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各项设施设备的日益完善,全馆火化车间共有YQ-欧亚2000型平板火化炉4台,YQ-欧亚3000型自拣灰炉一台。20155月至20167月,筹资近300万元,分别安装了四套由江西南方火化机厂生产的YQ-欧亚火化机尾气处理装置,一直在使用中。
20173月,兴宁市委托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监测废气,监测报告显示,符合国家环保尾气排放标准。
不属实
21 2018.12.16 五华县龙村镇供前村荷树队河头涧邹治标养了80头猪,臭味和猪叫扰民。粪便直排河边,造成水源污染。 五华县 养猪场位于龙村镇供(宫)前村荷树队河头涧,户主邹治标,存栏生猪六十多头生猪,猪舍一栋,占地面积二百多平方米,有沼气池一个,无沼液收集池,沼液出来的水未经有效处理排入就近小溪。针对存在问题,五华县制订整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养猪户于1222日前要自行处理存栏生猪,于1228日前清理猪的排泄物,消除污染隐患。1218日该养猪户已开始清理生猪。经21日复查,已全部清理完毕。下一步加强巡查防止复养情况发生。 部分属实
22 2018.12.16 梅县区白渡镇三和村练州生产队陈氏祠堂不到10米处有村民陈高文养殖了二十多头生猪,猪粪直排到小溪污染水质且臭味扰民,滋生蚊虫。村主任古秋琼在该村坑口生产队养殖100多头生猪,猪粪直排至河流污染环境。 梅县区 经查,三和村没有陈高文,反映的陈高文应该是陈富文。陈富文养猪场属于散养户。今年养殖场综合整治工作重新进行三区划定后,两个养殖场位于白渡镇禁养区范围。陈富文于201859日签订了拆迁补偿协议书和养殖场关闭承诺书,当时现场核定存栏母猪5头,存栏肉猪40头,养殖场面积116.3平方米。古秋琼于201838日签订了拆迁补偿协议书,于2018124日签订了养殖场关闭承诺书,当时现场核定存栏母猪共53头,存栏肉猪共540头,养殖场面积共1378.5平方米,古秋琼已在20184月底拆除养殖场627平方米,清退母猪25头,肉猪125头。陈富文、古秋琼承诺于20181231日前关闭养猪场。
1216日下午,白渡镇政府、区畜牧局、三和村干部到现场检查情况,发现两养殖户养殖面积和存栏量已大幅度减少。1、陈富文存栏母猪1头、肉猪7头,栏舍面积已拆减至25平方米。2、古秋琼的母猪已全部清退,现存栏肉猪72头,一栋猪舍已清空(正在拆除内部设施)。
梅县区检查组要求两养殖户按照承诺在期限内完成退养工作、关闭猪场。两养殖户均表态,将继续逐步处理栏内生猪,保证按时关闭猪场。
基本属实
23 2018.12.16 梅江区205国道嘉应大学前面的梅江碧桂园施工工地近期24小时都在作业噪音扰民。 梅江区 梅江区相关单位对广东龙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碧桂园项目进行检查,针对该公司施工噪声投诉问题,对施工负责人进行约谈并提出要求:一是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每晚1000至第二天早上600,中午1200至下午200禁止施工作业;二是施工作业过程中注意做好降噪措施;三是配套作业工程建设阶段也应严格按照作业时间要求进行施工。施工方表态将严格落实整改,按要求做好施工时间安排和做好降噪措施,切实减少扰民现象。碧桂园小区业主表示将积极配合做好监督工作。
下来,梅江区相关单位将加强对该施工工地的监督检查,敦促其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做好降噪措施,切实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部分属实
24 2018.12.16 五华县横陂镇超群村万裕新型环保砖厂距离居民区很近,每天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和噪音扰民。 五华县 被投诉的砖厂位于横陂镇超群村马窝里路口,经营者魏万渊,2014年,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审核同意保留的砖厂(隧道窑),证照手续齐全,配套了环保污染处理设施。该厂与周边居民最近约100米。
20181216日,五华县组织相关部门到砖厂进行检查,砖厂正常生产,配套的污染处理设施正常运转,晚上不制砖。针对反映的问题,县环境监测站对烧结砖瓦制品车间废气和厂界噪声进行采样监测,监测结果表明废气符合《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标准,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标准。同时,经对居民区噪音监测结果达到功能区划标准。
下一步,五华县将继续加大巡查监管的频次,督促企业提升环境管理水平,确保污染处理设施运转正常,污染物达标排放。
部分属实
25 2018.12.16 梅江区芹洋半岛恒大御景半岛对面的东升工业园里面的博敏电子厂和五株线路板厂每天24小时不停工作噪音扰民。 梅江区 16日晚至17日凌晨,梅江区相关单位突击检查博敏和五株两家企业。经查,反映的博敏、五株两家线路板企业均办理了工商、环保审批、验收和申领排污许可证。现场两企业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行,运行台账记录齐全,均正常生产,未发现不正常使用排污设施和偷排行为。梅江区相关单位委托噪声检测机构对两企业噪声排放情况进行布点监测。
19日,噪声监测报告显示博敏公司东南面、五株公司西面边界噪声达标。
下来,梅江区相关单位将加强对两公司的日常检查,敦促落实环保各项措施,切实做好噪声防治工作,减少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部分属实
26 2018.12.16 梅江区江南梅水路万象江山小区每当吹东南风的时候就能闻到臭味,有时候半夜睡觉被熏醒,疑是附近的科捷、五株电子厂排放的臭味。 梅江区 16日晚至17日凌晨,梅江区相关单位突击检查科捷和五株两家企业。经查,反映的科捷、五株两家线路板企业均办理了工商、环保审批、验收和申领排污许可证。现场两企业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行,运行台账记录齐全,均正常生产,未发现不正常使用排污设施和偷排行为。梅江区相关单位委托第三方机构对两企业废气排放情况进行取样检测。
19日,废气检测报告显示科捷和五株两公司检测项目硫酸雾、氨、非甲烷总烃等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下来,梅江区相关单位将加强对该两家公司的日常巡查监管,敦促落实环保各项措施,鼓励科技创新,在达标排放的基础上,进一步削减大气污染物排放量,维护好群众合法环境权益。
部分属实
27 2018.12.16 兴宁市黄槐镇宝丰村宝丰小学侧有个养猪场养殖了七八十头生猪,产生的臭味和猪叫声影响到学生上课。希望该养猪场搬迁。 兴宁市 经查,养猪户王进泉在宝丰小学侧建了一个养猪点,该养猪点存栏39条,面积约70平方米,建有沼气池一个。产生一定的臭味和噪音。
经案件组做工作,养猪户承诺关闭猪场,签订了承诺书,逐步减栏,
20181231日前全部清理完毕。下一步继续跟进清栏工作。
基本属实
28 2018.12.16 五华县龙村镇登畲片有一家登畲屠宰场噪音和臭味影响附近居民生活环境,希望该屠宰场搬迁。 五华县 投诉件中所称的屠宰场实是五华县食品公司登畲食品站,该站位于居委正中心属人员密集地带,成立于上世纪60年代,属国有企业,持有营业执照和生猪定点屠宰证,占地面积约一百平方米,日屠宰生猪10多头。
20181216日,五华县组织相关部门到登畲食品站进行检查,发现屠宰车间人工屠宰且隔音设施不完善,存在宰猪噪音扰民,卫生清洁不及时,臭味扰民问题。屠宰废水排入三级化粪池处理。
针对该站存在的问题,五华县制订了整改方案,要求该站于
1216日前改用麻电致晕进行屠宰,并对屠宰车间进行隔音封闭,对化粪池进行清理。
屠宰场
1216日开始采用麻电致晕屠宰生猪方式,对屠宰车间进行了隔音封闭,并清理了三级化粪池。
部分属实
29 2018.12.16 梅江区三角镇三角文化中心每天晚上八点一两个无名烧烤档油烟扰民且食客的噪音影响附近居民,在夜间营业存在乱摆乱卖的现象。 梅江区 经查,案件反映位置有两间餐饮店,分别为长毛烧烤和敏秋奶茶店,长毛烧烤店开办于201812月,未办理营业执照,主要从事烧烤,烧烤炉摆置店门口,厨房未配套净化设施,烧烤产生的油烟未经处理直接排放,梅江区相关单位当即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止产生油烟设施设备的使用,并于20日前完成油烟净化设施的安装,同时下发《餐饮服务业油烟排放环保管理须知》。要求该烧烤店加强经营过程中的管理,提醒食客降低声音。敏秋奶茶店办理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主要从事餐饮服务、热熟食品制售。该点设置有专门厨房,店门口摆放有一台烧烤炉,未配套净化设施,烧烤产生的油烟未经处理直接排放,梅江区相关单位当即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止产生油烟设施设备的使用,并于20日前完成油烟净化设施的安装,同时下发《餐饮服务业油烟排放环保管理须知》。
下来,区梅江区相关单位将敦促该
2家餐饮店尽快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对产生的油烟统一收集处理,确保设施正常使用,并加强经营过程中的人为噪声管理,尽量减少对周边群众的影响。
基本属实
30 2018.12.16 梅江区冠运、中敏、为民三家废机油回收公司垄断该行业,2018年十月份开始要求在原来的基础上每年加收三千元的处置费用,因要收取此费用,可能会导致商家废机油随意倾倒,希望相关部门规范废机油回收行业。 梅江区、市环保局、梅州市交通运输局 16日,经查,冠运、中敏、为民三家废机油回收企业均办理了工商、环保审批、三同时验收,申领了广东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为合法经营回收废机油企业。对反映的每年加收3000元处置费用问题,涉及企业市场化经营范围,政府或职能部门无法进行具体指导,且目前广东省有资质且从事废机油收集的企业有不少,相关企业如觉得上述三家企业收取的处置费用价格太高,也可以交由其他具有资质从事废机油回收的单位进行回收处置,不存在垄断行业情况。
下来,梅江区相关单位将加强辖区产生废机油企业的日常巡查监管,敦促三家有资质回收企业依法经营。同时,一旦发现违规违法倾倒废机油行为的一律依法从严处理,切实维护我区环境安全。
不属实
31 2018.12.16 梅江区梅兴路育群英幼儿园食堂的排气扇噪音扰民,且该幼儿园违章搭建的铁皮瓦反光影响附近居民。幼儿园门口旁的三文鱼批发店的冷冻库机器24小时噪音扰民。 梅江区 经查,案件反映的群英幼儿园于1997年开办,办有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食品经营许可证。该园共招收幼儿200多名,设立有厨房,约80平方米,厨房设置有一个蒸饭柜、一个煤气炉台,在厨房运作过程中用抽风机排气,经专用管道向园区场地排放。梅江区相关单位当即对该园厨房抽风机噪声进行监测,并要求该园更换新型功率小、静音的抽风机、避免产生噪声扰民,铁皮瓦面加喷亚光漆。
反映的挪威三文鱼店办有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是海鲜冻品;海鲜干货批发兼零售;餐饮服务。现场检查该店正常营业,设立有厨房、一个冰柜和一台制冰机,无冻库。梅江区相关单位在检查中发现其隔壁的其兴水产行一冻库,面积约
8平方米,主要冰冻海鲜水产品,冻库全体运作,在运作过程中产生噪音,梅江区相关单位现场进行了噪声监测。
19日,梅江区相关单位到现场复查。发现群英幼儿园抽风机已经拆除,铁皮瓦反光问题已经联系施工单位,考虑当前还处在上课期间,为避免气味对幼儿园小朋友的影响,将于本周六、日进行喷哑光漆。噪声报告显示,群英幼儿园、其兴水产店受到交通干线噪声影响,实际监测数据无法判断其真实噪声排放影响情况。梅江区相关单位要求其兴水产行加强日常经营管理,做好噪声防治工作,控制使用时间,减少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下来,梅江区相关单位将加强巡查,敦促落实整改措施,做好噪声防治工作,维护好群众合法环境权益。
基本属实
32 2018.12.16 五华县岐岭镇清溪村小河唇生产队的何东在此处养殖了100多头生猪,猪粪直排到水沟后流入松江河,污染水源。 五华县 何东的猪舍位于岐岭镇清溪村小河唇生产队,占地面积约500平方米,高峰期存栏量约300头,建有沼气池约100立方米,沼液储存池约50立方米,氧化塘约120立方米。猪粪经沼气池处理后经过沼液储存池,部分用于灌溉果木,其余流入氧化塘进行处理,无排入松江河。
20181217日,五华县组织相关部门到猪舍进行检查,查实存栏生猪93头,已列入畜禽养殖整治对象。
针对该猪场,五华县制订了何东养殖场整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养殖户须在
1220日前自行处理存栏生猪。
1217日,该养猪户已开始转运存栏生猪。22日上午复查,该猪场已基本清理完毕,下午可全面完成。下一步加强巡查,防止反弹。
部分属实
33 2018.12.16 平远县大柘镇超南村火生石厂24小时生产过程中噪音扰民,且运往该石厂货运车辆产生大量灰尘。 平远县 经查,投诉的石厂为和生石场,占地面积46.8万平方米,主要经营建筑用石露天开采,开采能力为8万立方米/年;生产破碎、筛分、传送工段配套安装有水雾喷淋装置防尘,配套两台雾炮机和采取场地洒水等措施抑制石料铲装、运输产生的无组织扬尘。该石场已经环评审批和竣工验收;其建筑用凝灰岩矿项目(改扩建)201711月也通过了环评审批,目前未动工。该石场已领取了《采矿许可证》《广东省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等。
现场调查时,发现该场破碎、筛分工段未作业,成品堆场正在进行铲装作业,地面采取了洒水措施,雾炮机未运行,铲装运输扬尘未有效抑制;正在进行爆破作业,未对预爆区进行洒水预湿降尘,未有效抑制爆破扬尘;进出场区路面未及时做好路面清理工作,造成车辆进出时道路扬尘较明显。
1217日,县环保局对该石场进行了立案调查;1219日,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采用雾炮机喷洒降尘、对预爆区洒水预湿降低扬尘、加强场区路面清理洒水、运输车辆采取遮挡措施等;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1万元。经复查,目前该石场已按照改正要求进行了整改。下一步加强巡查监管。
部分属实
34 2018.12.16 梅江区梅水路云台雅筑A楼配电房发出的热气和噪音扰民。 梅江区 经查,该小区配电房位于水榭云台雅筑A1楼,配电房中有3个机箱,经询问物业管理人员,该配电房已交由供电局管理。梅江区相关单位现场对配电房的边界噪声进行了监测。
20日,噪声报告显示,噪声未超过该区域国家规定排放标准。该配电房位于小区内,属于小区配套设施。根据现行的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对此类扰民问题没有明确的办法条款予处理。
下来,梅江区相关单位将积极协调小物业、供电等部门,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进行隔热和降噪处理,维护好住户合法权益。
基本属实
35 2018.12.16 梅县区渡江津加油站对面丰发大酒店每天凌晨三四点运往该酒店的货运车按喇叭和人为的吵闹声扰民,且该酒店冷冻库的压缩机24小时不停作业噪音扰民。 梅县区 梅州市丰发海鲜有限公司,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水产品、冰鲜肉禽制品及水产品、农产品,餐饮服务,旅馆业;已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该公司每天凌晨都有运送海鲜和货物的货车到店,有一座冷冻库。货运车喇叭声与工作人员人为噪声对周边环境有一定影响。
1216日晚,梅县区联合检查组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检查时冷库压缩机未运行。经查,该酒店已制定了《批发部营业噪声管理制度》要求员工在上午六时才能开机,晚上八时前关机。
梅县区联合检查组要求该公司负责人严格落实环保责任,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尽量减少夜间噪声,机械噪声达标排放,避免影响市民休息。该公司负责人表示将立行立改,下一步将为冷库压缩机加装隔音设施,严格落实噪声管理制度,减少对周边的影响。
部分属实
36 2018.12.16 五华县横陂镇镇上的振兴路的垃圾场臭味扰民,且遇到刮风时候,纸屑和尼龙袋满天飞的现象。 五华县 20181216日,五华县组织相关部门到横陂镇进行调查,横陂镇没有振兴路,生活垃圾已日产日清。
五华县将加大环保宣传力度,增强公众环保意识,创造宜居宜业的人居环境。
不属实
37 2018.12.16 梅江区万达广场1号门前搭建了舞台,常年有人在该处表演播放广告音乐,噪音扰民。希望拆除1号门的舞台。 梅江区 该案件与第2批、第5批重复。经查,发现万达广场1号楼门口搭建有表演舞台,该表演舞台有相关批准文件。现场还发现该位置设置有儿童娱乐设施,也存在噪声扰民问题。梅江区相关单位当即要求万达广场所有的表演活动,必须按照规定演出前报区文广新局进行审批或备案,,并不得噪音扰民。
要求万达商业公司于
1212日前拆除迁移相关娱乐设施,向下发《关于非演出场所经营单位举办营业性演出活动有关事项的告知书》,加强日常管理和控制音量等措施,减少噪声扰民。
万达商业公司承诺,将严格执行以下措施:
1、在周一到周四的平日时段尽量不进行活动,只在周末期间进行舞台活动;2、每次的舞台活动只在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晚上19:00-21:00时段进行,坚决不超过21点后,影响居民休息;3、把舞台声音控制在一个合理范围内,每场活动由音控师进行严格把控,严禁超出范围之外。
再次接到该案件后,梅江区相关单位到万达广场进行复查,经查,万达广场
1号占用广场摆设的各项游戏、游乐设施已全部撤离完毕。下来,将加强对万达商业广场的日常巡查监管,一旦发现有擅自举办营业性演出活动及其他噪声扰民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基本属实
38 2018.12.16 大埔县洲瑞镇华光村排头处廖根达开的一家锯木厂(市民称该厂一个在廖姓祠堂前面,另一个在该村原打铁厂处)的锯木木屑残渣不处理污染当地环境。该工厂是无任何手续的黑工厂,希望能将该锯木厂取缔需断电。 大埔县 1213日下午,洲瑞镇政府组织人员到现场开展案件核查工作。经查,群众投诉的华元村实为华光村;华光村村民廖根达在未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在田背村寨下、华光村上元两处进行非法加工木材。当事人廖根达近期外出深圳并未在家中,现场未发现木材加工,但木材堆放较凌乱。因当事人廖根达近期外出深圳并未在家中,洲瑞镇镇村干部当场电话联系其本人,告知其加工木材行为违法,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清理现场木屑和树皮。
1213日下午,洲瑞镇政府采取如下措施:一是发函洲瑞供电所,对该非法木材加工作坊进行断电措施,至13日下午530分,洲瑞供电所已采取停电措施;二是要求华光村两委干部加强巡查监管,防止廖根达私接用电进行木材加工。同时,将现场情况上报县林业局。
1214日上午,洲瑞镇会同县工商质监局执法人员到廖根达非法加工木材点进行依法查处。现场查处清理堆放的木材、木屑和树皮,依法取缔该非法木材加工点。至14日中午,该非法木材加工点已依法取缔,堆放凌乱的木材、木屑和树皮已全面清理干净,恢复原貌。
今后,镇、村干部将对该已取缔的非法木材加工点进行监管,确保整治干净、彻底。
部分属实
39 2018.12.16 五华县水寨镇到潭下镇的水潭线五星村路段,高速路口入口处的减速带过高,夜间车辆经过噪音过大扰民。 五华县 属交通噪音。投诉的地方位于济广高速五华县水寨镇入口(水寨镇与转水镇交汇处),权属广东宁华公司。20181216日下午,五华县相关部门到济广高速五华县水寨镇入口处调处,要求相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制订整改方案,采取确实可行的措施落实整改。1216日晚上,县环境监测站到济广高速五华水寨出口、水潭线五星段五星饭店旁现场监测,监测结果表明:济广高速五华水寨出口和水潭线五星段五星饭店旁噪音均超标。
针对存在问题,五华县对广东宁华公司发出了采取措施消除噪音扰民的函,要求该公司迅速落实,妥善解决噪音扰民的问题。
20181217日,五华县已制订了整改方案并将监测情况函告广东宁华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部分属实
40 2018.12.16 陈展文在五华县双华镇富美村军电厂对门养殖了四五十头生猪,猪粪直接排放至旁边水沟里,臭味熏天。 五华县 群众反映的双华镇富美村的养猪户是指陈展文养殖户。该养殖户位于双华镇富美村上村X029县道旁(军营电站对面),20089月开始以小作坊形式养殖经营,占地约120平方米,无工商营业执照,未建设相关污染处理设施,存在污水直排现象,现有生猪65条。养猪户位于居民区,属于禁养区,产生的污水及臭味对周边居民产生影响,在2018年禽兽养殖整治中已于1129签订《退出畜禽养殖承诺书》,承诺在2019331日前退出养殖。
1216日,我县组织相关部门到富美村陈展文养殖户进行检查,发现该养殖户存在臭味及污水直排等现象。
针对存在问题,五华县要求养猪户必须于当天下午
4时前将65头生猪出售给镇食品站屠宰。
1216日,五华县组织相关部门对养殖户进行后督察检查,该养猪户的生猪已经全部处理,并对场地进行了卫生清洁,消除了污染隐患。
部分属实
41 2018.12.16 兴宁市黄陂镇振兴路垃圾站堆积的垃圾臭味扰民。 兴宁市 经查,由于承包方存在松懈心理,没有及时清理清运垃圾站垃圾,导致垃圾积量大,从而产生异味。
案件组立即约谈垃圾清运管理承包方,承包方已聘请专人管理中转站,做到垃圾日产日清,并清洗和消毒,消除异味。经复查,对垃圾站门口的水沟已完成水泥硬底化,加装了拉闸门,确保垃圾不外露。同时,加强宣传,引导群众将垃圾倒进垃圾站内。
属实
42 2018.12.16 五华县潭下镇中村与新田村交界的雀辉建材有限公司石灰厂每天五点半作业时产生的噪音、灰尘扰民。 五华县 五华县雀辉建材有限公司位于潭下镇新田村流溪径,法人黄道纯,开办于80年代,20184月将原2座石灰土窑通过技术改造改建为石灰竖窑,石灰厂占地面积约1000平方米,年产2万吨生石灰,办有营业执照,环保手续齐全,有配套污染处理设施,废气采用水膜除尘,通过15米高的烟窗排放。
20181216日,五华县组织相关部门到现场进行检查,石灰厂正常生产,倒放石灰石处做有隔音设备,废气收集处理设施正常运转。进出场道路有石灰成品撒漏的原因是有些运输车辆没有遮挡围蔽。五华县环境监测站对石灰窑废气和厂界噪声进行采样监测,监测结果表明废气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标准,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标准。
针对存在问题,五华县要求该企业做好运输车辆的遮蔽防撒漏,对进出场道路定期洒水压尘,防止扬尘污染。下一步跟进巡查检查,督促落实整改到位。
部分属实
43 2018.12.16 五华县潭下镇中村渔村一队的石灰石矿场在地下400米处开采石灰石,致使2000平方米的山岭下沉15米,曾向相关部门反映,但无果。 五华县 20181216日,五华县组织相关部门到现场进行排查。五华县潭下镇中村梧村一队现仅有一家五华县金大地石灰石矿。金大地石灰石矿仍正常开采,证照手续齐全。
投诉反映造成山岭下沉
15米的石灰石矿为牛角坡石灰石矿厂,原属于潭下镇人民政府与中村村的联办企业,2004年停产至今,2005年被县人民政府依法关闭。发生下沉的时间为2010年,下沉约15米,面积约600平方米,此后再未有下沉,地质稳定。下沉点距金大地石灰石矿约500米,两者无关联。牛角坡石灰石矿区现杂草丛生,不存在开采行为。
五华县将继续做好矿山的巡查监管工作,建立长效监察机制,及时掌握地质灾害变化。
部分属实
44 2018.12.16 五华县河东镇油田村凌峰矿业非法采矿且过程中将污水直排入小河和农田,导致水体和土壤污染。 五华县 河东镇油田村凌峰矿业有限公司全名为五华县凌峰矿业有限公司万华高举下瓷土矿,于2011年开始采矿,负责人江文深,采矿区各类证照手续齐全,占地面积约733400平方米,该矿为露天开采,无生产废水。
20181216日,五华县组织相关部门到现场调查,采矿区正常生产,未发现生产废水排放。
五华县要求企业要合法经营生产,各职能部门加强督查,督促矿区合理合法生产,并做好相应的环保措施。
不属实
45 2018.12.16 五华县龙村镇登畲村街道的屠宰场设立在居住密集地,在过年期间晚上八点到次日早上五点宰杀生猪产生的噪音和臭味扰民。 五华县 投诉件中所称的屠宰场实是五华县食品公司登畲食品站,该站位于居委正中心属人员密集地带,成立于上世纪60年代,属国有企业,持有营业执照和生猪定点屠宰证,占地面积约一百平方米,日屠宰生猪10多头。
20181216日,五华县组织相关部门到登畲食品站进行检查,发现屠宰车间人工屠宰且隔音设施不完善,存在宰猪噪音扰民,卫生清洁不及时,臭味扰民问题。屠宰废水排入三级化粪池处理。
针对该站存在的问题,五华县制订了整改方案,要求该站于
1216日前改用麻电致晕进行屠宰,并对屠宰车间进行隔音封闭,对化粪池进行清理。
屠宰场
1216日开始采用麻电致晕屠宰生猪方式,对屠宰车间进行了隔音封闭,并清理了三级化粪池。
部分属实
46 2018.12.16 梅江区富奇路商业学校隔壁的国展汽修厂和长安汽修厂每当喷漆的时候产生的油漆味扰民。 梅江区 经查,反映的商业学校隔壁现有国展汽修厂、长安汽修厂和轩丰汽修厂三家汽车维修企业。三家企业均办理了工商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现场未发现喷漆情况。三家汽修厂均设置了烤漆房,除长安汽修厂对喷漆产生的气味经水膜过滤加活性炭滤网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国展和轩丰两家均通过烤漆房自带配套处理设施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三家汽修厂喷漆废气设施均无法提供相关环评和验收文件。
梅江区相关单位当即依法对三家汽修厂烤漆房进行了查封,要求三家汽修厂完善相关环保手续,未取得审批和验收前,不得继续从事汽车维修喷漆作业。目前,三家企业均已经停止了喷漆作业。下来,梅江区相关单位将加强对三家企业的日常巡查监管,敦促落实整改措施,完善相关审批验收手续,切实维护好群众合法环境权益。
基本属实
47 2018.12.16 张良丁占用在平远县河头镇河头村坳下村口生态林建墓地,破坏生态环境;刘文凯和刘文供在河头村坳下养殖猪、鸭和狗,粪便直排水圳污染河流且臭味扰民。 平远县 1.现场调查,村民张良丁在其社下责任山铲山准备建坟,挖土面积约30平方米,尚未兴建墓地;责任山上种植的是三华李树,未发现毁林情况。
2.现场调查,刘文凯养有母猪1头,无配套废水处理设施,废水直排;刘文供没有养猪。未发现上述2户养鸭和狗。
1.县林业部门已对张良丁发出《责令停止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止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行为,并要求30天内进行复绿。下一步,将继续跟进督促整改落实。
2.工作人员要求刘文凯清栏。目前,已清栏。
部分属实
48 2018.12.16 五华县水寨镇党校路口高原里大排档每天凌晨3点油烟直排扰民。 五华县 高原里大排档位于五华县水寨镇华园路与党校路口交会处右侧(土地归属大布村委红卫队),经营者李建强,经营面积约50平方米,主营宵夜,工人2名(夫妻档),厨房采用铁皮房搭建,厨房面积约10平方米,经营时间为晚上20时至次日凌晨2点。
1218日,五华县组织相关部门到该大排档进行调查,发现该大排档无任何证照,违建经营,炒菜油烟无油烟设施处理,用3台排气扇直抽排放,影响周边环境。针对该大排档存在问题,现场责令业主立即停止营业,要求该大排档1223日前自行拆除,如逾期未自行拆除将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强制拆除。
部分属实
49 2018.12.16 大埔县大麻镇麻西村大輋岌桃子窝水田中罗志锋搭建水泥瓦养猪300头左右造成水源污染臭味扰民。执法人员前去调查时其就将猪藏在大輋岌4队和5队交界的地方,希望尽快关闭该养猪场。 大埔县 罗志锋于201211月开始租赁桃子窝面积为0.68亩水田作为农业种植和养殖生猪,目前生猪存栏98头,猪场各设施正常运行。据调查,其开设的大埔县志锋种养农民专业合作社场址不属于畜禽禁养区范围,没有达到规模化养殖范畴,未办理畜牧、环保和国土等相关手续。经向村干部了解,工作人员到实地调查了解前该养猪户未将猪只藏在群众反映的大輋岌4队和5队交界的地方。
1214日,大麻镇镇、村干部会同县畜牧兽医局、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实地调查后经研究:
县国土资源局:
1.根据国土GPS定位该地属园地,不属于水田,没有办理相关手续;2.根据相关规定可申请设施农用地手续,在手续未办理完善前先行搬迁。
大麻镇政府: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完善各种手续证件,在手续未办理好前先自行搬迁。
1215日上午,镇村干部再次到养猪户了解进展情况如下:1.养猪户正在进行自行搬迁;2.未发现偷排污水问题。
到目前为止,养猪场只剩下
9头待产母猪因近期生产无法搬迁外,其余已全部搬迁。
部分属实
50 2018.12.16 梅江区民富居南小区侧御园江南工地近一个多月早上六点不到开始施工,有时晚上十二点还在施工,产生的噪音让周边居民难于忍受,因混凝土连续浇灌作业需要,通宵达旦的施工,老人因休息不好血压升犯了高心脏病。 梅江区 17日下午,梅江区相关单位现场约谈施工负责人并对其提出要求:一是按施工作业时间要求施工,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每晚1000至第二天早上600禁止施工作业,如需夜间连续施工作业须经住建部门证明,环保部门申请批准,方可进行施工作业,并公示周边群众;二是取得连续施工许可后,施工作业过程中注意做好降噪措施,避免噪声扰民;三是施工单位要严格落实扬尘防治措施,做到“6个百分百。施工方表态将严格落实整改,按要求进行施工,做好降噪、抑制扬尘措施,切实减少扰民现象。业主和监理单位表示将积极配合做好监督管理工作。
下来,梅江区相关单位将加强对该工地的日常巡查监管,敦促落实整改措施,一旦发现违规施工且噪声超标扰民行为的,一律进行立案查处,切实维护周边群众合法环境权益。
基本属实
51 2018.12.16 兴宁市城区兴东路山歌亭小区D栋八楼天棚违建 兴宁市 经查,兴东路山歌亭小区D栋八楼天棚存在铁皮瓦搭建的问题。
城管执法大队会同兴田街道办、居委会
1216日立即组织人员对兴东路山歌亭小区D栋八楼天棚违建进行拆除。现已拆除完毕。
基本属实
52 2018.12.16 梅江区西阳镇奇龙坑垃圾焚烧场离申渡村300米,焚烧医疗垃圾或工业塑胶废弃物产生的臭味经常半夜将村民臭醒,且将污水偷排入河流。 梅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环保局 经查,反映的是位于梅江区西阳镇双黄村奇龙坑梅州市城市垃圾处置中心内的梅州市环保能源(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办理了环评审批手续,工程建设规模为处理城市生活垃圾1000/天。项目建成2台焚烧炉,各配备了一套焚烧炉烟气净化系统(采用脱硝、旋转喷雾塔脱酸、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器)和烟气在线监测系统,处理后废气通过110米高的烟囱排放,以及臭气收集、渗滤液MBR膜处理、冷却水循环处理和飞灰固化等环保治理设施。项目1#焚烧炉已于123日正式投料运行并网发电(日处理量为500吨),2#焚烧炉现正在中低温烘炉阶段,申领了《污染物排放许可证》,污染物治理设施全部建成,焚烧炉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实时监测数据已上传国家环保监控平台,从并网发电截至目前,监控指标全部符合《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限值。
现场调查时该焚烧项目正在运行,主要为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置(不含医疗垃圾或工业塑胶废弃物),废水、废气治理设施运行正常;焚烧发电汽轮机组有
8台冷却水循环处理系统,正在运行4台,冷却塔口排放有大量的水蒸汽(经调查现一台焚烧炉运行,日消耗约1000吨冷却水),群众反映的烟雾弥漫应是水蒸气;卸料大厅、储坑等垃圾渗滤液和清洗废水经收集全部进入渗滤液MBR膜处理系统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化验室废水、除盐水制备间废水和循环冷却水经环保设施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现场查阅在线监控数据显示数据稳定达标,企业在厂门口树立了电子显示屏,向社会公开氮氧化物、二氧化硫、颗粒物、氯化氢和一氧化碳等指标监测数据;针对生活垃圾在转运、卸料、储坑发酵和渗滤液收集池等工艺会产生甲硫醇、氨、H2S等臭气污染物,企业在进卸料大厅道路两旁、发酵储坑和渗滤液处理站安装有生物剂喷雾除臭装置,并对发酵储坑、渗滤液处理站和污泥脱水间产生臭气统一收集,通过管道输送至焚烧炉专用燃烧器焚烧利用。市监测中心站出具的调查当天的监测报告【(梅市)环境监测(气)字(2018)第008号】,结果显示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下一步加强对该项目环境监管巡查,督促认真做好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维护工作,维护环境安全。
不属实
53 2018.12.16 梅县区扶外路领驰汽车维修厂喷漆污染环境,影响人们健康,占用人行道维修,影响行人通行;扶外路梅桃曾记三鸟店,长期占用骑楼人行道宰杀三鸟、禽畜等,血污满地,污染街道,污染环境,止碍行人通行。曾多次向城管、梅县区书记、区长反映,得不到彻底解决。建议:一是学习"河长制",建立"街巷长制";二是建立微信举报制度,与移动、电信等部门联合,奖积分、奖流量,发动群众治理;是公开示范街的标准,使市民、居民有令可行,""令禁止。
梅县区 1.群众反映的梅县区扶外路领驰汽车维修厂全名为梅州市梅县区领驰汽车维修服务部,已领取了工商营业执照,未开展喷漆业务。
2.群众反映的扶外路梅桃曾记三鸟店全名为梅州市梅县区阿曾肉菜店,已领取了工商营业执照。
1216日,联合检查组现场调处:
1.梅州市梅县区领驰汽车维修服务部未开展喷漆业务,
现场未发现店内有喷漆房。该服务部与梅州市为明废旧物质回收有限公司签订了废矿物油委托处置转移合同。
2.梅州市梅县区阿曾肉菜店现场检查时店内和门口卫生较差,有轻微臭味。
1.检查组要求该汽修服务部不得超范围开展喷漆作业,不得占道经营,严格控制噪音,避免扰民情况发生。
2.检查组要求该店负责人严格执行门前三包规定,及时疏通管道,定期清理门前垃圾和积水,不得占道经营。当事人表示会全力配合,落实区、镇环境卫生整改要求,按照要求做好门前三包,保证不占用公共地方宰杀三鸟、禽畜,不向外排放污水污物。
部分属实
54 2018.12.16 梅江区丽都西路盛榆花园正门左侧钟姓祠堂老屋门坪的老屋烧烤店铺每晚1点至3点经营时产生的烧烤气味扰民,住在西边的居民都不敢开窗,且食客噪音扰民。 梅江区 17日,梅江区相关单位到现场检查,该啤酒档开办于2017年,办理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主要从事餐饮服务、烧烤。设置有1个基准炉头,1个自带净化设施的烧烤炉,配套有油烟净化设施。梅江区相关单位现场要求负责人加强环保管理,定期清理和维护净化设施,确保油烟设施稳定达标排放。同时,梅江区相关单位委托第三方机构对该啤酒档油烟排放情况进行监测。
下一步,梅江区相关单位将根据油烟检测报告情况作进一步处理。
基本属实
55 2018.12.16 梅县区华侨城扶贵西路与梅塘西路交叉口东北50米侨泰宾馆店侧的夜色烧烤店,占用公共过道营业,产生的烧烤油烟未经处理直接排放,且经营到凌晨1点到2,食客噪声扰民,店铺后门常开存在安全隐患;梅县区程江镇新县城梅花金御小区后面的施工工地,中午12点至凌晨1点施工产生的噪音扰民。 梅县区 投诉的夜色烧烤店主营烧烤的夜宵店。夜间食客噪声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
反映的梅花金御小区后面的施工工地为广东鲁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合泰华璟城楼盘项目。
1216日晚,梅县区环保局、城综、公安等部门及新城办工作人员对夜色烧烤店进行了现场检查。该店配套使用一体式烧烤油烟净化设备,油烟经收集处理后排放。合泰华璟城楼盘施工工地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未施工。
检查组要求该店负责人要保持设施正常运行,不得占道经营,对食客的喧哗噪音应及时制止,避免扰民情况发生。该店负责人表示将按要求落实整改。
检查组向合泰
华璟城楼盘施工单位负责人进行了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要求该公司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噪声排放,合理安排工序,在未取得夜间施工许可的情况下不得进行夜间施工作业。该施工单位负责人表示将按照规定执行。
部分属实
56 2018.12.16 梅县区新县城程江村伯公下李屋的农贸市场十几间宰鸡杀鸭摊档将废水直排街道,臭味扰民。 梅县区 1216日下午,梅县区联合检查组到现场调处。经查,该集市有十余间售卖三鸟肉类的摊档,部分摊档废水直排街道,对周围环境造成一定影响。
检查组要求所有摊档负责人,不得占道经营;对摊档周围要不定时清扫和冲洗;废水不得直排街道,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档主们表示理解并配合政府,立即按要求落实整改。
部分属实
57 2018.12.16 梅县区雁洋镇对坑村的梅县梅雁矿业有限公司开采石灰,将井下的废水直接排放到长步段村民的农田里,污染农田。928日省里检查,该公司将所有超越工作面全部封闭,检查后再进行违法开采,如果继续开采五年后整个队坑山村将会受到全面毁灭性破坏。 梅县区 群众石灰石矿为梅州市梅县区雁洋矿业有限公司对坑石灰岩矿”,成立于2008115日,已取得了《营业执照》、《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广东省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等证照。
1213日下午,现场调查情况如下:
1.群众反映“928日省里检查,该公司将所有超越工作面全部封闭,检查后再进行违法开采的问题不属实。928日省、市、区安监部门对梅州市梅县区雁洋矿业有限公司对坑石灰岩矿检查时,发现该矿-25米中段有两条正在掘进的运输平巷已进入到该矿原东采区露天开采的废弃凹坑,为确保生产安全,区安监局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区安监局于20181114日复查,该矿已停止两条平巷的掘进并用废石封堵进入平巷的入口,区安监局出具了《整改复查意见书》。现场检查区国土局未发现有越界开采行为;区林业局未发现有占用林地及违规使用林地的情况。
2.群众反映将井下废水直排长步段村民的农田里,污染农田的问题部分属实。该矿井下开采渗水经沉淀处理后部分抽取排到长步村农用灌溉水渠,供村民用于农用灌溉,其余部分抽取排到露天采矿蓄水池。区环保监测站现场对该矿井下开采渗水进行取样监测,结果显示:井下正八中段出水口和露天采矿蓄水池水样污染物指标均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的第二时段一级标准。
梅县区相关职能部门和雁洋镇政府将继续加强对梅州市梅县区雁洋矿业有限公司对坑石灰岩矿的监管。
部分属实
58 2018.12.16 五华县水寨镇澄湖村约40亩的白蜷湖已成污水制造湖,且杂草丛生。 五华县 群众反映的白鳝卷湖位于水寨大道北澄湖段旁,主要用于附近灌溉排涝。由于湖周边地势整体升高,加上人口增多,造成周边住户的生活污水流入至白鳝卷湖,因湖水外排不畅,导致湖中杂草丛生、污水积存等。
20181216日,五华县组织相关部门到白鳝卷湖进行调查,发现白鳝卷湖杂草、杂物、污水、淤泥淤积。县环境监测站对白鳝卷湖附近的建锋石材旁、白鳝卷湖出口的水质进行采样监测,结果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
针对存在问题,五华县要求水寨镇牵头制订白鳝卷湖切实可行的整治工作方案,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合作,按整治工作方案的时间节点有序推进。
20181221日,针对存在的问题,五华县已制订了白鳝卷湖的整治工作方案。下一步按照方案尽快推进整治工作。
部分属实
59 2018.12.16 梅江区东山大道富乐花园正对面的向丽食品加工厂在朝向居民的外墙挂满压缩机,空调外机等众多设备,长期发出噪音和热气扰民,且加工烧腊产生异味,空中常有黄色物体掉落,致使楼顶菜地菜叶等所有露天场所布满很多黄色斑点物体。
梅江区 经查,该公司主要从事生产加工腊肉、腊肠、盐焗食品、肉丸等。办理了工商、食药和环保审批、验收,申领了排污许可证。现场发现该公司烤房正在使用,其他工序未生产加工。其生产布局为一楼仓库、二楼香肠、热狗生产线、三楼为盐焗食品、肉丸生产线。公司四楼顶安装了四台油烟净化处理设施,对肉丸、盐焗、香肠、热狗加工产生的油烟和气味进行收集处理。公司现有3台冻库压缩机,安装至地下室,为市场使用,24小时开机,设定温度,超过设定温度时自动启用,为不定时开启。20181127日,区梅江区相关单位已委托广东精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对公司生产废气检测,结果显示达标。公司楼顶现场未发现反映的黄色斑点物体问题。梅江区相关单位对公司靠近居民一侧位置进行了布点噪声监测。
19日,噪声监测报告显示,在该公司西面、南面、东面边界噪声均未超过该区域噪声排放标准。
下来,梅江区相关单位将加强对该公司的日常巡查监管,敦促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加强噪声防治工作,切实维护周边群众合法环境权益。
基本属实
60 2018.12.16 梅江区三角镇湾下沙场,开采沙石,产生的噪音与灰尘扰民。 梅江区 经查:该场为沙场堆放场,占地约800平方,现场堆放有一台卡车,一台筛沙机。产生的噪声主要是沙场车辆运输及筛沙过程中产生。梅江区相关单位当即对噪声进行了布点监测。对该堆沙场车辆运输中产生扬尘,现场发放了《行政执法责令改正通知书》,做现场检查笔录并进行了拍照取证。对梅州市梅江区中工建材店经营过程中产生噪音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当即提出改正要求:1、立即停止营业。2、合理安排时间及生产机器位置。3、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噪声影响。4、未完成整改前不得营业。
下来,梅江区相关单位将加强对该沙场的日常巡查监管,敦促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加强噪声、扬尘防治工作,未完成整改前不得进行营业,切实维护周边群众合法环境权益。
基本属实
61 2018.12.16 蕉岭县三圳镇河西村废旧石场非法制砂场,从今年7月份开始该制砂场利用废石进行非法制砂,造成该村每天不但噪声很大,尘灰飞扬,而且制砂造成的水到处乱流,严重污染环境,同时还非法占用林地堆放材料,干扰村民的生活。 蕉岭县 蕉岭县组织环保、林业、国土资源、交通运输、长潭镇政府等部门进行现场调查。
经查,群众投诉的蕉岭县三圳镇河西村废旧石场非法制砂场位于蕉岭县长潭镇神岗村瑶岭毛子岌山地,实为蕉岭县联益建材厂,办有工商营业执照,主要从事机制砂的生产及销售。该建材厂机制砂项目已取得环保手续,设计年产
21.6万吨机制砂,占地面积4000平方米,主要生产工艺为外购山石通过破碎、制砂、筛分、洗砂等工序生产机制砂。各工序安装有水喷淋装置,配套建设有三级废水沉淀池约120立方,生产废水经明渠及管道引致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未发现有废水外排的现象。该建材厂配置有1辆洒水车,方圆1公里无人群居住,厂区道路已完成水泥硬底化。查阅该厂原材料供货协议及清单,其原材料来自蕉岭县兴福镇浒竹山子尾石场开采的石灰石,生产时采用峰谷错峰生产。检查发现,该建材厂物料堆场虽有遮盖但未围档,虽有建设洗车槽但不完善;厂区主干道虽有硬底化但未及时清理路面,运载车辆在厂区道路行驶时产生的二次扬尘较明显。对于群众投诉的非法占用林地堆放材料问题,林业部门正在调查之中。
蕉岭县有关职能部门于
1217日对该建材厂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企业限期完善洗车槽、加强道路清洗频次及对物料堆场进行围档、遮盖,切实减少无组织扬尘问题的产生。蕉岭县环保监测部门于1218日对该企业进行了布点监测。
下来,蕉岭县将坚持边督边改、立行立改,继续督促企业落实各项环保管理措施,加强监督检查管理,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并将依据监测结果及林业部门调查情况作出相应处理。
部分属实
62 2018.12.16 平远县热拓镇热拓杜龙湖坪的梅州市水泉互制食品厂(信用代码:914414265723658491),焚烧废胶合板、工厂废木板、三合板等高污染原料产生的粉尘未经处理直排,影响相隔五百米的水源头;加工后的污水无相应处理工艺及设备,排到距离十米的热柘;三台风机无任何隔音措施,村民家中检测到噪音近百分贝。多次向镇政府及村委反映,但无果。 平远县 现场调查,投诉的企业为梅州市水泉豆制食品厂,占地面积5000平方米,建筑面积3500平方米,主要从事腐竹加工生产,年产腐竹500吨,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万元;主要生产设施有烤房、脱皮机、磨浆机、离心浆渣泵、锅炉(4蒸吨)等,生产工艺为:黄豆-脱皮-浸泡-打浆-过滤-加热-成型-烘干-包装;锅炉废气采用水膜除尘设施处理后高空排放,生产车间地面清洗废水经三个共约30方沉淀池后外排。该厂20188月通过了环评审批,于201811月基本建成,目前正处于建成调试阶段,正在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及排污许可证等相关手续。
现场调查时,该食品厂正在生产;锅炉车间堆放有建筑模板、三合板等废木料和生物质成型燃料,操作工人正在往锅炉燃烧室添加废木料,配套的水膜除尘设施正在运行;锅炉房配套鼓风机、引风机各一台,采用简易隔板遮挡;与该厂相距约
15米的柚树河段发现少量呈乳白色废水流入痕迹。经核查,该处废水是工人清洗豆浆桶后直接倒至沉淀池造成溢出,导致少量乳白色废水外排至河道。现场查看及向当地镇、村调查了解,无生产粉尘影响水源现象。
1218日,平远县环保局对该公司下达了《整改通知书》,要求立即停止使用建筑模板、三合板等废木料作锅炉燃料行为,严格按环评及相关政策要求使用生物质成型燃料等环保燃料;使用低噪声设备或采取有效的隔音降噪措施,减小风机运行噪声;加强环保管理相关工作,避免因工人操作不当或设备运行不正常而造成环境影响;未完成整改前,不得投入生产。
目前,该公司已完成整改。
1220日下午,平远县环境保护局对该公司进行了监测,结果表明噪声达标排放。
部分属实
63 2018.12.16 平远县差干镇加丰村(五指石国家森林公园、国家4A级景区附近)40多个养猪场严重污染环境。猪粪味随处可闻,污染溪水,田地无法耕种,鱼塘因为猪粪污染无法养鱼。 平远县 现场调查,目前平远县差干镇加丰村共有养猪户18家,其中存栏百头以上11家,百头以下6家,1家已清栏;18家养猪户中,已建成运行零排放设施发酵床的有17家,1家清栏正在建设零排放设施发酵床,猪粪及养殖污水进入发酵床再添加微生物转化为有机肥;没有发现田地无法耕种,周边鱼塘无法养鱼的情况,附近溪水正常;猪场附近能闻到一些臭味。
平远县工作人员已要求各养猪户要加强环境卫生清洁,及时做好蚊蝇消杀工作,避免影响环境。
不属实
64 2018.12.16 丰顺县丰良镇良乡东横街、北直街、新大街的居民住宅区中心屠宰场无排污设施,每天屠宰猪后的猪粪猪血猪毛污水等无法排走,沟水发臭滋生蚊虫臭味扰民且该屠宰场每天凌晨三四点杀猪猪叫声严重扰民。 丰顺县 1216日,丰顺县组织环保、丰良镇政府等职能部门进行现场检查。经查,反映的屠宰场位于丰良镇北直街,属于丰顺县食品公司丰良分公司,是丰良镇的定点屠宰场。现场检查时,该屠宰场未进行屠宰,现场存栏待宰生猪有12头。该屠宰场的屠宰时间为凌晨3点至早上6点,每天的屠宰量约为25头,屠宰过程中主要产生的污染物是噪音和污水,未配套相应的治理设施,污水排入市政管道后进入丰良镇污水处理厂处理,猪血猪粪猪毛等废杂物有时会清理不及时,残留在屠宰场内,造成场内卫生环境较差。群众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
丰顺县职能部门要求该屠宰场立行立改,一是将屠宰场所周边进行围蔽,减少噪声对周边居民的影响,二是加强场内猪血猪粪猪毛等废杂物的清理收集及屠宰场的环境卫生清洁工作,减少臭味对周边居民的影响。现场该屠宰场向丰良镇政府作出书面承诺,加强屠宰场的环境卫生管理,对屠宰场所周边
2日内完成围蔽,加强废水收集和屠宰场的环境卫生清洁工作,减少噪音和臭味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1216日,该屠宰场与清洁工人签订了协议,由专人负责及时收集屠宰场内生猪的排泄物及屠宰产生的废杂物,并及时将上述废弃物及时运至丰良镇的垃圾中转站集中收集处置,做好场内环境卫生工作。
1217日,该屠宰场已将屠宰场所周边进行了围蔽,有效减少噪音排放。
下来,丰顺县将加强巡查监管,督促该屠宰场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及保洁工作,确实维护周边群众的环境权益。
基本属实
65 2018.12.16 五华县横陂镇锡坑兴华村兴华队村民徐运清在养殖生猪,猪粪排放至水圳和池塘污染环境。 五华县 养猪场位于横陂镇兴华村,业主为徐运清,20189月根据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方案,该养猪户被列入整治对象,存栏生猪从300多头减到200多头,建有沼气池和沼液收集池,因沼气池容量不足导致部分污水溢流到自己的氧化塘。
20181214日,五华县组织相关部门到养猪场进行现场检查,根据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方案,解除养猪场的生产用电和生产用水,要求业主需在1216日将存栏生猪全部清运完。
20181216日,业主已将存栏生猪全部转运销售。
部分属实
66 2018.12.16 梅县区隆文镇苏溪村村民(公职人员)朱琳星及家属借修缮老墓地为由,在未经过任何相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非法占用林地,扩修豪华活人墓。 梅县区 事发地位于隆文镇苏溪村上屋村民小组所属的下窝坪山坡地,建坟户主为沈福英(朱琳星母亲),沈福英家祖上在该地有清朝末年建造的祖坟1座,葬地1座(相邻位置)。201810月初,沈福英的四个女儿拟修整祖坟,在动工前与祖坟附近屋主朱思源进行了沟通和商议,朱思源同意沈福英家维修祖坟,并借用门坪给沈福英家堆放建筑材料。后因朱思源看到沈福英家修整出来的祖坟规格较高和存在生人墓的原因,双方于是发生口角,矛盾不断激化。隆文镇在2018116日及119日两次组织双方进行协商,协商无果。20181114日,隆文镇向沈福英发出了《限期改正通知书》,限其在20日内拆除违法建造的坟墓设施,恢复原状。2018123日沈福英已对墓地作了小部分整改,朱思源不满意整改状况。
20181215日下午,隆文镇政府会同梅县区民政局、区林业局到现场调查。经查,沈福英新修建的坟墓在果园处原有墓穴范围之内,无毁坏林木及其他植被的行为;其未经批准擅自兴建殡葬设施,违反了《殡葬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
梅县区检查组责令沈福英于20181223日前拆除违法建造的坟墓设施,恢复原状。沈福英家属代表作出了口头承诺,表示将予整改。
下一步工作:隆文镇将督促沈福英按时自行拆除违法建造的坟墓。
部分属实
67 2018.12.16 荷树园电厂排污水导致梅县区丙村镇红光村第十五生产队的村民谢爱青养殖的十五亩水塘的鱼苗全部死亡,当时受害的程江村和新圩村的三四十户人家均为受害者,另外,电厂的排污也造成附近的农作物无法耕种,水质和土壤均被污染且排放废气。 梅县区 20184月份丙村镇程江、新圩两村确有鱼塘出现死鱼的情况。事件发生后,丙村镇会同区环保局、畜牧水产局等部门到现场调处。因死鱼原因无法准确判断,丙村镇政府积极做好受影响养殖户的安抚工作,争取资金扶持他们恢复生产。现大部分养殖户都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仅有个别户不接受,其中新圩村受影响养殖户共35户,受损面积共62.5亩,未领取扶持资金仅谢增春一户为5亩,其余养殖户均接受处理结果并领取扶持资金;程江村受影响养殖户15户共35亩,未领取扶持资金仅谢爱青一户为15亩,其余养殖户均接受处理结果并领取扶持资金。
20181216日下午,梅县区联合检查组到现场检查,梅县荷树园电厂#3#4#5#6发电机组生产正常,#1#2机组调峰停产,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控系统正常使用,在线监测数据显示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梅县区环境监测站近期对该厂监督性监测结果表明,该厂烟气排放达标,厂周灌溉水渠及该厂总排口水质未发现异常。区环保局会同丙村镇政府对附近企业的排查未发现有违法排污行为。
梅县区检查组要求附近企业加强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转,避免跑、冒、滴、露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经对程江村、新圩村现场调查,未发现因电厂排污造成无法耕种的现象,两村农户种养生产均正常。
下一步工作:加强对梅县荷树园电厂的环境监管,并继续做好养鱼户恢复生产的帮扶工作。
部分属实
(以上数据统计截止12月27日12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