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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第五批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梅州市工作动员会召开
来源:广东生态环境   时间:2018-12-07 16:30:38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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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省第五批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近日进驻梅州市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12月7日上午,省第五批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梅州市工作动员会召开,督察组组长梁川、副组长何焱就做好督察工作分别作了讲话,梅州市委书记陈敏作了动员讲话,市长张爱军主持会议。

梁川指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一项重大制度安排。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要求通过开展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进一步压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协同发展,加快建设美丽广东。这次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总的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根本遵循,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问题导向,敢于动真碰硬,标本兼治、依法依规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切实提升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意识。通过督察,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不折不扣推动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和“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全面落实到位,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强大助力,为我省奋力实现“四个走在前列”、当好“两个重要窗口”提供坚实的生态环境保障。

梁川强调,省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这次进驻,主要督察市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情况,并下沉至部分县(市、区)级党委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具体督察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将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问题整改作为督察首要任务;二是中央和省高度关注、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要啃的“硬骨头”任务攻坚情况;三是国家和省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四是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建设和推进情况。梅州市应积极配合督察组开展工作,客观反映情况,并利用这次督察提升公众的环保参与意识和企业的环保行动自觉。同时,要坚决防止在配合督察工作过程中发生对企业采取“一刀切”的情况。

陈敏表示,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上来,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督察组的工作要求上来,自觉、诚恳、虚心地接受督察,推动我市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根本好转。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坚决支持和配合督察组的各项工作安排,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切实做好沟通联络服务,确保这次省环保督察顺利完成。要落实好环保督察的问题整改,做到照单全收、立行立改,按照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的原则,强化主要负责同志“第一责任人”责任,用坚韧不拔的实际行动和取信于民的明显成效,向省督查组、向全市人民交出一份满意答卷。

会上,何焱就做好督察配合、边督边改、信息公开、相关保障等工作提出了要求。省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全体成员,梅州市党政班子其他领导成员出席会议,市人大、市政协主要领导,市法院、检察院,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各县(市、区)以及市直副处以上单位和中央、省属驻梅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等参加会议。会议以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平台直播形式开至各县(市、区)。

根据安排,省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梅州时间约为10天。进驻期间(12月7日至16日),设立专门举报电话:0753-2189689,专门邮政信箱:梅州市106号信箱。每天8:00-20:00,督察组受理梅州市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并及时转交被督察地区、单位和有关部门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