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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梅州市生态环境局 省环境保护督察 广东省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梅州市环境信访件调查处理情况公示表(第四批)
归档时间:2021-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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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梅州市环境信访件调查处理情况公示表(第四批)
来源:梅州市环境保护局   时间:2018-12-18 12:07:47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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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交办时间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涉及区县(部门) 调查处理情况 是否属实
1 2018.12.11 梅江区月梅嘉应大学西校门对面农历12月后每天都有人放鞭炮,产生浓烟和臭味扰民且垃圾无人清理。 梅江区 梅江区相关部门迅速到月梅村了解情况。经查,案件反映区域位于梅江区月梅嘉应大学西校门,根据2018年梅州市人民政府发布的关于扩大梅州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知,扩大后的梅州城区禁放区北段范围是:北起环市北路——月梅205国道——嘉应学院北围墙——饶公桥,因此案件反映的位置不属于禁止燃放区域。反映的每天燃放鞭炮问题,经了解,燃放鞭炮一般发生在春节前后和正月十五期间,并不是12月后每天燃放。反映的“浓烟和臭味扰民且无人清理”的问题,该区域由公路部门、环卫部门负责清扫保洁;月梅农贸市场门口路由月梅农贸市场八时收市后进行清扫,收集的垃圾统一运至八一大道垃圾中转站处理。目前检查中未发现有垃圾无人清理的情况。

下来,梅江区将加强烟花爆竹禁放的宣传和巡查,加大对反映区域的垃圾清运保洁工作,保证环境整洁。

部分属实
2 2018.12.11 1.梅江区三角镇客天下圣山湖北门岗旁的地下车库有设置门卡,因有些业主没有门卡无法进入,经常在凌晨按喇叭噪音扰民。2.在客天下圣山湖北门旁的鑫如蛋糕店不定时发出抽风机的噪音。 梅江区 11日,梅江区相关部门到客天下小区进行检查。经查,该噪声属于生活噪声,主要是无法进入车库的住户按喇叭造成的。该小区在入车库门上有禁鸣标志。

随即,梅江区相关部门到鑫如蛋糕店进行检查。经查,该店办有工商执照、主要从事烘烤蛋糕,制作过程中使用电烤炉。营业时间为早上7时至晚上11时30分,烘烤时间为下午2时至下午6时,烘烤过程中抽风产生噪声。

现场执法人员要求该物业公司加强管理,进一步完善小区岗亭的管理制度,尽量减少由于车辆进出小区对环境的影响。

责令蛋糕店经营者立即采取措施对抽风机进行隔音降噪处理,并严格控制烘烤加工时间,不得在周边居民休息时间进行烘烤加工。经复查,该店正在对风机加装挡板和弯头。

下来,梅江区将加强日常巡查,协调客天下物业公司,提高小区管理水平,加强与小区住户的沟通联系,妥善解决住户反映的扰民问题。

基本属实
3 2018.12.11 梅县区程江镇扶贵村锭子桥广梅路手博汽修厂从2013年至今每天喷漆烤漆臭味扰民。 梅县区 群众反映情况部分属实。经查,投诉人反映的手博汽修厂为位于程江镇锭子桥余屋13小组的首博汽修厂,已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二类机动车维修服务(小型车辆维修,有效期至2019年9月30日)。该汽修厂安装有烤漆房,配套有废气处理设施,烤漆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经设施处理后排放。该汽修厂于2018年3月15日进行了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备案号为201844142100000054)。生活废水通过自建的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市政管道。

12月11日,梅县区环保、交通、程江镇等部门工作人员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时,该厂未进行喷漆作业,部分喷漆原料随意堆放在喷漆房旁,有天那水气味。检查组要求该厂立行立改,将原料全部规范放置于室内,严格按照维修企业操作规程进行喷漆作业,保持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行,避免喷漆烤漆臭味扰民。

下一步工作:梅县区各相关职能部门加强监管,如发现违法行为将按规定进行查处。

部分属实
4 2018.12.11 村民谢整成在丰顺县黄金镇俄湖村芋塘自然村大规模放养生猪臭味扰民。 丰顺县 经查,投诉的养猪场全称丰顺县真成绿色家庭农场,户主是谢整成,该场于2014年8月开始养殖,办理有营业执照,该场有猪舍两间共600平方米。养殖香猪,即是野猪和家猪杂交生的二代野猪,现存栏约220头,养殖方式为放养。据该农场负责人介绍,每年出栏约200头。

由于该农场养殖方式的特殊性(香猪需采用放养模式进行养殖,户主只能将香猪围养在山上,难以管控),为避免该养殖场不能有效控制养殖数量和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结合该养殖场的特殊情况,县环保局于2018年8月28日对该场发出《责令停止环境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该场在半年内将养殖的猪出栏后,不得继续在原地养殖。同时,要求该农场在清栏前做好场地废渣废水清理工作,及时清运,减少异味对周边环境影响。该场负责人于2018年12月8日作出书面承诺在2019年3月1日前完成清栏。期间,当地政府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对该农场的日常监管,要求农场做好环境卫生工作,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并敦促该农场逐步减养,直至在规定日期内全部清栏。

属实
5 2018.12.11 梅江区华建市场里面的有些当铺每天凌晨三点便有人用沥青宰鸭臭味扰民。 梅江区 12日上午,梅江区相关部门到现场检查。经查,华建新旧两个市场内及周边共有15户鸡鸭经营档口,均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现场在各经营场所暂未发现沥青及其制品,现场未闻到沥青臭味。13日凌晨2点50分,梅江区相关部门再次到华建新旧两个市场及周边突击检查。至3点30分共有3户鸡鸭经营户开店营业,在3户经营场所内,未发现沥青及其制品,未闻到沥青臭味。此后,梅江区相关部门走访询问了市场管理部门及周边其他经营户,均称目前暂未发现有鸡鸭经营户使用沥青的情况,亦未闻到过沥青臭味。

下来,梅江区相关部门将加强对市场家禽经营户的日常巡查监管,一旦发现违规使用沥青宰杀鸡鸭行为,一律依法从严从重处理。

部分属实
6 2018.12.11 梅县区程江镇古塘村塔下33号叶姓住户从2013年开始每天凌晨四点开始剁骨头噪音扰民。 梅县区 2018年10月12日凌晨四时,联合调处人员到塔下村33号现场调查,周围是比较密集的自建住房,该户人家以卖猪肉为生,当时该户主正在屋前的案桌上剥猪肉,其表示凌晨时间一般先剥猪肉,未有时间剁骨头。

调处人员现场向户主说明凌晨剁骨头影响到周围住户休息的情况,户主表示配合,以后会注意尽量减小声响,不影响到周围的住户。

基本属实
7 2018.12.11 1、梅江区三角镇坜明移民区内卫生条件很差,垃圾随意堆放无人清理;2、移民区内的杨妹快餐店,阿影商店使用敞开式厨房油烟扰民。 梅江区 11日,梅江区相关部门到现场进行检查。关于移民区卫生条件差的问题,经查:1、案件反映区域内确实存在有部分垃圾未清理。梅江区相关部门当即开展现场清理清运,并对附近居民进行宣传卫生保洁相关规定,要求门店落实好门前“三包”措施。

2、案件反映的杨妹快餐店为映霞餐饮店,阿影商店为静薇士多店,2店均办有工商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过程中厨房废气均安装有油烟净化设施。梅江区相关部门现场要求映霞餐饮店、静薇士多店定期对油烟净化器进行清理维护,保证收集处理效果。

下来,梅江区将加强对反映问题的巡查监管,增加坜明移民区的日常垃圾收运频次,减少垃圾停放时间,督促两餐饮店加强管理,减少对周边环境影响。

基本属实
8 2018.12.11 蕉岭县蕉城镇谷仓汶水塘(蕉岭县交警大队后)有一无名养猪场乱排放污水,污染水源臭味扰民,多次向蕉岭县环保局反馈均无果。 蕉岭县 经核查,谢秋清养殖户的生猪养殖场面积446平方,存栏量约二百条,已于年初列入蕉城镇关闭名单。经前期多次上门做思想工作、宣传政策,下发三次关闭法律文书要求关闭养殖场,目前生猪存栏量减至约五十条左右。经查,未发现该养殖户污染水源及多次向有关部门反馈均无果问题,但该养殖场离周围住户较近,对周边群众有一定影响。

12月12日,经蕉城镇政府及相关单位再次上门做思想工作,该养殖户同意清栏关闭养猪场,并与蕉城镇政府签订了生猪养殖场去功能协议书,承诺于2018年12月20日前全面清栏。同时,要求养殖户在清栏前和清栏后加强对废渣及时清理转运,减少对周边环境影响。下一步跟进整改和清栏工作,防止反弹。

部分属实
9 2018.12.11 因梅汕高速建设导致梅县区南口镇葵岗村村道扬尘严重,下雨天就变成泥浆,且施工工地每天施工至凌晨噪音扰民。 梅县区 经查,群众反映的情况属于梅汕高铁梅州西站建设工程项目,有4家项目施工单位(中铁十九局梅汕客专MSSG-2标工程指挥部、中铁建工梅汕客专MSZH-3标项目部、中铁二局、武汉电气化局)在施工。

12月11日下午,梅县区调处工作组到现场进行调查核实,产生噪声源主要是运输渣土车辆出入、工程机械作业和石料破碎设备;葵岗村村道扬尘主要是路面清扫不彻底、洒水频次不够造成。联合调处工作组明确要求高铁梅州西站4家项目施工单位要切实做好所扬尘防控、隔音降噪措施。一是产生较大噪声的工程施工(甲子尾山体开挖)在晚上22时至次日凌晨6时不得进行作业;二是石料破碎设备在2018年12月17日前完成围密隔音降噪措施,减少噪声对周围居民生活的影响;三是各施工单位加强管理,运输渣土车辆夜间禁鸣喇叭;四是明确高铁施工单位负责高速桥下至南口公交充电站路段的路面清扫、洒水;南口公交充电站至南口镇政府方向路段由区交通局负责加强路面清扫、洒水,切实做好葵岗村村道扬尘防控工作。

下一步,区发改局(铁办)将积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巡查,督促梅州西站项目施工单位切实做好扬尘防控、隔音降噪措施。

基本属实
10 2018.12.11 梅江区城北镇玉西村原煤矿厂车辆经过玉西村往长滩村的村道时掉落石子并导致路面损坏。 梅江区 11日,梅江区相关部门到现场检查。经查,群众反映的玉西村道损坏情况基本属实。该煤矿于2005年全面关闭,近年来原煤矿企业对玉西村附近残存的煤矸石进行开发利用,因运载车辆须经玉西村村道,且运载车辆存在超载和不遮盖帆布等问题,产生撒漏,对村道造成受损,路面坑坑洼洼,雨天时出现积水现象。

针对检查情况,梅江区相关部门当即督促原煤矿主对村道进行清扫,对坑洼处临时填土或砂石进行修补。同时,当地镇村将积极向上级部门申请立项,争取2019年对玉西村道进行维修扩建。

下来,将加大该区域巡查监管力度,严查超限超载车辆,加快玉西村道维修扩建项目立项,切实解决好维护好周边群众合法环境权益。

基本属实
11 2018.12.11 梅县区南口镇石陂村村民陈寿遥的在居民区附近养了三四十头猪,猪粪露天暴晒臭味扰民,污水排放至石陂村民兵桥旁的水圳和附近的鱼塘中,污染水源。 梅县区 石陂村井头村民小组陈寿瑶有1栋猪舍,面积约180平方米,存栏母猪4头、肉猪12头、小乳猪45头,废水经塑料管汇入两个8立方米的储存桶后流至80平方米的沼液储存池,未发现有废水排入水圳和鱼塘情况,猪粪打包好后堆放在猪舍旁,再转运到果园使用。经查,该养猪场位于畜禽禁养区范围,7月31日签订了退养协议,保证在今年底前退养后关闭。

12月11日,联合调处人员到现场开展调处工作,要求该养猪场立刻整改:1、猪粪要经常清理转运,不准在猪舍旁凉晒猪粪,保持猪场干净整洁;2、确保废水不排到水圳和鱼塘;3、确保年底前关闭退养。

下一步工作:南口镇政府将加强巡查监督,发现违规违法行为及时制止并处理,确保按时完成整改。

部分属实
12 2018.12.11 平远县城碧桂园小区旁的梅胜水泥厂生产过程中扬尘扰民。 平远县 经调查,涉举报投诉的水泥厂名为梅盛水泥粉磨有限公司,原为平远县梅盛电威水泥有限公司,顺应淘汰落后产能于2012年拆除原有水泥生产线立窑,该企业生产车间安装3.2×13米磨机、1200×450型号挤压磨各1台,配套安装布袋除尘器等环保治理设施,并领取国家排污许可证。随着平远县城发展,碧桂园小区建成后与该公司距离较近,今年6月以来,接到群众反映后,县环保局多次开展调查核实,均未发现该公司存在跑漏冒现象和擅自停用污染治理设施偷排的环境违法行为。

现场核查时,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未发现有擅自改变原有生产条件。根据日常监管情况,该公司近年来处于不连续生产状态,一般采用“错峰用电”夜间生产。经查阅近期对该公司监测情况,《检测报告》显示废气、噪声等各项污染因子均符合相应标准,达标排放。由于该公司与小区距离较近,平远县要求该公司加强环保治理设施维护,确保达标排放,并加强对厂区及道路的喷雾、洒水,进一步减少无组织粉尘、道路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同时,倒逼转型升级,促进企业长远发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下一步,平远县将加强监督检查和监测,督促该公司落实环保责任。

部分属实
13 2018.12.11 大埔县三河镇余里村五栋龙广昇新城机建有限公司(法人:何石龙)偷采稀土矿造成山体滑坡水源污染,其将村里的水拿到广东省疾病防控中心检测结果表明水已受稀土污染,多次向广东省环保厅反映均无果。 大埔县 12月11日,大埔县政府组织国土、安监、水务、环保及三河镇政府有关负责人到现场核查,并取水样监测。经查,群众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举报的广昇新城机建有限公司全称为:大埔广晟稀土矿业有限公司的五丰稀土矿,位于大埔县三河镇五丰村江栋坑,法人:丁学文。该公司的五丰矿及扩大区稀土矿项目办理了国土、安监、水务、环保等行政部门的审批手续,且相关证照均在有效期内。经现场对照图纸检查,群众反映问题涉及的余里村五栋龙在批准的矿区范围内,未发现该公司偷采稀土矿行为。

2018年12月11日县环保监测站对三河镇余里村上村、中村的地表水进行了取水监测,结果显示:三河镇余里村上村地表水PH值、氨氮监测结果符合国家标准;三河镇余里村中村PH值监测结果符合国家标准,但氨氮的监测结果为1.70,超过国家地表水Ⅲ类水质标准0.7倍,对周边环境影响轻微,且无证据表明是该公司开采稀土直接造成的。

下一步,大埔县将加强该公司的督促检查和监督监测,督促企业依法依规生产经营。

部分 属实
14 2018.12.11 平远县城碧桂园小区旁的水电水泥厂生产过程中扬尘扰民。曾向蕉岭县环保局反馈,环保局表示该水泥厂是零排放。 平远县 经调查,涉举报投诉的水泥厂名为梅盛水泥粉磨有限公司,原为平远县梅盛电威水泥有限公司,顺应淘汰落后产能于2012年拆除原有水泥生产线立窑,该企业生产车间安装3.2×13米磨机、1200×450型号挤压磨各1台,配套安装布袋除尘器等环保治理设施,并领取国家排污许可证。随着平远县城发展,碧桂园小区建成后与该公司距离较近,今年6月以来,接到群众反映后,县环保局多次开展调查核实,均未发现该公司存在跑漏冒现象和擅自停用污染治理设施偷排的环境违法行为。

现场核查时,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未发现有擅自改变原有生产条件。根据日常监管情况,该公司近年来处于不连续生产状态,一般采用“错峰用电”夜间生产。经查阅近期对该公司监测情况,《检测报告》显示废气、噪声等各项污染因子均符合相应标准,达标排放。由于该公司与小区距离较近,平远县要求该公司加强环保治理设施维护,确保达标排放,并加强对厂区及道路的喷雾、洒水,进一步减少无组织粉尘、道路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同时,倒逼转型升级,促进企业长远发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下一步,平远县将加强监督检查和监测,督促该公司落实环保责任。

部分属实
15 2018.12.11 梅县区程江镇人民南路鸿泰花园原售楼处现有人正在建设酒楼,未安装油烟排放措施导致油烟扰民。 梅县区 印象好友酒楼建设项目位于梅县区人民南路鸿泰花园商住综合楼3#楼6、7、8号复式店。该酒楼项目由原鸿泰花园售楼处改建,目前仍处装修阶段。群众于2018年4月份向信访部门反映该酒楼违法建设,要求其停止建设酒楼。区城综、住建、环保等部门到现场进行了调处,区环保局于2018年4月19日要求印象好友酒楼停止建设。该项目方于2018年6月21日向梅州市环境保护局申请行政复议。梅州市环境保护局于2018年9月21日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责令印象好友酒楼建设项目立即改正在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的违法行为。

区信访局曾组织住建、环保、城综、程江镇政府和业主方、投诉方参加的协调会,主要听取双方意见。因双方分歧较大,未能达成有效协商结果。区城综、住建、环保等部门多次对该建设项目进行后督查。

接到第二、三、四批转办件后,梅县区由环保、住建、城综等部门及程江镇政府组成联合调处工作组,到现场核查、调处。经查,该酒楼项目现场未进行装修作业,已建油烟收集管道,项目装修未完工,工程尚未交付使用,不存在油烟扰民问题。经住建局工作人员现场查看及查阅相关资料,梅县区人民南路鸿泰花园商住综合楼3#楼土地用途为商住,一、二楼规划为商铺,商业使用范围是商业及餐饮、旅馆等服务业。城综部门在调处时未发现该酒楼有违建行为。区环保局要求该项目方在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前不得新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目前该酒楼项目仍处在装修阶段,油烟扰民不成立。该案件已办理结案。

下一步工作:相关职能部门继续加强日常监管,如发现有违法行为将依法查处。梅县区将继续做好协调处理工作。

部分属实
16 2018.12.11 蕉岭县蕉城镇牛岗圩岌岗上的林伟烈塑料回收厂近几年将回收的塑料就地焚烧臭味扰民,并且将污水直排到长潭镇锰化厂旁的大圳,污染水源。 蕉岭县 经查,该公司环保手续齐全,配套有集气处理设施并经活性炭吸附后由15米烟囱排放。该公司已对废水沉淀池进行升级改造,增加了六级沉淀池。现场检查时,该公司热溶车间已停产,设备已拆除,造粒车间因造粒机出故障停机,未发现有废水外排出原锰化厂旁边的大圳的情况。

该公司于2018年12月10日8时20分起全厂停机检修,待其正式生产后进行现场监测,将依据监测结果作相应处理。日常检查及监测表面,该公司废水达标排放,但据群众反映,前期偶尔会在厂区内焚烧垃圾,已责令该公司坚决杜绝焚烧垃圾行为。下一步,相关部门将加强监管。

部分属实
17 2018.12.11 大埔县青溪镇上坪村有人在老青溪中学里面养了一万条左右的生猪,污水直排到滨江污染水源。 大埔县 12月11日,大埔县畜牧兽医局、环保局及青溪镇政府等到现场核查,举报的养猪场为大埔县超龙种养有限公司,该公司于2017年办理了营业执照、环保审批意见和环保验收意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占地约2.3万㎡、建设猪舍14栋、管养房1栋、饲料加工房1栋、沼气池8个、蓄液池2个、堆粪场120㎡,配套日处理量为150吨的污水深度处理设施和柚果林220亩。现场核查时,养殖场污水处理设施有运行,养殖期间产生的猪尿(粪)废水统一收集到沼气池预处理,未发现养殖场猪尿(粪)废水外排现象。目前该公司存栏母猪约300头,生猪约2800头。另外,群众反映的“滨江”实为“汀江”。

2018年11月29日,大埔县环保局根据群众举报,对该公司养殖场进行突击检查,发现该公司养殖场污水深度处理设施氧化池连接有1条3寸白色PVC管埋在地下铺设至洋坑(小溪)边,废水经过该管排入洋坑小溪。大埔县环保局现场责令该公司养殖场负责人立即停止违法排污行为,并拆除氧化塘连接到洋坑小溪边的PVC管。12月6日,大埔县环保局对该公司养殖场发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埔环责改〔2018〕10号),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四章第一节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对该养殖场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

部分 属实
18 2018.12.11 大埔县高陂镇党溪村大路角的广嘉宏公司(简称,市民无法提供全称)从2017年开始在该村水源保护区开采石头,破坏生态环境。 大埔县 经查,群众反映的公司全称为:大埔县广嘉宏投资有限公司高陂镇石场。该公司负责人罗汉洪,办理了营业执照。该石场年产9万立方米建筑用花岗岩,与大埔县高陂镇党溪村田心村民小组签订了三十年的土地租赁合同,办理了国土、安监、环保、水务等相关部门审批手续。现场检查期间,该石场正常生产。

经现场核查,该石场开采区不在党溪村饮用水源保护区内;但存在石场出入口未设有清洗水槽,运输车辆运输石料、土方过程中未采取遮盖措施,对运输道路损坏未及时修复及喷洒频次不够,排土场未设置挡土墙等问题,造成扬尘污染,群众意见较大。

根据现场检查情况,大埔县对该公司高陂镇石场提出了如下整改措施:立即停止生产并限时整改5天,完善清洗水槽、排土场挡土墙等设施,物料运输车辆采取加盖措施,修复损坏路面,并加强运输道路路面喷洒;整改完成后,由国土、环保等有关部门组成联合组复查通过后方可开工生产。

高陂供电所于12月11日对该石场的生产用电采取了断电措施。目前,该石场已停止生产,制定了整改方案,正在整改落实中。

下来大埔县将继续加强巡查监管,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部分 属实
19 2018.12.11 兴宁市罗岗镇溪东村东红小组的村民陈贵华养殖生猪十几条,污水随意排放臭味扰民且猪栏门正对着他人家厨房。 兴宁市 经查,村民陈桂华在其老屋进行生猪养殖,目前存栏大小猪23头。该养殖点未建设任何污染防治设施,养殖废水经老屋排水沟汇集至老屋天井,平时用于菜地浇灌,部分养殖废水溢出经水沟排至老屋门前鱼塘。该养殖场点距离最近民房约5米,位于该生猪养殖点后面的上方,落差约有2米,未正对着他人厨房。

案件处理组要求陈桂华生猪养殖场点采取关停措施,于12月14日前完成清栏关停工作,并对养殖场点内水沟、天井进行清洗,消除恶臭气味的产生。至12月13日,该养殖场点已完成清栏关闭及场内清洁消毒工作。

下一步兴宁市将加强日常监管,防止复养。

部分属实
20 2018.12.11 梅江区梅江二路中国银行旁边燕龙炖品店和旁边的流动摊贩经营到凌晨两三点,洗碗声和顾客吵闹声扰民。 梅江区 11日晚,梅江区相关部门前往现场检查。经查,燕龙炖品店由于从事夜宵经营至凌晨2点,在店外进行清洗碗筷,期间员工人为活动产生的声响对周边住户造成影响,梅江区相关部门对经营者进行宣传教育,经营者当即表示歉意并配合整改,书面承诺进店洗碗,加强夜间经营管理,保证避免噪音扰民。案件反映的流动摊贩扰民问题,经查为燕龙炖品店后侧的阿张牛杂档,梅江区相关部门现场对经营档主进行宣传教育,责令不得随意摆放私设经营摊档,应到指定地点从事经营活动。档主当即表示配合整改,并立即收拾摊档停止经营,避免产生噪音影响周边住户。

下来,将根据案件反映情况,结合城市管理的实际,举一反三,提升城市环境管理的综合能力,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和告诫各经营户依法经营,守法经营,文明经营,切实为市民营造一个良好的安静的生活环境。

基本属实
21 2018.12.11 宋桂兵在蕉岭县新铺镇油坑村石更村民小组养殖了五六十头生猪臭味扰民(沼气池不清洗造成)。 蕉岭县

经查,村民宋桂兵此前养生猪有100多头,属散养户。前期,新铺镇已根据全县生猪养殖整治工作部署,将该养猪场列入关闭的名单。此前,新铺镇多次做工作,并发出限期关闭通知、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设决定书、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决定履行催告书。宋桂兵有清栏行动,最近受非洲瘟疫影响,清栏行动迟缓,目前剩下五六十头生猪。

该养猪户已于近日书面承诺将于十日左右全面清栏完毕。蕉岭县相关部门要求养殖户在清栏前和清栏后加强对废渣及时清理转运,减少对周边环境影响。下一步跟进整改和清栏工作,防止反弹。

部分属实
22 2018.12.11 兴宁市黄陂村浊水村石思笑养猪场占地300多平方,养殖10多条生猪臭味扰民。该养猪场在整治阶段养殖10多条生猪,但非整治阶段就养殖几百条。且猪粪直排附近河里,污染河水。 兴宁市 经查,石思笑养猪场占地300多平方,圈养了6条大猪,无任何环保处理设施。

案件处理组要求其关停取缔,至12月12晚已清栏完毕。

下一步兴宁市将加强日常监管,防止复养。

属实
23 2018.12.11 丰顺县丰良镇丰溪村有人在水河河附近养殖石蛙,污水直排河流里污染水源。 丰顺县 经查,反映的养殖石蛙实为养殖牛蛙。丰顺县政府于2018年6月发出了《关于严禁牛蛙养殖的通告》,随后在全县范围内对牛蛙养殖场开展了清退整治工作。丰良镇政府通过开展排查工作,排查出位于丰良镇丰溪村水河河旁徐子华养殖牛蛙后,县整治工作组和丰良镇政府多次到现场督促养殖户退养、关闭养殖场,至10月底,该养殖场已经退养了牛蛙,并拆除了养殖场。

接到本次交办案件后,县环保、县林业、丰良镇政府均再次到反映的水河及周边检查,原徐子华牛蛙养殖场已拆除,没有复养的现象,同时,也没有发现周边有其他人养殖石蛙、牛蛙导致污水直排河流污染水源的情况。

部分属实
24 2018.12.11 梅江区环市西路273号万兴广告制牌店每天晚上八九点至次日凌晨喷漆臭味扰民。 梅江区 11日晚,梅江区相关部门到现场检查。经查,案件反映的是梅州市梅江区万兴广告招牌店。该店已办理工商执照,主要从事灯箱广告、铜字制作等经营,现场检查发现店内有雕刻机一台、割字机一台,设置有简易喷漆房。气味主要是对招牌、铜字喷漆产生,通过大功率抽风机经管道高空排放。

梅江区相关部门当即责令该店立即停止喷漆作业,并拆除喷漆房设备。12日下午,梅江区相关部门再次到现场检查,发现该店大功率抽风机已经拆除,管道正在拆除中,不再具备继续从事汽车喷漆的条件。

下来,梅江区相关部门将加强对该店的巡查监管,敦促落实整改措施,一旦发现继续从事喷漆作业行为,将依法从严处理。

基本属实
25 2018.12.11 梅江区芹洋半岛奥园对面的归读公园每天早上六点半至八点有一群老人在用话筒和高音喇叭唱歌噪音扰民。 梅江区 11日,梅江区相关部门到现场检查,经查,案件反映位置是群众一休闲活动场所。近段时间,客都老年人乐队于每天上午约7时至8时间在此合唱练歌(周一休息)。

梅江区相关部门现场对乐队进行宣传教育,要求乐队降低声音,调整喇叭方向,不对向小区住户。该老年乐队现场答应降低音量,减少噪音扰民现象。

下来,将加强群众性自娱自乐组织活动的宣传引导管理,控制活动产生的噪声干扰问题。

基本属实
26 2018.12.11 梅江区三角镇万达广场顶楼的抽风机和离心机全天运作噪声和油烟扰民。 梅江区 12日晚,梅江区相关部门到现场检查。经查,反映的噪声问题主要是梅州万达商业广场楼顶配套安装的商业经营风机等设备产生。梅江区相关部门委托噪声监测机构对其边界噪声开展布点监测。根据13日出具的噪声监测报告结果显示,边界噪声未超过该区域国家规定噪声排放标准。

下来,梅江区将加强对万达商业广场的日常巡查监管,敦促严格落实噪声防治工作,控制设备使用时间,晚上22时后不得产生任何设备噪声,保证噪声达标排放,不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同时,梅江区相关部门将不定时对该广场风机等设备边界噪声开展突击检查和监测,一旦发噪声超标行为,将一律依法立案查处,切实维护好周边市民合法环境权益。

基本属实
27 2018.12.11 梅县区松源镇案背村李屋村民李仁茂在该村圈养生猪臭味扰民且将污水乱排。 梅县区 经查,李仁茂养猪场原属于散养户。今年养殖场综合整治工作重新进行“三区”划定后,该养殖场位于松源镇禁养区范围内,属于需关闭的养殖场之一。经前期镇、村两级干部多次对李仁茂进行关于退养、拆除或关闭养殖场的相关政策宣传及对其进行思想教育,李仁茂于2018年7月17日签定了《梅县区松源镇禁养区养殖场拆迁补偿协议书》和养殖场关闭《承诺书》,当时现场核定存栏母猪21头,存栏公猪1头,存栏肉猪213头,李仁茂并承诺于2018年12月31日前关闭其养猪场。

2018年12月12日,联合调查组人员到现场检查。猪该场现饲养公猪1头,能繁母猪2头,存栏肉猪34头,饲养头数有清退减少。松源镇协调联络组人员、区畜牧局人员现场作出责令其按整改要求期内完成退养工作,按期关闭猪场,并在清栏前和清栏后加强对废渣及时清理转运,减少对周边环境影响。其本人也表态,现已逐步处理栏内生猪,确保配合政府部门按时关闭。

下一步工作:梅县区将密切关注李仁茂养猪场的清退情况,争取在退养协议签订的期限内督促李仁茂养猪场完成退养工作。如在退养协议到期后,该养猪场仍未完成退养,相关部门将依照法律程序,依靠法律手段使该养猪场完成退养工作。

部分属实
28 2018.12.11 平远县大柘镇坝头村坝头中学旁的一家不知名工厂,全天不定时排放刺鼻性气体。 平远县 经查,坝头中学旁共有两家木制品厂。一家为平远县新腾达木制品有限公司,主要生产胶合板,生产线配套安装了布袋除尘、喷淋塔+UV光解,锅炉配套安装了水膜除尘等废气处理设施,已领取了《广东省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经查阅该公司今年6月份的废气检测报告显示达标排放。现场调查核实时,该公司正在生产,各项环保治理设施正在运行,未闻到刺鼻性气味。另一家为梅州市贝科木业有限公司,今年6月底全面停产至今,现场调查时,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

下来,环保部门将加强监管,督促企业强化环保管理力度,规范环保管理,在确保达标排放的基础上尽可能减少对周边环境影响。

不属实
29 2018.12.11 兴宁市新圩镇船添村长印下屋有人租用村民水田建了4个大型石灰厂(无名称),每天搅拌过程中产生大量粉尘扰民。 兴宁市 经查,船添村4个大型石灰厂实为灰油加工,它们分别为:联谊灰油场、双新灰油场、鸡栖坑灰油场、新光灰油场,搅拌过程产生大量粉尘。

兴宁市国土部门对4家灰油场发出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其12月13日上午10时前自行拆除完毕,逾期将强制拆除。至12月13日,4家灰油场已完成拆除。

兴宁市将继续加强日常监管,防止复产。

属实
30 2018.12.11 梅江区西阳镇白宫村白宫市场处岭东大药房店铺旁边的一个水圳常年无人清理,导致下雨倒灌现象,且附近水田无法耕种。 梅江区 11日下午,区政府、水务局、区农业局、西阳镇到现场实地调查省环保督查反馈案件。经查,反映的问题是位于白宫墟镇旁边阁公岭村竹头下23号门前的排污沟。由于地处居委跟阁公岭村公共出水口,常年未彻底疏通,导致部分圳道堵塞,遇特大降水时因排水不畅而出现倒灌现象。现场要求镇村两级迅速行动,制定解决方案,于12月16日前对造成该地段堵塞水沟进行全面彻底清理,恢复全面排污功能。目前,施工方案已经制定完善,施工单位已经进场勘察。

下来,梅江区相关部门将根据施工方案要求,开展水圳清淤疏通,解决堵塞倒灌问题,切实维护周边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

基本属实
31 2018.12.11 有人在蕉岭县南磜镇甲华管理区对面的羊坑河养殖了3万只牛蛙,污水直排到附近河坝里,污染水源破坏环境。 蕉岭县 经查,该牛蛙养殖场面积约三、四十亩,今年4月份开始养殖,目前养殖牛蛙约3万只,未建设废水处理设施;;由于此前尚无禁止牛蛙养殖的法律、政策规定,有关部门、镇政府只能进行劝告性管理。接到交办件后,蕉岭县在前期工作基础上,12月11日印发了整治牛蛙养殖活动的通告,对现有无任何废水处理设施的养殖点要求于明年1月20日前清理关闭。

根据整治通告,镇政府认真做养殖户思想工作。该牛蛙养殖户腾某荣签订了停止养殖牛蛙的承诺书,承诺于明年1月14日前清理关闭牛蛙养殖场及相关设施。下一步,将督促养殖户按期完成清理关闭工作。

部分属实
32 2018.12.11 梅江区秋苑路金苑酒家旁龙兴海鲜批发店凌晨2点到早上7点进货时汽车上下货噪音和汽车马达噪音扰民,废弃物随意乱放,且养殖海鲜的水乱倒,臭味扰民。 梅江区 12日上午,梅江区相关部门到现场检查。经查,所反映的龙兴海鲜店实际工商注册名称为:梅州市梅江区陈兴干货经营部,办理了营业执照,主要经营活鲜水产品。现场检查发现该店门前有废水排放痕迹。该海鲜店店主陈文烁表示,其已在三角镇的三角市场另行租赁了摊档(出具有摊档租赁合同),目前摊档正在进行消防验收,待工程完工后立即进行搬迁。同时陈文烁书面承诺会在2018年12月18日前停止经营并开始搬迁。梅江区相关部门责令其尽快落实搬迁,并做好店铺面前的卫生管理,做好门前三包,减少店铺凌晨上下货时噪音、店内设备产生的噪音,教育工人在上下货时不要大声喧哗。同时,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止排放污染物,于2018年12月18日前搬迁完毕。

梅江区相关部门走访附近居民,告知此次案件调查处理的情况,并向居民解释店主作出的承诺以及店主搬迁目前遇到的现实难处,并希望他们协助监督搬迁。居民表示理解店主目前的难处,接受处理结果。

下来,梅江区相关部门将加强对该店的巡查监管,按照整改期限落实搬迁措施,彻底解决居民反映的扰民问题。

基本属实
33 2018.12.11 蕉岭县新铺镇矮岭村碳山的信达石灰厂,晚上8点到12点作业时噪音扰民,烧炭的臭味扰民且有较多粉尘,曾向当地环保反映无果。 蕉岭县

经查,信达石灰厂位于新铺镇矮岭村炭山洋厨坑,原位于蕉岭县新铺镇福岭井塘岗新福水泥厂侧,2017年搬迁至现址。环保手续齐全,为全县第一家环保节能竖窑,窑炉废气配套高效旋风除尘器和双碱法脱硫装置,要求达到相应标准后通过40米高的排气筒排放。原料及成品堆场均有落实遮盖、封闭措施。

今年10月、11月,有群众(同一人)多次通过电话、来访等形式反映该企业废气、噪声扰民问题,要求解决。县环保部门多次到现场调查并于12月6日会同监测站技术人员对该厂进行监测,结果显示企业噪声及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含无组织排放废气)。该厂负责人表示将加强管理,并承诺晚上8:30时后不生产。另,环保部门对受理的群众投诉均有逐一调处答复,不存在投诉无果情况。

部分属实
34 2018.12.11 兴宁市兴田街道办鹅湖村实验小学后面的垃圾长期无人清理,臭味扰民。 兴宁市 经查,该垃圾堆位于实验小学后面,鹅三村道与书香门第住宅区交叉口,属鹅三村范围,现场垃圾成堆、污水横流、异味较严重。产生原因主要是该处原为定点垃圾投放点,后来撤销不再设立,而附近居民贪图方便,未能自觉将垃圾投放到新指定的收集点,造成原收集点垃圾成堆。

兴宁市兴田街道办组织人员进行了立即清理垃圾堆,恢复干净整洁原貌。

兴宁市将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力度,督促兴田街道办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引导周边群众将垃圾投放到指定地点,自觉维护环境卫生,防止此类问题死灰复燃。

属实
35 2018.12.11 平远县石正镇坪湖村第三工业园的海通静电有限公司、洪裕汽车配件厂和五指山科技有限公司三家公司每天凌晨1点开始排放塑胶气味臭味扰民。 平远县 梅州海通静电科技有限公司,主要经营生产防静电台垫,生产车间配套安装了四套等离子UV废气处理设施及水幕除尘设备,生产性废气净化处理后高空排放。梅州市洪裕汽车配件制造有限公司,主要从事铸造生产汽车零配件、机械设备等,铸造车间产生的粉尘颗粒物配套安装布袋脉冲除尘器1套、废气治理设施有等离子处理器、UV光解、活性炭、水喷淋处理器;抛丸清理、机加工车间配套2台布袋除尘器、1台活性炭处理器;砂处理车间配套布袋除尘器1台。梅州五指石科技有限公司,主要生产汽车制动鼓、轮毂铸件,生产车间配套安装了布袋除尘、废气环保治理设施。上述3家企业均已领取了广东省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经。现场调查时,3家公司均处于停产状态,经查近期检测报告,显示3家企业均达标排放。

目前,平远县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持续加强环境监管,督促企业稳定达标排放;二是已于2017年11月提供全省19家具有相关资质的第三方监测机构名录供村民选择进行布点检测,相关费用由政府部门负担,但石正镇坪湖村民一直未作出选择;三是投资41万元安装在线监控系统对相关企业(包含上述3家企业)进行实时监控,暂未发现存在违规排放行为;四是对靠近坪湖村一侧进行填土堆高绿化,目前此项措施正在实施当中。

部分属实
36 2018.12.11 五华县水寨镇元瑾村丰联小组曾庆汲在该村四角楼加工烧鹅,鹅毛未处理导致臭气扰民到处是鹅毛,每天上午乱排污水镇政府对面的水沟污染水质。 五华县 经查,投诉加工烧鹅店为五华县丰联食品经营部,经营者为曾庆波,办有营业执照。业主在其住房对面自己的地方搭建简易铁皮房,面积约70平方米,主要经营对活家禽宰杀或外卖,有热水炉,烫水机,脱毛机各一台;宰杀过程产生的废水排入一个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铁皮房属半敞开式,宰杀过程中存在臭味扰民。

该经营部业主因涉食品安全卫生问题于2018年12月10日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针对该经营部存在的问题,五华县要求进店经营,并严格按食品卫生要求依法依规生产经营,避免污染扰民。

12月13日,该经营部因食品安全卫生问题自行搬迁。

五华县将进一步加强县城环境卫生巡查,引导该类微小屠宰档守法、进店经营。

部分属实
37 2018.12.11 五华县华城镇河子口村村民江海松在该村高沙铺的水田里搭建了一个养猪场养了几十头猪,猪粪直接排放至排水沟,臭味扰民。 五华县 经查投诉所反映的养猪场户主江海松,土地属性经国土部门确认不是水田。2018年6月,华城镇政府根据畜禽养殖整治行动方案,将该养猪户列入整治对象,要求9月30日前要自行处理存栏生猪。户主按要求9月26日基本处理完,但在清卖成猪时因有6条幼猪无法售卖,存栏至今。因未及时清理原有猪排泄物,导致臭味影响周边环境。

五华县要求养殖户立即处理剩下的6条猪,对排水沟进行清理,消除污染隐患。12月12日,该养猪户存栏猪已清空,排水沟的猪粪排泄物已清理。

五华县将按照《五华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加强清理整治违规畜禽养殖场点。

部分属实
38 2018.12.11 蕉岭县蕉城镇桂岭大道中288号窝子里杨屋有一名杨姓人员在搭棚子宰牛,将血水粪便直接排放至水渠,流经鱼塘流入河道污染河水,且臭味扰民。 蕉岭县 该宰牛点每天屠宰1头,目前蕉岭县只实行生猪定点屠宰,牛、羊未定点屠宰。前期相关部门检查发现宰牛过程中有将血水粪便直接排放至水渠问题,责令其立即整改。

之后几次现场检查,发现杨姓宰牛者有整改行动,能及时收集废弃物,清理废水。下一步,将加强巡查,并督促宰牛户尽快搬迁。

部分属实
39 2018.12.11 丰顺县丰良镇璜溪村老大队部邹家练养了两百多头猪,离居民区近且污染环境。 丰顺县 经现场清点邹家练养殖场存栏的生猪,该养猪场存栏34头,与反映的“养殖200多头猪”数量上有较大出入,产生的废水经2个沼气池(合约170立方米)和过滤池处理后用于农田浇灌,猪粪及过滤池废渣用作农作物肥料,现场未发现有外排废水污染周边环境的迹象。经现场检查,该养猪场距离最近的居民住宅点超过100米,距离最近的居民集中区约300米。

该养猪户承诺加强猪舍的卫生保洁管理工作,避免影响周边居民。下一步工作:由当地镇村落实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对该猪场的巡查监管,确保养殖废水不外排,敦促养户勤洗猪舍,做好环境卫生工作,避免臭味扰民。

部分属实
40 2018.12.11 梅县区新县城新富街益民药房正对面卖羊肉臭味扰民且在每日凌晨五点宰羊噪音扰民。 梅县区 该经营门店经营者林彩玲持照亮照经营,核准名称为梅州市梅县区林彩玲禽肉店,经营范围:零售:肉类、鲜、冷藏禽肉、水产品。

2018年12月11日,联合检查组到现场检查,该经营门店正常经营,店内摆放销售有宰杀好的三鸟家禽和羊肉家畜。店门口圈养有四条活羊,地面上有少量羊粪、尿液和污水,发出阵阵臭味,一定程度上影响附近居民生活和出行。检查人员现场要求经营者守法经营,不得在店内外圈养和宰杀家畜,同时做好保洁卫生工作,店门前不得有积水和污水,保持干净整治。

2018年月12日早上4时及上午10时再次检查,该经营门店已按要求不在店内外圈养和宰杀家畜,店门前不再有积水和污水,保持干净整治。同时经营者保证遵守相关规定和要求,不再噪音和臭味扰民。

下一步工作:区工商局梅县分局将加强监管,督促经营者守法经营,文明经营。

基本属实
41 2018.12.11 兴宁市石马镇农民街有一家石场将污水乱排流入石马街,且石场生产发出的噪音和臭味扰民。农民街所有居民的粪便都直接排入石马河污染水资源。 兴宁市 经查,石马镇农民街只有一间石材加工店,办理了营业执照,法人为罗芹香。该经营户场所周边没有明显的臭味扰民,污水没有流入街道,但在作业时锯大理石板材时会发出噪音。农民街所有住房都是门店式结构的住房,所有生活污水都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经下水道排入石马河。

针对石材加工店噪音污染,兴宁市已要求其停业搬迁。针对生活排污都是三级化粪池处理经下水道排入石马河问题,目前石马镇镇级污水处理厂已征地完毕正在整理施工场地,建成后农民街生活污水将由雨污分流管道接入镇级污水处理厂处理。

下一步兴宁市将继续加强日常监管,督促镇级污水处理厂尽快建成,彻底解决石马污染问题。

部分属实
42 2018.12.11 兴宁市宁新街道办洋里村洋里新林小区住户郑春燕在十一栋1楼公共道路上养鸡鸭兔,粪便未经处理臭味扰民。 兴宁市 经查,该住户在过道上安置了2个笼舍,分别养鸡10多只,养兔5只。对其他住户造成一定影响。

要求该住户在7天内将养殖的鸡鸭兔搬迁处理完毕,并做好防疫消毒工作。至2018年12月12日,养殖的鸡、兔及笼舍已全部搬迁完毕,并对过道进行了打扫和消毒。

下一步兴宁市将继续加强日常监管,防止其复养。

基本属实
43 2018.12.11 梅县区畲江镇咸和村的村民房森华在第四生产队养猪,猪粪未经处理直排到旁边水圳臭味扰民并导致水田不可耕种。 梅县区 该案群众反映的房森华养猪户位于畲江镇咸和村第4村民小组,该户是农民散养户,养猪栏1栋位于其住房侧,占地面积162㎡。根据《梅县关于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和限养区的通告》和《梅州市梅县区畜禽养殖污染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有关规定,因该养猪户地处人口密集区,经前期畲江镇、村两级干部对房森华进行关于退养、拆除或关闭养殖场的相关政策宣传及思想教育,房森华于2018年8月26日签订了协议和退养承诺书,承诺于2018年12月30日前退养并拆除养殖设施。

现场检查时,房森华的养殖栏现有存栏肉猪15头,不属规模化养殖场,建有一座沼气池,猪尿、清洗猪舍废水经沼气池处理,部分沼液废水排至小溪,猪粪干清后用于肥育果树。现场检查组人员催促房森华迅速履行协议和承诺,并自觉拆除猪栏设施。12月13日上午,房森华已完成退养和拆除设施工作。

部分属实
44 2018.12.11 梅江区西阳镇S223线富隆农家乐对面的勤意农家乐里面养殖了三四头生猪臭味扰民。 梅江区 11日下午,梅江区相关部门到现场进行核查。案件反映梅江区西阳镇S223线富隆农家乐(应为群怡农家乐)里面养殖了三四头生猪臭味扰民情况基本属实,畜主丘秋英从2017年8月开始在梅江区西阳镇申渡村申坑小组群怡农家乐里面饲养生猪,目前存栏肉猪五头,每头约80-100斤。产生的粪便用作周围果树及种菜用肥。根据《梅州市梅江区人民政府关于修订梅江区畜禽养殖区划分范围的通告》(梅区府【2018】11号),梅江区西阳镇申渡村申坑小组属新修订的畜禽禁养区范围。梅江区相关部门现场要求养猪户做好如下工作:1、切实做好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及时搞好周围环境卫生;2、现存栏生猪务必在春节前全部出栏完毕,生猪出栏后不得再补栏。养殖户表示将积极配合政府工作,并承诺在当前存栏生猪育成出栏后不再饲养生猪,退出养猪。

梅江区相关部门现场要求养猪户做好如下工作:1、切实做好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及时搞好周围环境卫生;2、现存栏生猪务必在春节前全部出栏完毕,生猪出栏后不得再补栏。养殖户表示将积极配合政府工作,并承诺在当前存栏生猪育成出栏后不再饲养生猪,退出养猪。

下来,梅江区相关部门将督促指导养殖户做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减少气味对周边村民的影响。

基本属实
45 2018.12.11 梅江区江南文化路旭日华庭小区楼下的西安小食和旁边的不知名四五间店铺直接将油烟排放至下水管道,倒灌小区住户家中扰民。西安小食凌晨四五点的排气扇噪音扰民。 梅江区 12月11日,接到转办件后,梅江区相关部门到现场检查,发现旭日华庭小区楼下有西安小吃店、土豆开记小吃店、龙凤川味麻辣烫店、高思汤五及地店、兰州拉面店等5家餐饮经营单位,均办理了工商、食药等证照。除西安小吃店安装了油烟净化器收集处理油烟外,其余4家均未设置油烟净化设施进行油烟收集处理。经营产生的油烟均向下水道排放。

梅江区相关部门当即对4家餐饮店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立即对产生的油烟采取安装油烟净化装置进行统一收集处理;责令西安小吃店对油烟净化设施进行清理维护,保证收集处理效果,完善油烟排放方式,不得往下水道排放。经复查,西安小吃店排气扇已经拆除,4家餐饮店正在整改。

下来,梅江区相关部门将加强对5家餐饮单位的日常巡查监管,敦促落实整改措施,做好油烟防治工作,减少油烟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基本属实
46 2018.12.11 梅江区金燕大道万达华府C/D区万达商场四楼露台靠潮汇酒店的风机早上十点半到晚上十点半噪音扰民。 梅江区 12月12日晚,梅江区相关部门到现场检查。经查,当晚反映的潮汇酒吧停业装修后重新开业,在酒吧门口设立一个卡座,因人为因素产生的喧哗噪声和机动车声等外界噪声干扰,现场噪声监测数据无法实际体现所反映的噪声扰民情况。

为减少对周边环境影响,梅江区相关部门要求酒吧一是立即对门口卡座进行拆除搬迁;二是对两个抽风口进行隔音降噪处理;三是增设酒吧入门口处玻璃门;四是采取措施对低频音箱加装隔音垫。相关工作须于12月18日前完成。

下来,梅江区相关部门将加强对该酒吧的巡查监管,对酒吧整改后的边界噪声进行布点监测,一旦发现超标行为,将依法进行立案查处,切实解决市民反映的噪声扰民问题。

基本属实
47 2018.12.11 兴宁市城区东城路东福园11栋有人把车库改成麻将馆每天中午1点到凌晨2点噪音扰民。 兴宁市 经查,该经营户邹伟宏在自有的两间车库(约50㎡),开设麻将馆,置有4张麻将桌。

兴宁市要求经营户在3天内将麻将桌等经营器具搬迁处理完毕。至12月12日经营户已经将4张麻将桌全部搬迁完,消除了噪音扰民问题。下一步兴宁市将继续加强日常监管,防止其灰复经营。

基本属实
48 2018.12.11 梅江区彬芳大道南南园路群丰粥菜馆中午12点到下午4点洗碗和食客噪音扰民,剩饭剩菜倒入下水道造成堵塞臭味扰民。 梅江区 12月11日,梅江区相关部门到现场检查,经查,该饭店办有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询问现场负责人,厨房产生的剩饭剩菜用桶盛后由专人收集运走,现场检查中暂未发现倒入下水道和下水道堵塞等情况。据了解,周边下水道多年未清理,强降雨时曾出现过排水不畅情况。现场未闻到下水道臭味,但有餐厨垃圾气味。

梅江区相关部门现场要求其做好餐厨垃圾定点收集存放,加盖减少对周边环境影响,并及时做好清运;搞好周边经营环境卫生,不得在店外进行碗筷清洗,防止噪声扰民;加强日常经营管理,做好营业期间食客的噪声问题。

下来,梅江区将加强对该店的日常巡查监管,减少扰民问题的发生。

基本属实
49 2018.12.11 梅县区梅西镇丰田村村口有一垃圾中转站,距离村民居住地不足200米,距离村口的小河不足50米,距离公路不足20米,现已在修建中,无相关手续和环评报告,可能会污染水资源。 梅县区 梅西镇城乡一体化生活垃圾压缩中转站建设项目选址位于梅州市梅县区梅西镇幸福村下山,紧邻县道X020,距离河流约30米。该项目由梅西镇政府负责建设。在收到转办件之前,梅县区环保局接到群众投诉,经调查后针对该中转站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责令该项目停止建设。

12月10日,联合检查组现场检查时该项目已平整土地,已停止建设。要求梅西镇垃圾承包第三方广东志诚达再生能源物流有限公司承建的梅西镇城乡一体化生活垃圾压缩中转站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和环评报告后,方可施工。

下一步工作:梅西镇政府加强监督管理力度,确保依法依规施工。

部分属实
50 2018.12.11 1.梅江区彬芳大道山梅饭店油烟直接排放到下水管道,倒灌到新卓大厦住户屋中,该饭店后面的油烟管道直对小区楼梯处影响住户环境。2.山梅饭店二楼无店铺名字的牙科店铺在作业过程中噪音和粉尘扰民。 梅江区 12月12日下午,接到转办件后,梅江区相关部门组织现场检查,山梅饭店办理了工商、食药等证照,对产生的油烟通过管道往下水道排放。梅江区相关部门当即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该店立即停止产生油烟设施设备的使用,须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对油烟进行统一收集处理。

案件反映的无名牙科店铺为梅州金辉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梅江区相关部门到二楼梅州金辉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现场检查,发现噪声粉尘主要是整模机、雕刻机、修瓷机等设备产生。粉尘有配套水膜喷淋过滤处理。现场要求该公司一是对产生噪声大的整模机搬迁到一楼,并做好隔音降噪处理;二是采取措施完善粉尘收集处理设施,保证收集效果,不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下来,梅江区相关部门将加强对山梅饭店、金辉公司的巡查监管,敦促落实整改措施,彻底解决居民反映的扰民问题。

基本属实
51 2018.12.11 梅江区梅兴路13号处有很多垃圾长期无人清理臭味扰民。 梅江区 11日上午,梅江区相关部门到现场检查。经查,案件反映位置为一居民自留地,该处种植有一颗龙眼树,落下许多落叶覆盖在自留地上。加之该居民将在自家种植的废弃灵芝的营养包放置在该处,因无人清理导致臭味产生。

梅江区相关部门当即组织保洁人员进行清理运输,并于当日下午3时前清运完毕。

下来,将进一步加强卫生保洁力度,同时要求属地政府加强环保宣传,切实维护城区良好环境。

属实
52 2018.12.11 梅江区秋苑路金燕小区C区和D区之间的一家龙兴海鲜店每天凌晨1点至早上7点送往该店的货车按喇叭噪音和店里的空气压缩机扰民,且该店将海鲜污水随意排放到小区公共道路上臭味扰民。 梅江区 12日上午,梅江区相关部门到现场检查。经查,所反映的龙兴海鲜店实际工商注册名称为:梅州市梅江区陈兴干货经营部,办理了营业执照,主要经营活鲜水产品。现场检查发现该店门前有废水排放痕迹。该海鲜店店主陈文烁表示,其已在三角镇的三角市场另行租赁了摊档(出具有摊档租赁合同),目前摊档正在进行消防验收,待工程完工后立即进行搬迁。同时陈文烁书面承诺会在2018年12月18日前停止经营并开始搬迁。梅江区相关部门责令其尽快落实搬迁,并做好店铺面前的卫生管理,做好门前三包,减少店铺凌晨上下货时的噪音、店内设备产生的噪音,教育工人在上下货时不要大声喧哗。同时,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止排放污染物,于2018年12月18日前搬迁完毕。

梅江区相关部门走访附近居民,告知此次案件调查处理的情况,并向居民解释店主作出的承诺以及店主搬迁目前遇到的现实难处,并希望他们协助监督搬迁。居民表示理解店主目前的难处,接受处理结果。

下来,梅江区相关部门将加强对该店的巡查监管,按照整改期限落实搬迁措施,彻底解决居民反映的扰民问题。

基本属实
53 2018.12.11 梅江区西阳镇太平村九斗庄村民小组处的龙伟转厂排放的二氧化硫污染庄稼和河流。 梅江区 重复件。12月9日下午,梅江区相关部门对转办件宗群众反映的西阳龙伟砖厂废气污染问题进行现场核查。经查,该公司正常生产,有两套环保型隧道窑和两套废气除硫设施正在运行,有运行台账记录,未发现异常情况。梅江区相关部门委托第三方机构对该公司的废气、周边地表水进行取样检测。

12日,第三方机构出具的龙伟砖厂废气、废水检测报告显示,龙伟砖厂周边地表水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D3838-2002)表1中的Ⅲ类标准限值;废气氮氧化物、颗粒物超过《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表2人工干燥及焙烧限值。

梅江区相关部门当即对该厂进行立案查处,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立即停止超标排放废气污染物;下达《责令停产整治决定书》责令停产整治。12日晚,梅江区相关部门向该厂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拟罚款20万元。16日,梅江区到现场复查,该砖厂已经停止加工砖胚和新砖胚进窑烧制。现有的窑炉预计还需要2天才能自然冷却熄火停产。

下来,梅江区相关部门将加强对该厂的巡查监管,依法对该厂实施行政处罚,对超标污染物停产整治,切实保障周边村民合法环境权益。

基本属实
54 2018.12.11 梅县区扶大镇三丰村扶大加油站旁边的中南雅居乐施工工地每天24小时不停施工噪音扰民。 梅县区 群众反映情况基本属实。经查,投诉人反映的工地为中核华泰建设有限公司负责承包施工的中南置业雅居乐楼盘。此前群众因该工地夜间施工噪音扰民问题向环保部门投诉,区环保局对中核华泰建设有限公司违反夜间施工规定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查处。

12月11日,梅县区环保局、住建等部门工作人员进行了现场检查。区环保局、住建局工作人员向该公司负责人进行了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要求该公司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噪声,合理安排工序,在未取得夜间施工许可的情况下不得进行夜间施工作业。

下一步工作:区环保局、住建局将严格控制建筑施工工地的夜间施工许可的审批,并加强巡查,如发现违法行为将按规定查处。

基本属实
55 2018.12.11 梅江区梅水路江南御景小区高层住户在气温升高的时候可以闻到有奇龙坑垃圾填埋场传来的垃圾馊臭味。 梅州市城市综合管理和执法局 12月11日下午,市城市垃圾处理中心负责人带领业务技术股工作人员前往江南御景小区调查核实。与小区物业保安人员一起在江南御景小区5栋最顶层现场检测,现场未闻到有投诉人所说的垃圾馊臭味,同时也走访了小区5栋24楼的一住户及小区一楼几位住户,均反映近期未闻到垃圾臭味。12月12日早上和中午,继续派出工作人员到江南御景小区进行了解和询问,接触的多位住户均反映近期未闻到垃圾臭味。

奇龙坑生活垃圾填埋场是国家一级无害化填埋场,严格按照《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进行无害化处理。市城市垃圾处理中心非常重视对生活垃圾处理产生的臭气控制。但是,有时受天气气压影响,垃圾倾倒过程中臭气外溢现象偶有发生。对此,已要求垃圾处理中心加强场地的覆盖,减少垃圾堆体的裸露面积,增加除臭频率,采取每两小时对填埋区及场地周边进行除臭,控制臭气外溢。安排工作人员每天白天和黑夜对填埋区、焚烧厂区周边进行巡查、监测,及时处置臭气产生源。通过采取相关的措施,基本上控制了臭气外溢。近期环保能源(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已经试运行,届时按工作计划对填埋场进行规范封场。下来企业严格执行运行规范,保障周边空气环境质量不受影响。

部分属实
56 2018.12.11 1、梅江区万象江山小区住户在夜间十点到凌晨六点期间可以闻到很刺鼻的塑料味(市民怀疑是广州大桥附近的电子厂和电路板厂偷拍废气);2、万象江山楼下的卡布里烤吧油烟乱排油烟扰民且抽风机噪音扰民。 梅江区 关于刺鼻塑料气味的问题,11日,梅江区相关部门到广州大桥现场检查,现场未闻到异味。同时,对广州大桥侧的科捷电路公司进行突击检查,当晚公司正常生产,环保配套处理设施正常运行,设施运行台账记录齐全,未发现闲置处理设施和偷排放行为。关于卡布里餐吧油烟扰民和噪音扰民问题,该投诉案件与第三批D20181209022号案件相同,案件已经办结。对卡布里餐吧噪声超标已进行立案查处,并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停止超标排放噪声污染物。

经相关单位后督查,卡布里餐吧已对油烟净化设施进行清理维护,更换了两台低噪音风机,并改变了出风口方向。下来,梅江区相关部门将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增加夜间巡查频率,并委托第三方机构随同检测,一旦发企业不正常使用排污设施、偷排和超标行为,一律依法从严从重处理。

基本属实
57 2018.12.11 梅江区西阳镇太平村龙宇砖厂每天下午五点烧制砖块产生的烟污染水体、土地,烧制时煤炭的臭味扰民,自2013年砖厂开办以来当地的树木枯竭,农民无法种植农作物。 梅江区 重复件。12月9日下午,梅江区相关部门组织进行现场检查,该公司正常生产,有两套环保型隧道窑和两套废气除硫设施正在运行,有运行台账记录,未发现异常情况。梅江区相关部门委托第三方机构对该公司的废气、周边地表水进行取样检测。

12日,第三方机构出具的龙伟砖厂废气、废水检测报告显示,龙伟砖厂周边地表水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D3838-2002)表1中的Ⅲ类标准限值;废气氮氧化物、颗粒物超过《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表2人工干燥及焙烧限值。

梅江区环保局当即对该厂进行立案查处,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立即停止超标排放废气污染物;下达《责令停产整治决定书》责令停产整治。12日晚,梅江区相关部门向该厂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拟罚款20万元。16日,梅江区到现场复查,该砖厂已经停止加工砖胚和新砖胚进窑烧制。现有的窑炉预计还需要2天才能自然冷却熄火停产。

下来,梅江区相关部门将加强对该厂的巡查监管,依法对该厂实施行政处罚,对超标污染物停产整治,切实保障周边村民合法环境权益。

基本属实
58 2018.12.11 梅县区松口镇南下村常善小组山坝河段水务局工作人员每天早上6点到晚上9点在该处开采河沙噪音扰民。 梅县区 具体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1、区水务局依据《梅州市梅县区2017年度河砂开采规划报告》制订了《梅县区2017年河道河砂开采权出让公开招标实施方案》,在2017年11月28日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通过。于2018年1月5日发布河砂开采权出让招标公告,2018年2月2日开标,由蕉岭县润峰建材有限公司中标第四标段(松口采区),依法取得河道河砂开采权资格。该公司于2018年3月15日与区水务局签订了《梅县区2018年度河道河砂开采权出让合同》并颁发了《河道采砂许可证》,规定作业时段为早上7点至19点,采砂范围为松源河口下游2000米处起至长山坝止,采区全长1080米。

2、据松口镇南下村委及常善小组村民介绍,案件中的常善小组山坝河段俗称长山坝,位于采区范围内。

2018年12月11日,区水务局会同松口镇及南下村委到长山坝现场调查并进行座谈。现场有两条采砂船正在采砂作业,有机械声响,而作业时间问题按日常监管未发现违规行为。根据现场调查及群众座谈会提出诉求,区水务局要求企业立即停止采砂作业,从12月11日12时起该公司已停止采砂作业。

下一步工作措施:1、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诉求,区水务局将及时组织综合评估论证,并根据《梅州市梅县区2017年度河砂开采规划报告》调整可采区范围,切实保障群众和公众利益安全。

2、在调整方案未确定前,责令蕉岭县润峰建材有限公司在长山坝停止采砂作业。

3、区水务局及松口镇将加大巡查监管力度,严厉查处采砂企业超时间及超范围采砂等违法违规行为。

部分属实
59 2018.12.11 梅县区华侨城广场每天早上五点有高音喇叭噪音扰民。 梅县区 联合调处人员2018年10月12日凌晨五时到现场,至凌晨五点四十分,才有一批8个老年人到广场做五行操,使用一个小播放器播放音乐,音量并不大。至六点零五分,另一批十五位老年人到广场做操,亦使用一个小放音机播放音乐,音量也不是很大。两批老人未使用高音喇叭。

现场调处人员分别向两批老人说明情况,希望他们在做操时尽量把音乐放到最小音量,不要干扰到周围住户。他们均表示理解并配合,现场把音量调到最小。

下来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将加强巡查监督。

部分属实
60 2018.12.11 1、兴宁市水口镇教美村村主任在教美水库养殖了生猪1600头左右并将猪粪直接排至水库造成水污染;村主任还在水库养鱼,每个月撒石灰消毒并将饲料投往水库,污染水源。 兴宁市 经查,被投诉的养猪场已于2016年10月关闭,后由水口镇进行后续监管,无复养行为。2018年12月11日经现场核实,未发现有养猪行为。兴宁市环境监测站于2018年6月27日对该水库进行了监测,符合灌溉水水质标准。投诉人声称的投料行为属投料诱捕行为。调查过程中未发现撒石灰的行为。案件不属实。

水库承包人黄木方已与水口镇人民政府签订协议,约定于2019年春节交回水库承包权,目前正进行集中捕捞。

不属实
(以上数据统计截止12月15日12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