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
    字体:
    对比度:
梅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梅州市生态环境局 省环境保护督察 广东省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梅州市环境信访件调查处理情况公示表(第五批)
归档时间:2021-11-22

页面已归档

广东省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梅州市环境信访件调查处理情况公示表(第五批)
来源:梅州市环境保护局   时间:2018-12-19 09:56:52   浏览:-
字号:

广东省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梅州市环境信访件调查处理情况公示表(第五批)
序号 交办时间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涉及区县(部门) 调查处理情况 是否属实
1 2018.12.12 梅江区西阳镇太平村龙伟砖厂每天下午五点烧制砖块产生的烟污染水体、土地,烧制时煤炭的臭味扰民,自2013年砖厂开办以来当地的树木枯竭,农民无法种植农作物。 梅江区 该案件与第2批、第4批重复。
129日下午,梅江区相关部门对群众反映的西阳龙伟砖厂废气污染问题进行现场核查。经查,该公司正常生产,有两套环保型隧道窑和两套废气除硫设施正在运行,有运行台账记录,未发现异常情况。区环保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该公司的废气、周边地表水进行取样检测。12日,第三方机构出具的龙伟砖厂废气、废水检测报告显示,龙伟砖厂周边地表水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D3838-2002)表1中的Ⅲ类标准限值;废气氮氧化物、颗粒物超过《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表2人工干燥及焙烧限值。相关部门当即对该厂进行立案查处,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立即停止超标排放废气污染物;下达《责令停产整治决定书》责令停产整治。12日晚,相关部门向该厂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拟罚款20万元。
16日现场复查,该砖厂已经停止加工砖胚和新砖胚进窑烧制,窑炉正预计还需要2天才能自然熄火全面停产。
下来,梅江区相关部门将加强对该厂的巡查监管,依法对该厂实施行政处罚,对超标污染物停产整治,切实保障周边村民合法环境权益。
基本属实
2 2018.12.12 平远县大柘镇程西村富远稀土公司全天不定时排放废气污染环境。 平远县 涉举报投诉的广东富远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主产高纯度、高质量的15种单一高纯稀土氧化物,分离能力5000t/a20128月通过了环境保护部稀土企业环保核查,201211月通过了国家稀土行业准入,已领取了排污许可证。该公司生产车间配套安装有酸雾吸收塔(碱液淋洗,设计处理能力共10000m3/h)、喷淋塔、复合式等离子静电吸附装置、净化塔等废气净化处理设施,生产性废气经净化处理后高空排放。
现场调查核实时,该公司正在生产,各项环保治理设施正在运行,厂界周边未闻到明显异味。据该公司出具的
2018914日第三方检测报告(报告编号:PHTT2018097)显示废气、废水、噪声均达标。下一步,环保部门加强巡查监管,督促做好污染治理工作,对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从严查处。
不属实
3 2018.12.12 杨仿明在梅县区畲江镇靠近206国道基督教堂旁边的破旧民宅里养猪臭味扰民。 梅县区 该案群众反映的养猪户主实为杨访兴并非杨仿明,养猪点为2间破旧老屋,面积128.48㎡。根据《梅县关于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和限养区的通告》和《梅州市梅县区畜禽养殖污染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有关规定,该区域属于禁养区范围,经前期畲江镇、村两级干部对杨仿兴进行关于退养、拆除或关闭养殖场的相关政策宣传及思想教育,杨访兴于2018831日签订了协议和退养承诺书,承诺于20181230日前退养并拆除养殖设施。
现场检查时,杨访兴的养殖栏现有存栏肉猪
31头,不属规模化养殖场,猪场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现场检查组人员督促杨访兴履行协议和承诺,尽快自觉拆除猪栏设施。同时并做好拆除前养猪废渣废水处理工作,减少对周边环境影响。经17日现场复查,该猪场已清栏。
下一步,畲江镇将跟进猪场拆除和场地清理工作,并加强复查防止反弹。
基本属实
4 2018.12.12 梅江区秋苑路金燕小区C11栋楼下有个垃圾中转站,每天凌晨三四点环卫工人的吆喝声和早上六点垃圾装卸噪音扰民,且该垃圾回收站臭味影响环境。 梅江区 1212日,梅江区相关部门到现场检查。经查,江北西郊秋苑路金苑垃圾中转站始建于20047月,是金苑小区开发建设时根据《广东省城市垃圾管理条例》(第十一条)、《广东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等相关法规,由开发商配套建设的环卫设施,它与住宅小区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建成后才交由市环卫局负责运营管理。由于建设年代久远,设计能力和转运能力与垃圾转运量之间存在矛盾,另沉箱式转运站也达不到压缩除臭要求。20185月,对该站进行压缩式升级改造,并于7月底竣工投入使用。此前,20188月根据周边住户的诉求,垃圾清运中心对中转站的管理采取了如下有效措施:一是中转站作业时间由凌晨4点推迟到早上7点;二是在压缩箱下加垫旧轮胎进行降噪,减少噪音的产生;三是加强场地卫生保洁,减少臭味。目前已不存在凌晨三四点环卫工人的吆喝声和早上六点垃圾装卸噪音扰民的现象。
针对市民提出的噪音和臭味扰民问题,相关部门再次要求清运中心加强管理,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全力减少环卫作业对周边住户的影响:(一)加强纪律教育,规范作业程序,作业中不大声喧哗,尽量减少噪音扰民现象的发生;(二)加强中转站日常管理,保证垃圾日产日清,一是增加作业场地的卫生保洁频次,加强场地清洗和水沟的清淤,不定期进行消杀,减少苍蝇蚊虫的滋生,保证站内卫生整洁,有效减少臭味的产生。二是延伸保洁范围,确保周边干净卫生;(三)加快西区市场中转站建设,因西区市场中转站升级改造,近期有该中转站的部分垃圾转运至金苑中转站,已督促施工单位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加快西区市场中转站的建设进度,争取早日完成改造投入使用,有效减少金苑中转站的垃圾转运量。
下来,梅江区相关部门切实加强生活垃圾中转站日常管理,采取有效措施,既满足周边市民日常垃圾产生的清理清运,也减少噪声和臭味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基本属实
5 2018.12.12 蕉岭县新铺镇矮岭村十九生产队的矮岭沙厂每天不停爆破石子噪音扰民。 蕉岭县 经查,新铺矮岭沙厂环保手续齐全,污染物主要有噪声、粉尘。11月份县环境监测站对其的监测报告显示达标排放。接到交办件后,蕉岭县检查组组织现场核查,企业负责人反映此前企业一般生产到傍晚7时,前几天因机器故障,延后生产到晚上8时左右,可能引起周边群众有意见。企业负责人积极回应群众诉求,表态从1212日开始正常生产到晚上7时以前,不影响群众休息。
12日,蕉岭县相关部门现场检查时该厂设备故障未生产,企业负责人现场表态将继续加强环境管理工作。经近期联系周边群众,噪音扰民情况得到明显好转。下一步加强巡查监管,督促企业做好噪音防治工作。
部分属实
6 2018.12.12 大埔县高陂镇党溪村大路角的广嘉宏公司(简称,市民无法提供全称)从2017年开始在该村水源保护区开采石头,破坏生态环境。 大埔县 重复件,与第2批重复。
经查,群众反映的公司全称为:大埔县广嘉宏投资有限公司高陂镇石场。该公司负责人罗汉洪,办理了营业执照。该石场年产
9万立方米建筑用花岗岩,与大埔县高陂镇党溪村田心村民小组签订了三十年的土地租赁合同,办理了国土、安监、环保、水务等相关部门审批手续。现场检查期间,该石场正常生产。
经现场核查,该石场开采区不在党溪村饮用水源保护区内;但存在石场出入口未设有清洗水槽,运输车辆运输石料、土方过程中未采取遮盖措施,对运输道路损坏未及时修复及喷洒频次不够,排土场未设置挡土墙等问题,造成扬尘污染,群众意见较大。
根据现场检查情况,大埔县对该公司高陂镇石场提出了如下整改措施:立即停止生产并限时整改
5天,完善清洗水槽、排土场挡土墙等设施,物料运输车辆采取加盖措施,修复损坏路面,并加强运输道路路面喷洒;整改完成后,由国土、环保等有关部门组成联合组复查通过后方可开工生产。
高陂供电所于
1211日对该石场的生产用电采取了断电措施。目前,该石场已停止生产,制定了整改方案,正在整改落实中。
下来大埔县将继续加强巡查监管,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部分 属实
7 2018.12.12 兴宁市罗浮镇瑶兴村全村的垃圾倒往该村江利下(即信东河水库尾处),逢雨天垃圾掉落河流污染河水。 兴宁市 经查,瑶兴村江丽下是该村的垃圾临时堆放点,由于近期受天气影响,没有及时将垃圾清运至镇级转运站,造成近期的垃圾在该地点堆放;该垃圾临时堆放点在山边,并有简单的围蔽措施,未发现造成因雨天垃圾掉落河流的情况。
兴宁市相关部门要求罗浮镇撤销该临时堆放点,瑶兴村的垃圾应每天清理清运至镇级垃圾转运站处理。至12月12日下午3时30分,该临时堆放点的垃圾全部清理清运完毕,同时撤销了该临时堆放点。
部分属实
8 2018.12.12 1、兴宁市新陂镇先生村先生加油站附近有一生活垃圾填埋场,周围是居民密集区,臭味扰民水源也遭到污染;2、该村有一个殡仪馆火化时烟雾没有经过净化处理直接排放,且扬尘较大。 兴宁市 一、经查,投诉的生活垃圾填埋场实为兴宁市黄泥坑垃圾场填埋,设计能力为250/天,目前进场垃圾已达450/天,处于高位堆填超负荷运行状态。虽然环卫所已将垃圾裸露面积控制在最小范围,但在遇到气压低或西北风向时会有少量嗅味外溢。同时场内渗沥液处理能力不足,一旦出现持续降雨天气,要立即启动应急措施,将超出处理能力的垃圾渗沥液外运至污水处理场处理,避免下游农田遭到污染。1213日上午,兴宁市相关部门现场检查并对下游水沟和农田进行巡查,未发现有渗漏液污染情况。经查阅今年以来每月监测情况,废水均达标排放。
二、经查,兴宁市殡仪馆座落在新陂镇先声村,火化车间背靠福兴大塘村界,自
199710月建成以来,在省、梅州、兴宁市等各级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各项设施设备的日益完善,全馆火化车间共有YQ-欧亚2000型平板火化炉4台,YQ-欧亚3000型自拣灰炉一台。20154月之前,火化时属直接排放,随着殡葬改革的深入,配套设施不断完善,筹资近300万元,于20155月至20167月,分别安装了四套由江西南方火化机厂生产的YQ-欧亚火化机尾气处理装置,一直在使用中。20173月委托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监测废气,监测报告显示,符合国家排放标准。1213日,现场检查时该馆配套的废气火化尾气装置设施正常运行。
13日现场检查后,填埋场加强了日常管理和消杀除臭工作。对进场垃圾当日压实、及时消杀,分区填埋、用1.0mmHDPE膜对裸露垃圾堆体进行覆盖,将垃圾裸露面积控制在最小范围,确保所有进场垃圾的无害化处理,最大限度减少臭味发生;同时继续推进实施黄泥坑垃圾填埋场整改提升工程:新增渗沥液处理服务项目(现已完成招投标工作,日处理能力提高至每天200立方,预计20192月完成安装并开展调试)和黄泥坑垃圾填埋场应急抢险及环境提升工程(预计20196月完成),消除挡坝安全隐患并从根本上杜绝本场的污染风险。同时,已启动兴宁市静脉产业园项目,解决兴宁市生活垃圾的出路问题。
部分属实
9 2018.12.12 梅江区金燕大道万象江山卡布里烤吧里面的抽风机全天24小时不停运作,噪音扰民,且油烟臭味扰民。投诉多次无果。 梅江区 重复件,与第23批重复。1210日晚,梅江区相关部门到现场检查。经查,卡布里烤吧办理了工商、食药等证照,对产生的油烟安装了油烟净化设施进行处理。相关部门现场要求经营者定期对油烟净化设施清理维护,保证收集效果。同时,委托噪声检测机构对风机噪声进行检测。
1212日,噪声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显示,卡布里娱乐餐吧风机边界噪声超过该区域噪声排放标准。目前,相关部门已对该餐吧进行立案查处,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其立即停止超标排放噪声污染物。13日,相关部门对卡布里餐吧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拟罚款1000元。
15日,梅江区相关部门到现场复查。发现,该烤吧从新更换了两台风机,并调整风口出口位置,避开正对旁边小区住户;对油烟净化器进行了清理维护。
下来,梅江区相关部门将加强日常巡查监管,督促落噪声达标排放,切实维护周边居民合法环境权益。
基本属实
10 2018.12.12 梅江区江南美苑路路口的蕉岭特色三及第占道经营且把污水直接排放到街道上污染环境。 梅江区 1213日上午,相关部门到现场检查。经查,发现蕉岭特色三及第店确实存在占道经营现象,相关部门当即下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经营店主立即进店经营,不得在店外从事经营活动,防止扰民。同时,要求经营店主不得将污水直接排放到街道上,设置隔油池收集处理经营废水,经隔油池收集处理后排入市政下水沟,减少对周边环境影响。
15日,相关部门再次到该店检查,未发现其占道经营和将污水排放至街道情况。下来,梅江区相关部门将加强对该店的巡查监管,敦促落实整改措施,一旦发现继续违规占道经营等行为,将依法从严查处。
属实
11 2018.12.12 平远县县城碧桂园小区旁的梅胜水泥厂在生产过程中噪音和灰尘扰民。 平远县 重复件,与第2批重复。经调查,涉举报投诉的水泥厂名为梅盛水泥粉磨有限公司,原为平远县梅盛电威水泥有限公司,顺应淘汰落后产能于2012年拆除原有水泥生产线立窑,该企业生产车间安装3.2×13米磨机、1200×450型号挤压磨各1台,配套安装布袋除尘器等环保治理设施,并领取国家排污许可证。随着平远县城发展,碧桂园小区建成后与该公司距离较近,今年6月以来,接到群众反映后,县环保局多次开展调查核实,均未发现该公司存在跑漏冒现象和擅自停用污染治理设施偷排的环境违法行为。
现场核查时,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未发现有擅自改变原有生产条件。根据日常监管情况,该公司近年来处于不连续生产状态,一般采用“错峰用电”夜间生产。经查阅近期对该公司监测情况,《检测报告》显示废气、噪声等各项污染因子均符合相应标准,达标排放。由于该公司与小区距离较近,平远县要求该公司加强环保治理设施维护,确保达标排放,并加强对厂区及道路的喷雾、洒水,进一步减少无组织粉尘、道路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同时,倒逼转型升级,促进企业长远发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下一步,平远县将加强监督检查和监测,督促该公司落实环保责任。
部分属实
12 2018.12.12 梅江区三板桥路金碧豪庭小区对面的珍家缘农场内养殖了很多家禽,晚上家禽叫声噪音扰民,凌晨四五点剁骨头噪音扰民;阿芬猪肉批发店铺早上四五点剁骨头,下货噪音扰民。 梅江区 1212日下午,梅江区相关部门到现场调查。经查,案件反映的珍家缘农场店是一家从事家禽宰杀的门店,并非养殖场,不存在养殖家禽的情况。检查发现确实有存活鸡鸭,店主每天早上5点多开始店内宰杀鸡鸭并拿到市场售卖,宰杀时确实存在噪音问题。阿芬猪肉店每天早上5点半开始卖猪肉,剁骨头时发出较大的噪音。据此,相关部门当即要求珍家缘店主必须在店内宰杀鸡鸭,不得在店外从事宰杀经营,减少噪音产生和扰民。要求阿芬猪肉店进店内剁骨头,并在托板上放置沙袋或软胶垫,减少噪音产生扰民。两店主表示积极配合,按要求进行整改。
15日,相关部门再次到现场检查,发现珍家缘农场、阿芬猪肉店已按要求采取了降低经营噪声措施。下一步,梅江区将加强对2店的巡查监管,举一反三,切实提升城市综合管理水平和能力,积极引导经营户进驻市场经营,妥善解决好反映的扰民问题。
基本属实
13 2018.12.12 丰顺县潭江镇大胜村大胜广场旁的一个无名字的石板厂(老板:黄卓五),该厂建立在村民生活居住区,每天生产过程中产生大量灰尘和噪音。市民建议该石板厂搬迁。 丰顺县 1213日,丰顺县组织现场检查。经查,村民黄作武在大胜村建有一个小型大理石板加工场,占地约40平方,主要从事厨房灶台用大理石板切割加工和石碑雕刻,有一台水切割机,生产时切割机自动喷水降尘,降尘废水排至旁边小沟,雕刻石碑过程中会产生粉尘,粉尘经风机收集后通过管道排向加工场外侧,现场检查发现粉尘收集不完善。该加工场生产过程中的噪音没有采取降噪措施处理。该加工场位于居民区中,生产过程中的噪音、粉尘会对周边造成影响。
针对现场的情况,丰顺县要求该加工场立行立改,立即停止相关扰民及影响环境的加工作业。该加工场负责人表示同意,并作出书面承诺,将于
1218日自行将生产设备拆除,不再在原地加工生产。经复查,现场加工设备已拆除部分设备,原材料随后将进行清理,业主表态另行选址经营。
丰顺县将加强巡查监管,确保不再出现扰民及影响环境的情况。
属实
14 2018.12.12 梅县区松口镇中畲村芦苇下第十二生产队村民的整座自留山在2018年三月份左右北村民巫振东毁坏了山林做坟墓。 梅县区 经查,群众反映的梅县区松口镇中畲村芦苇下第十二生产队村民巫振东,实为第八生产队的集体山和村民巫振乐。
巫振乐在201711月至20181月,在其承包的三层礤罗坑边山场建其父亲的坟墓,建坟前林地状况为已荒废的窑洞及周边范围,原有4棵小杂树和藤类植物。坟地下面(约4米)原有一块荒废的林地被改变用途。根据林业技术人员勾绘测算,该地块长26.6米,宽14.4米,合计面积383.04平方米,折合0.574亩,林地属性为生态公益林。
1212日,梅县区联合检查组向中畲村村委书记巫标龙、护林员巫万江、当事人巫振乐和建坟管理人员巫西溪4人进行调查了解,制作笔录,并对现场进行勘查及收集林权证等材料证据。查明:建坟的山场为巫振乐于20174月向本村第八村民小组承包的集体山,承包面积为7116亩,承包期为50年。综上所述,巫振乐未非法侵占他人山林使用权,山林权属没有争议,整座山林被毁建坟夸大了事实情况。梅县区公安分局森林分局将对违法行为人巫振乐涉嫌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理,并责令其自行拆除违建墓地,限期恢复原状。
下一步工作:各职能部门依法查处违法行为,监督责任人按时完成该林地复绿工作。
部分属实
15 2018.12.12 蕉岭县新铺镇车细坝村委办公楼对面制作钢球的工厂每天晚上七点到凌晨四点直接排放废气污染环境。 蕉岭县 蕉岭县新铺镇合金材料铸造厂建设于1998年,目前办有工商营业执照、环保备案登记,该厂有两条中频炉生产线,主要从事钢球、钢锻的生产。该厂一条生产线正常生产,采用密闭空间隔音生产;因市场原因另一条生产线未投入生产。根据企业自行的监测情况,该企业无组织废气达标排放。
1213日,蕉岭县科工商务局、县环保局工作人员会同市环保局检查人员到该企业现场检查,未发现该企业有非法加工生产地条钢的情况。接到转办件后,相关部门多次到现场调查,现场检查时该厂正在停产整改熔炉废气类处理设施。下一步加强巡查监管。
部分属实
16 2018.12.12 梅江区万达广场1号门前搭建了舞台,常年有人在该处表演播放广告音乐,噪音扰民。希望拆除1号门的舞台。 梅江区 1210日,梅江区相关部门到现场检查。经查,发现万达广场1号楼门口搭建有表演舞台,该表演舞台取得相关部门批准。现场还发现该位置设置有儿童娱乐设施,也存在噪声扰民问题。相关部门当即要求万达广场所有的表演活动,必须按照规定演出前报区文广新局进行审批或备案,未经同意不得进行,并严格不得噪音扰民。要求万达商业公司于1212日前拆除迁移相关娱乐设施,向其并下发《关于非演出场所经营单位举办营业性演出活动有关事项的告知书》,要求举办营业性演出活动严格执行报批制度,加强日常管理和控制音量等措施,减少噪声扰民。
万达商业公司承诺,为了更好地营造良好环境,不影响周边居民的休息,将严格执行以下措施:
1、在周一到周四的平日时段尽量不进行活动,只在周末期间进行舞台活动;2、每次的舞台活动只在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晚上19:00-21:00时段进行,坚决不超过21点后,影响居民休息;3、把舞台声音控制在一个合理范围内,每场活动由音控师进行严格把控,严禁超出范围之外。
目前,万达广场
1号占用广场摆设的各项游戏、游乐设施已全部撤离完毕。下来,梅江区将加强对万达商业广场的日常巡查监管,一旦发现有擅自举办营业性演出活动及其他噪声扰民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基本属实
17 2018.12.12 梅县区锭子桥建设路顺风街顺风市场周围的猪肉档每天凌晨两点发出运货车装卸噪音、剁骨头噪音和人为吵闹声,凌晨五六点开始有流动摊贩占道经营人为吵闹声扰民。 梅县区 1213日凌晨2时,梅县区公安分局治安管理大队、宝华派出所会同工商分局、新城办事处、城综局等部门工作人员到现场调查核实。经查,在锭子桥顺风市场附近共有猪肉档十六家。凌晨3时左右,分别有三辆小型货车从肉联厂运送猪肉到市场附近的猪肉档,在此过程中,不同程度发出了货车装卸猪肉、猪肉档主拆解猪肉时砍剁骨头和人员交流讲话等噪音。至凌晨五六点钟,因周边缺乏正规市场,顺风街及周边道路是市民自发的摆卖聚集点。
针对检查情况调查人员对货车司机、肉联厂押运员及猪肉档主进行教育,要求他们尽量减少噪音,不要影响附近居民的休息。他们均表示会配合政府,以后会多加注意,尽量不影响附近居民的休息。城综局对顺风街占道经营的店主进行了宣传和教育,要求进店经营,对不服从管理的流动摊贩作暂扣经营物品处理。
下一步工作:梅县区相关部门将加强巡查监督,城综局将通过设置临时摆卖点的方式来进行疏导。
属实
18 2018.12.12 平远县八尺镇肥田村村民肖开文和肖小葵在家圈养500左右的生猪,粪便直接排到小溪污染水源。 平远县 1.现场调查核实,肖小葵栏舍面积约250平方米,存栏生猪130头,建有发酵床30平方米,猪粪及养殖污水进入发酵床再添加微生物转化为有机肥。现场未见粪便直接排到小溪的现象。
2.现场调查核实,肖开文栏舍面积约300平方米,存栏生猪95头,建有发酵床30平方米,猪粪及养殖污水进入发酵床再添加微生物转化为有机肥。现场未见粪便直接排到小溪的现象。
现场调查核实时,检查人员要求肖小葵、肖开文养猪户及时做好栏舍环境卫生工作,搞好卫生清洁,避免影响周边居民。
不属实
19 2018.12.12 大埔县三河镇余里村五栋龙广昇新城机建有限公司(法人:何石龙)偷采稀土矿造成山体滑坡水源污染,其将村里的水拿到广东省疾病防控中心检测结果表明水已受稀土污染。 大埔县 经查,反映的广昇新城机建有限公司全称为:大埔广晟稀土矿业有限公司的五丰稀土矿,位于大埔县三河镇五丰村江栋坑,法人:丁学文。该公司的五丰矿及扩大区稀土矿项目办理了国土、安监、水务、环保等行政部门的审批手续,且相关证照均在有效期内。经现场对照图纸检查,群众反映问题涉及的余里村五栋龙在批准的矿区范围内,未发现该公司偷采稀土矿行为。
12月11日,大埔县政府组织国土、安监、水务、环保及三河镇政府有关负责人到现场核查,并取水样监测。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未有废水排放。2018年12月11日县环保监测站对三河镇余里村上村、中村的地表水进行了取水监测,结果显示:三河镇余里村上村地表水PH值、氨氮监测结果符合国家标准;三河镇余里村中村PH值监测结果符合国家标准,但氨氮的监测结果为1.70,超过国家地表水Ⅲ类水质标准0.7倍,结合上游有村民居住,生活污水检查情况未能表明是该公司开采稀土直接造成的。
下一步,大埔县将加强该公司的督促检查和监督监测,督促企业依法依规生产经营。
部分 属实
20 2018.12.12 大埔县高陂镇党溪村党溪石场开采石矿将废水排至小溪导致饮用水无法饮用且破坏农田林木,破坏当地生态。 大埔县 重复件,与第2批重复。
经查,群众反映的公司全称为:大埔县广嘉宏投资有限公司高陂镇石场。该公司负责人罗汉洪,办理了营业执照。该石场年产
9万立方米建筑用花岗岩,与大埔县高陂镇党溪村田心村民小组签订了三十年的土地租赁合同,办理了国土、安监、环保、水务等相关部门审批手续。现场检查期间,该石场正常生产。
经现场核查,该石场开采区不在党溪村饮用水源保护区内;但存在石场出入口未设有清洗水槽,运输车辆运输石料、土方过程中未采取遮盖措施,对运输道路损坏未及时修复及喷洒频次不够,排土场未设置挡土墙等问题,造成扬尘污染,群众意见较大。
根据现场检查情况,大埔县对该公司高陂镇石场提出了如下整改措施:立即停止生产并限时整改
5天,完善清洗水槽、排土场挡土墙等设施,物料运输车辆采取加盖措施,修复损坏路面,并加强运输道路路面喷洒;整改完成后,由国土、环保等有关部门组成联合组复查通过后方可开工生产。
高陂供电所于
1211日对该石场的生产用电采取了断电措施。目前,该石场已停止生产,制定了整改方案,正在整改落实中。
下来大埔县将继续加强巡查监管,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部分 属实
21 2018.12.12 梅县区新县城大新路广州花园楼下店铺(餐饮店、日用品店)经常讲油烟直排小区内,油烟扰民。 梅县区 群众反映情况基本属实。经查,投诉人反映的广州花园楼下店铺有各式营业性餐饮店铺共9间,均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
1212日,梅县区联合检查组进行了现场检查。区环保局向新创意美食店等9间营业性餐饮店发出了限期整改通知,要求上述餐饮店在2019112日前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新创意美食店等9间营业性餐饮店负责人表示将按要求安装安装油烟净化设施。
下一步工作
:梅县区要求各职能部门加强监管,继续跟进餐饮店油烟净化器的安装进度,督促经营者尽快完成整改。
基本属实
22 2018.12.12 梅江区万达广场潮汇酒吧每天高音喇叭、食客噪音每天凌晨三点多还在扰民。 梅江区 12日晚,梅江区相关部门到现场检查。经查,当晚反映的潮汇酒吧停业装修后重新开业,酒吧门口设立一个卡座,因人为因素产生的喧哗噪声和机动车声等外界噪声干扰,现场噪声监测数据无法实际体现所反映的噪声扰民情况。相关部门当即对该酒吧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酒吧一是立即对门口卡座进行拆除搬迁;二是对两个抽风口进行隔音降噪处理;三是增设酒吧入门口处玻璃门;四是采取措施对低频音箱加装隔音垫。整改须于1218日前完成。同时,向潮汇酒吧发出《关于非演出场所经营单位举办营业性演出活动有关事项的告知书》,要求酒吧举办营业性演出活动应该严格执行报批制度。明确发现有擅自举办营业性演出活动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目前,该酒吧已经新购买两台风机替换了老风机。同时,新的风机排放口位置进行了调整,由原来对着后面小区住户方向改为正对金雁大道方向。下来,梅江区相关部门将加强对该酒吧的巡查监管,对酒吧整改后的边界噪声进行布点监测,一旦发现超标行为,将依法进行立案查处,切实解决市民反映的噪声扰民问题。
基本属实
23 2018.12.12 丰顺县黄金镇鹅湖村芋塘小组有人在山上放养一千头左右的山猪,将天地变成山地并破坏房屋破坏农作物。 丰顺县 重复件,与第4批重复。经查,投诉的养猪场全称丰顺县真成绿色家庭农场,户主是谢整成,该场于20148月开始养殖,办理有营业执照,该场有猪舍两间共600平方米。养殖香猪,即是野猪和家猪杂交生的二代野猪,现存栏约220头,养殖方式为放养。据该农场负责人介绍,每年出栏约200头。
由于该农场养殖方式的特殊性(香猪需采用放养模式进行养殖,户主只能将香猪围养在山上,难以管控),为避免该养殖场不能有效控制养殖数量和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结合该养殖场的特殊情况,县环保局于
2018828日对该场发出《责令停止环境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该场在半年内将养殖的猪出栏后,不得继续在原地养殖。同时,要求该农场在清栏前做好场地废渣废水清理工作,及时清运,减少异味对周边环境影响。该场负责人于2018128日作出书面承诺在201931日前完成清栏。期间,当地政府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对该农场的日常监管,要求农场做好环境卫生工作,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并敦促该农场逐步减养,直至在规定日期内全部清栏。
属实
24 2018.12.12 兴宁市兴田街道办曙光路沐彬中学内的喇叭声音过大,每天中午不到两点就开始响,噪音扰民。 兴宁市 经查,沐彬中学自1997年开办以来,一直坚持多渠道教育宣传,利用校园广播向师生广播国内外新闻大事,宣传好人好事,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正能量。学生广播站原来利用外广播高音喇叭,对周边住户造成一定影响。
该校于今年
11月刚刚整改了校园广播系统,拆除了外广播高音喇叭,全部改用音柱,并尽量使用班级内线广播进行播报时事、新闻、通知等信息。并承诺自20181212日后,学生广播台对外广播改为在班级的内线广播,时间改为每天14:05开始,14:20结束。
属实
25 2018.12.12 丰顺县丰良镇丰田村有人(潮州老板)在该村杨家坝处养殖了一百来条生猪,猪粪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到旁边水沟流入小溪,臭味影响村民且污染河流。 丰顺县 经查,该养猪场养户名吴琼芳,现场养殖大小猪有54头猪。该养猪场养殖过程中采用干清粪模式,养殖废水汇集至集液池简易沉淀处理后用于浇灌农作物,猪粪及集液池废渣用作农作物肥料。现场检查时未发现养殖废水外排情况。
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大埔县丰良镇政府于
1215日对该养户发出《关于要求养殖生猪户整改意见的通知》。要求:一是加强养殖周边环境卫生工作,做好保洁;二是保证养殖废水有效收集,不外排;三是逐步减养,减少对周边群众影响。
下来丰顺县将加强日常巡查监管,敦促该养户好做周边环境卫生工作,确保养殖废弃物猪粪、废水的有效利用,不出现外排、直排等污染环境的现象。
部分属实
26 2018.12.12 五华县潭下镇品輋村有一垃圾中转站位于该村益塘水库水源头旁边,对水源造成严重的污染。 五华县 经查,被投诉的垃圾中转站为品畲垃圾中转站,是五华县加快推进全县美丽乡村建设的重点惠民工程项目,是2017年在全县16个乡镇兴建63个垃圾中转站之一,是实现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处理模式,解决群众的生活垃圾处理问题。经五华县发改、环保、城综等部门多次论证在品畲村酒江潭公路旁建设垃圾中转站,选址合理,程序合法。该垃圾中转站于20188月开始运营,污水收集后经混凝反应,高级氧化,生物滤池(BAF)等工序,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
该中转站于
2018620日召开了品畲垃圾中转站集体公山用地村民代表会建设。
1212日,五华县组织相关部门到品畲垃圾中转站实地核查,中转站正常运营,配套的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无废水外排。
五华县环境监测站对该垃圾中转站下游的小溪进行采样监测,水质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Ⅲ类标准。
下一步五华县将继续加强对中转站的巡查监管力度,健全完善管理制度,使垃圾中转站运行更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
部分属实
27 2018.12.12 兴宁市罗岗镇红星村昂湖队黄桂标在黄寨开采石灰石造成房屋毁坏饮用水无法饮用,农田无法耕种。 兴宁市 经查,举报的采石场实为罗岗镇桂发石场,位于罗岗镇红星村杯子队,法定代表人为黄寨,黄桂标为黄寨的父亲。该石场主要从事地下石灰岩开采,于20063月份开始投资生产,主要生产工艺为:井下爆破破碎筛选成品。办有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工作营业执照。该石场矿区最近房屋位于该石场东面,距离约有150米,为原罗岗镇水泥厂废弃宿舍、红星村村民黄谷新住房及桂发石场办公楼,检查未发现附件房屋有墙体开裂现象。距桂发石场矿区最近农田位于该石场东南方向约600米处,这些农田的灌溉用水来自于红星村铁坑塘水库,该水库位于桂发石场西南方向约860米处。现场检查发现该石场主要产生废水为少量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由石场办公楼化粪池处理。未发现有石场废水流入附近农田、河流的情况。
经现场了解,该石场近期一直处于停产状态,案件处理组现场要求该石场做好场内扬尘污染防治措施。下一步,加强巡查监管,督促做好污染防治工作。
部分属实
28 2018.12.12 五华县转水镇维村有人在猪妈寨水库的山坡上圈养200头猪,污染水源。 五华县 经查,輋维村猪妈寨养猪场是指梅州市青牛实业有限公司,法人张龙,办有工商营业执照,环保手续齐全。该猪场占地面积约4000平方米,大小猪舍11栋,存栏生猪1500头,有配套的污染处理设施,沼气池7个总容量600立方米,有粪便分离机1台,储液池1个约150立方米,沼气池出来的沼液流入储液池,再用提升泵通过管网抽到山上用于浇灌果木等植物。猪场边的水库属小二型灌溉农田水库,不是饮用水源、备用水源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检查时,现有污染处理设施运转正常,未发现有私设暗管和偷排行为,水库的水质良好,未闻到臭味,该猪场配套的治污设施与现有养殖数量不匹配。
1213日五华环境监测部门对该猪场外下游小溪的地表水进行采样监测,监测结果显示,水质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
针对存在问题,
1215日五华县已制订整改方案,要求该养猪场减少养猪数量,达到与现有治污设施相匹配的要求。
下一步,五华县将继续加大对该猪场的巡查监管力度,督促其落实整改,达到配套治污匹配要求。
部分属实
29 2018.12.12 梅江区城北镇上村村第四村民小组陈屋段(梅平高速到天汕高速交界处)每天车辆经过噪音很大,建议铺设隔离带。 梅江区 1214日,梅江区相关部门汇同城北镇、上村村及广东交通集团天汕分公司、广东梅平高速公司有限公司委会进行现场检查,同时区环保局派出环境检测站工作人员已对该相关路段进行检测。目前天汕高速路段已经通车,广东交通集团天汕分公司将根据检测结果报告进行处理,如果确实有影响将设置隔音设施。
目前梅平高速路段还正在施工中,广东梅平高速公司有限公司表示将结合群众反映和监测情况,将进一步沟通研讨落实隔音措施。
下一步将继续跟进监测和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基本属实
30 2018.12.12 大埔县大麻镇小留村和中村村有人在小留水库和大留水库周围种植了几千亩的桉树破坏生态污染水质。 大埔县 大埔县组织林业、环保、疾控中心、大麻镇政府等部门开展现场核查。经查,大麻镇中村虎头坑自然村的桉树是大麻镇中村人罗春明种植。罗春明于20067月分别与大麻镇中村虎头坑村梁武歆、梁庆亦、梁天院、梁职锋等4位村民签订了《山地承包合同书》,承包山地面积合计约900亩,承包期限至2036630日止,承包期30年,用于种植速生丰产用材林;经县林业局调查核实,该村民未涉及林业违法行为,种植桉树的行为对当地的山林植被未造成影响。
大埔县疾控中心对大留水库周边及下游附近村民饮用水取水点进行抽取水样本,共取样出厂水、末梢水各一份。检验结果显示末梢水浑浊度超标(因近期雨水较多),其他项目检测结果正常。
根据大埔县环保局
2018625日对大留水库内的地表水及大留水库下游的地表水进行采样监测,监测结果显示虎头坑大留水库(库区)地表水监测项目均达标;大留水电站大寨下(大留水库库下)地表水监测项目除铁的监测结果超标0.1倍外,其余监测项目的监测结果均达标,不会影响农田灌溉。
下来大埔县将加强巡查及监测,及时掌握大留水库周边及下游附近村民饮用水取水点水质情况。
部分 属实
31 2018.12.12 梅县区新县城扶贵西路扶贵小学旁祥安楼一楼有一家谢谢你烧烤店,油烟乱排扰民。 梅县区 经查,投诉人反映的谢谢你烧烤店主要是经营烧烤类美食,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
12月13日,梅县区联合检查组进行现场检查。区环保局向该店发出了限期整改通知,要求该店在2019年1月13日前安装油烟净化设施。该店负责人表示将按要求安装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区食药监局向该店负责人发出了《监督意见书》,要求无证不得经营。
下一步工作:梅县区要求各职能部门加强监管,继续跟进餐饮店油烟净化器的安装进度,督促经营者尽快完成整改。
基本属实
32 2018.12.12 梅江区江北秋苑路金苑酒家侧的龙兴鲜海鲜店从2014年开业至今每天凌晨1点到早上7点产生设备噪声、进出货车倒车警报声、人为喧哗声、搬运货物声噪音扰民。经梅江区环保局对该经营部的设备产生的噪音检测远超过该区域的排放标准。每天产生的垃圾乱堆放臭味熏天。 梅江区 重复件,与第4批重复。
1212日上午,相关部门到现场检查。经查,所反映的龙兴海鲜店实际工商注册名称为:梅州市梅江区陈兴干货经营部,办理了营业执照,主要经营活鲜水产品。现场检查发现该店门前有废水排放痕迹。该海鲜店店主陈文烁表示,其已在三角镇的三角市场另行租赁了摊档(出具有摊档租赁合同),目前摊档正在进行消防验收,待工程完工后立即进行搬迁。同时陈文烁书面承诺会在20181218日前停止经营并开始搬迁。相关部门责令其尽快落实搬迁,并做好店铺面前的卫生管理,做好门前三包,减少店铺凌晨上下货时的噪音、店内设备产生的噪音,教育工人在上下货时不要大声喧哗。同时,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止排放污染物,于20181218日前搬迁完毕。
相关部门走访附近居民,告知此次案件调查处理的情况,并向居民解释店主作出的承诺以及店主搬迁目前遇到的现实难处,并希望他们协助监督搬迁。居民表示理解店主目前的难处,接受处理结果。
下来,梅江区相关部门将加强对该店的巡查监管,按照整改期限落实搬迁措施,彻底解决居民反映的扰民问题。
基本属实
33 2018.12.12 1.梅江区三角镇梅园路梅园南小区二栋楼下的红妹三鸟店每天凌晨五点杀羊和狗噪音扰民且将污水直接排到下水沟臭味扰民;2.该三鸟店对面的润记小食店油烟直排污染空气;3.润记小食店旁边二楼的中美健身房每天晚上7-9点音乐噪音。 梅江区 1213日,梅江区相关部门到现场调查。经查,反映的红妹三鸟店现场未发现有杀羊、杀狗的情况,店内污水未发现乱排现象,相关部门现场要求店主严格按照要求开展经营,做好店内环境卫生。反映的润记小食店未安装油烟净化器,油烟直排情况属实。相关部门当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立即停止营业,安装油烟净化器,并于17日前全面整改完毕。反映的意动健身房噪声问题情况属实,相关部门现场要求负责人降低音乐声音、减少噪声排放对周边居民造成影响,负责人同意并立即表示整改。
17日复查,意动健身房已按要求控制降低了音乐声音,润记小食店已完成油烟净化器安装工作。下来,梅江区将加强对该区域的日常巡查监管,切实减少对周边群众的影响。
基本属实
34 2018.12.12 兴宁市兴田街道办南郊居委柿子队一陈姓市民在自家一楼养殖了十几头牛羊,粪便污水直接排至旁边水沟,滋生蚊虫臭味扰民。 兴宁市 经查,该处位于南郊社区,户主陈建浩在自建房底层饲养有10多条奶羊,2条奶牛,以售卖羊牛奶为生计,养殖点周边环境卫生较差,有一定臭味污染。产生原因主要是污水粪便直排水沟,窗口未封闭。
结合现场检查情况,兴宁市相关部门要求户主全面清理水沟粪便杂物,喷洒蚊虫消杀药剂;封闭窗口,控制异味扩散;清理公共通道杂物堆放。经复查,以上整改工作已落实完成。下一步将加强巡查,同时督促户主陈建浩另行选址,搬迁养殖点。
属实
35 2018.12.12 蕉岭县蕉城镇龙安村205国道旁康森木制品厂晚七点喷漆的油漆味扰民。 蕉岭县 经查,该龙鹏分公司环保手续齐全,现场检查时能正常使用环保处理设施。今年县环保局已多次聘请第三方有资质公司现场监测均未发现VOCS超标。接到转办件后,蕉岭县相关部门开展现场检查并取样监测,现场检查时正常生产,配套废气处理设施等正在运行。1215日出具监测结果显示该公司有组织、无组织排放废气达标。针对群众反映问题,该公司表态将加强管理,从1212日开始夜间630时以后,停止喷涂工序作业,同时尽可能采用水性涂料,以彻底解决味道问题。下一步将加强巡查监管。 部分属实
36 2018.12.12 丰顺县汤坑镇东秀村沙梨坪小溪常年浑浊,影响村民正常生活,希望调查浑浊原因。 丰顺县 丰顺县组织相关部门对沙梨坪小溪进行排查发现,汤坑镇东秀村沙梨坪存在一个非法洗沙场,通过挖山和外边运来泥沙进行洗沙,洗沙过程中产生的废水汇集到洗沙场内的一个收集池中,然后通过PVC水管向外排放,导致溪流受到污染,水质浑浊。洗沙场上游水质情况良好,暂未发现其他导致小溪浑浊的其他非法生产活动。
丰顺县要求相关部门立即取缔该非法洗沙场,严查当事人,尽快拆除洗沙设备并进行复绿。
1213日,汤坑镇政府将该非法洗沙场设备进行拆除,沙梨坪小溪浑浊的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同时,丰顺县林业局森林公安分局已介入调查,将依法追究非法洗沙当事人的相关法律责任。
属实
37 2018.12.12 梅江区梅塘东路梅景花园37栋旁的施工工地近期一个月每天中午施工作业噪音扰民。 梅江区 1213日中午,相关部门现场检查。经查,在梅江区梅塘东路美景花园37栋旁发现反映的是私人住宅施工工地。据查,美景花园整体施工许可在市直相关部门办理,未在梅江区办理施工许可。现场未见工地有工人施工作业情况。相关部门走访周围部分群众,了解到自工地开工一个月来确实存在中午施工现象,中午开工时间在1315分左右。13日下午15时,相关部门再次到现场检查。现场有工人施工作业,相关部门当即联系施工负责人,明确提出推迟中午施工作业时间,12:00—14:00不得进场施工,减少施工对周边群众造成的影响的要求。负责人当即表示立即调整相关班组进场施工时间,避免施工扰民。
15日,相关部门中午再次到现场检查,发现该私人住宅工地中午未施工。下来,梅江区相关部门将加强对该工地的巡查监管,敦促落实整改措施,切实减少施工对周边群众带来的影响,维护好群众合法的环境权益。
属实
38 2018.12.12 梅江区三角镇泮坑村第15村民小组熊喜华养猪,粪便排进池塘臭味扰民。 梅江区 1212日下午,经现场检查,户主熊喜华(实为熊许华)在梅江区三角镇泮坑村第15村民小组饲养大小生猪共约90头,设置一个30立方沼气池,臭味主要是猪粪没有设置固定堆放场地,临时露天堆放在废弃的鱼塘边产生。养殖产生的猪粪由周边农户用作果树及种菜等农业利用。
根据《梅州市梅江区人民政府关于修订梅江区畜禽养殖区划分范围的通告》
(梅区府【201811) ,梅江区三角镇泮坑村属新修订的畜禽禁养区范围。梅江区新划定禁养区畜禽养殖整治实施方案正在审议中,禁养区养殖情况调查摸底工作已于11月底前结束。整治前期宣传工作同步开展,取得较好宣传效果,熊许华养殖户在11月份调查摸底时存栏生猪160头,目前已经减栏到90头。
梅江区相关部门现场要求养猪户:
1、切实做好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及时搞好周围环境卫生;2、现存栏生猪于2019130日前全部出栏完毕,生猪出栏后不得再补栏。3、存栏生猪全部出栏前对临时堆放的粪污及时进行清理利用和对堆粪场进行遮挡,避免臭味扰民。养殖户当场表示将积极配合政府工作,并承诺在当前存栏生猪于2019130日前全部清栏后不再饲养生猪,退出养猪。
下来,梅江区将尽快出台新划定禁养区范围的整治实施方案,加快推进禁养区畜禽养殖的清理清退整治工作,还周边村民一个干净整洁优美的生活环境。
基本属实
39 2018.12.12 兴宁市龙田镇坪见村反湖坑有个大型养猪场污水直接排到河里,整个村恶臭无比。 兴宁市 经查,案件反映的养猪场是连兴种养专业合作社养猪场,证照齐全。现场核查时有散发出异味,对周边存在一定影响。猪场内安装有生化处理池和固液分离设备,产生的粪便经处理后均用来当做后山200多亩柚树的肥料,养猪场周围未见明显污染物,猪场周围种有芬芳气味花木和果树防臭,无偷排行为。
兴宁市相关部门要求该养猪场做好如下措施
:1.在氧化塘定期投放生石灰进行除臭处理;2.堆粪场进行密闭处理;3.养殖场每天清洗栏舍并做好消毒防疫工作;4.继续在养猪场周围种植带芬芳气味的花木。经1215曰复查,该猪场氧化塘已喷撒石灰,堆粪场用黑膜密封,栏舍每天清洗,猪场周边种植了花草,桂花树等植被。
部分属实
40 2018.12.12 蕉岭县新铺镇油坑村旋窑水泥厂(又名油坑建材)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灰尘影响附近居民,且对附近的油坑小学影响很大。 蕉岭县 经查,该公司位于蕉岭县新铺镇油坑村,环保手续齐,是污染源国控企业,在线监测系统与省、市环保部门联网。项目配套建设有环保处理设施。今年12月初,县环保局曾派人到现场对企业进行检查,现场未发现该公司有环境违法行为;企业提供近期的第三方监测报告显示各污染物达标排放。但在包装、装卸成品车间发现虽有收尘设施正常运行但仍存在无组织扬尘情况,移动式收尘效果一般。针对这一存在问题,县环保局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整改。企业已制订整改方案。129日现场检查时,企业正在按县环保局的整改要求,落实包装、装卸成品车间收尘设施的提升、整改措施。
1211日,蕉岭县环保局执法人员会同监测站技术人员对该公司无组织粉尘进行现场监测。现场监测期间,该公司各车间正在生产,有工人正在进行作业,监测结果显示各业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下一步加强巡查监管,督促做好各项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工作,进一步减少对周边环境影响。
部分属实
41 2018.12.12 梅江区客都路陶然居停车场里每天晚上七点半到九点都有几百个人在跳广场舞,低音炮产生的噪音扰民。 梅江区 1212日晚,相关部门到现场检查。经查,市民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在陶然居停车场确实有市民在跳广场舞,自带的播放设施通过高音喇叭扩音后噪声较大。相关部门当即对组织者进行法律法规的宣传,要求在进行群众性自娱自乐活动过程中,除了要达到健身目的,也必须考虑周边居民的感受。在跳广场舞时,必须严格控制音量,合理安排时间,建议在八点半停止跳广场舞。
下来,梅江区相关部门将加强对辖区广场舞活动的巡查,加强宣传,减少噪声扰民,切实保障周边居民的合法权益。
基本属实
42 2018.12.12 梅县区扶大镇三丰村扶大加油站奔宝奥维修中心每天下午五点半开始喷漆臭味扰民。 梅县区 经查,投诉人反映的奔宝奥维修中心为梅州市梅县区奔宝奥汽车维修部,该维修部取得了环评审批(梅县区环审[2018]61号),建有两个喷漆烤漆房,并配套了废气处理设施。
1212日,区联合检查组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时,该维修部工作人员正在打磨维修件,未进行喷漆作业,烤漆房正在进行烤漆,部分喷漆原料随意堆放在喷漆烤漆房旁的空地,有天那水气味和漆味,部分气味随排气扇排放至厂区外。检查组要求该维修部立行立改,将原料全部规范放置于室内,调漆、打磨等工序必须在密闭空间中进行,避免臭味扰民。该维修部负责人表示将立即进行整改,在整改未完成前不在本店范围内进行喷漆、烤漆作业。
下一步工作
:各职能部门加强监管,发现违法行为将按规定进行查处。
部分属实
43 2018.12.12 大埔县县城环二东路东城上品小区景秀A栋楼下牛客来店油烟直排影响附近居民生活环境。 大埔县 1212日,大埔县环境保护局、县城建监察大队等部门到现场核查。经查,群众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牛客来牛排店,位于大埔县湖寮镇环二路东城上品大润发量贩超市内,于20188月开始经营,负责人:陆丽琴,办理了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主要经营牛排自助餐,厨房安装有1套集油烟设施和2套油烟净化设施。现场检查期间,该牛排店正常营业,营业期间产生的油烟经收集净化后排放,根据广东朴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181126日出具的检测报告结果显示:该牛排店排出的油烟未超出《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的限值,但现场检查发现该牛排店的油烟排放口设置不够规范。
根据现场检查存在的问题,大埔县城建监察大队已对该牛排店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该店于
1213日前自行完成油烟排放口的整改。并加强日常经营管理,确保营业期间不影响周边居民住户的生活环境。
1213日上午,该牛排店已按整改要求,规范设置了油烟排放口。
部分 属实
44 2018.12.12 大埔县高陂镇党溪村党溪石场开采石矿将废水排至小溪导致饮用水无法饮用且破坏农田林木,破坏当地生态。 大埔县 重复件,与第2批重复。
经查,群众反映的公司全称为:大埔县广嘉宏投资有限公司高陂镇石场。该公司负责人罗汉洪,办理了营业执照。该石场年产
9万立方米建筑用花岗岩,与大埔县高陂镇党溪村田心村民小组签订了三十年的土地租赁合同,办理了国土、安监、环保、水务等相关部门审批手续。现场检查期间,该石场正常生产。
经现场核查,该石场开采区不在党溪村饮用水源保护区内;但存在石场出入口未设有清洗水槽,运输车辆运输石料、土方过程中未采取遮盖措施,对运输道路损坏未及时修复及喷洒频次不够,排土场未设置挡土墙等问题,造成扬尘污染,群众意见较大。
根据现场检查情况,大埔县对该公司高陂镇石场提出了如下整改措施:立即停止生产并限时整改
5天,完善清洗水槽、排土场挡土墙等设施,物料运输车辆采取加盖措施,修复损坏路面,并加强运输道路路面喷洒;整改完成后,由国土、环保等有关部门组成联合组复查通过后方可开工生产。
高陂供电所于
1211日对该石场的生产用电采取了断电措施。目前,该石场已停止生产,制定了整改方案,正在整改落实中。
下来大埔县将继续加强巡查监管,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部分 属实
45 2018.12.12 梅江区金燕大道万象江山小区每天下午5点到晚上凌晨都会闻到臭味(无法提供臭味来源) 梅江区 1212日晚,梅江区相关部门到现场检查,当晚在万象江山小区、梅水路、广州大桥、金雁大道等区域巡查时未闻到反映的臭味问题,近期多次夜间巡查也未发现臭味情况。在江南粤海污水处理厂附近能闻到污水处理气味问题,目前粤海公司正在对原设计露天处理生活污水产生的臭味进行密封除臭改造中。从目前相关部门掌握的日常情况看,园区企业废气排放经第三方机构检测均达标排放。
鉴于目前随着梅州城区城市扩容提质不断加快,城市建成区内的商住小区如万象江山等与东升园区和粤海污水处理厂距离不断缩短,且周边区域还存在夜间焚烧垃圾等现象,在不良天气影响下,局部区域确实存在气味扰民问题。
下来,梅江区相关部门将加大园区和周边大气环境的执法巡查监管力度,督促园区各企业切实做好大气污染物防治工作,引导和鼓励企业通过科技手段对现有的废气处理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在达标排放的基础上进一步减少污染物排放,减少因不良天气造成的气味扰民问题。同时,加大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一旦发现不正常使用排污设施或偷排行为的,一律依法从严从重处理,切实维护群众合法环境权益。
基本属实
46 2018.12.12 梅江区客都路陶然居西区大门往里走100米左右的雅致装修公司每天早上6点到10点搬运货物装修作业时噪音扰民。 梅江区 1213日,梅江区相关部门到现场检查。经查,所反映的梅州市梅江区雅致装饰部营业时间为早上720分左右,进出装卸货物大概1个小时左右。期间员工对一些货物进行丢抛产生人为噪声。相关部门当即向该装饰部经营者一是宣传有关法律法规,提高认识;二是要求合理调整推迟早上卸货时间,加强员工素质管理,严禁卸货时大力丢抛货物,做到轻拿轻放,减少人为因素产生的噪声扰民问题。
下来,梅江区相关部门将加强对该装饰部的日常巡查,敦促落实整改措施,切实减少装卸货物人为噪声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基本属实
47 2018.12.12 五华县华城镇高竹村村民林华莱圈养生猪粪便随意排放至水田污染土壤臭味扰民。 五华县 经查,被投诉的村民林华莱养猪点位于高竹村黄毛塘片的村民居住区,属禁养范围,20189月前存栏生猪30多条。华城镇政府根据畜禽养殖整治行动方案,将该养猪户列入整治对象,要求930日前要自行处理存栏生猪,并签有承诺书,户主按时间要求基本处理完,在清卖成猪时因有1头母猪怀孕未变卖,存栏至今,现育4条幼猪。但因猪栏是老式猪舍,没有排污管道,猪的排泄物直接排向村道路面的低洼处(不属水田),臭味影响周边的环境。
五华县要求该养猪户立即处理
5条存栏猪,对排泄物进行清理。1213日,该养猪户的存栏猪已清空,路面的排泄物已清理,消除了污染隐患。
下来,五华县将按照《五华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华府办函〔
201873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依法依规对在整治范围内的畜禽养殖户进行彻底清理。
部分属实
48 2018.12.12 市民希望汕昆高速兴宁市泥陂镇大新村石屋旁的九仔坑水库坝边到井头屋背安装隔音设施,目前只安装了一部分。 兴宁市 经查,此案件是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交办案件,兴宁市组织交通运输等单位,积极与高速公路运营管理部门沟通协调,已按施工设计图全部完成了该路段声障碍的安装工作。
12月13日16时37分至16时57分、22时至22时20分兴宁市环境监测人员在大新村石屋旁的九仔坑水库坝边到井头屋背选取一个点进行噪音监测。结果显示噪声未超标。
不属实
49 2018.12.12 梅江区城北镇黄留村12队地质队后的水田有人非法搭建铁皮500平方米左右养鸡,臭味扰民且粪便随意排放。 梅江区 1212日,梅江区相关部门到现场检查。经查,群众反映的情况部分属实。反映的位置不是水田,而是城镇建设用地。该处是村民林学升前几年在房前屋后的城镇用地上搭建约20平方米的临时建筑圈养鸡禽,并于20173月份起将原有铁皮屋(面积25㎡)租赁给他人作鸡鸭屠宰点,现圈养鸡禽约30只,相关部门当即责令其立即整改,拆除临时违章建筑物,清理饲养家禽和堆放的鸡粪。
13日上午,相关部门再次到现场核查,发现饲养家禽和鸡粪已经清场完毕,临时建筑物正在拆除中,已不具备养殖条件。
下来,相关部门将加强对该处的巡查监管,敦促全面清理拆除临建物,依法妥善处理好群众反映的问题。
部分属实
50 2018.12.12 丰顺县汤南镇长坑村赤草洋自然村的山被挖掘机全部挖平,影响村民的饮用水源地和生态环境,水田部分被填埋。 丰顺县 经核实,反映的长坑村赤草洋地段为亚太森博(梅州)林业开发有限公司经营的桉树林区,采伐区总面积约2163亩。该桉树林区为商品林,林种为短轮伐期用材林,现场有罗建宇、罗泽辉2户桉树经营户承包桉树砍伐,办理有《林木采伐许可证》,为方便运输木材,桉树采伐该2户经营户对林区道路进行修缮平整,在修路期间局部对当地农户耕地、果木、小水沟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存在局部路段开挖林地的情况,但不存在山体被挖掘机全部挖平的事实。
关于
影响村民的饮用水源地的问题,经核实,该区域内有一取水点,由村民自行修建的蓄水池,为村民家中饮用水水源。现场检查时发现有修路产生的泥土、砂石掉落在蓄水池周边。
针对现场的情况,丰顺县汤南镇人民政府已责令该
2户桉树经营户立即停工,对他们进行相关事项约谈,并责成该2户按照规定做好复绿和清淤工作。丰县林业局对2户分别开具了《林地督察通知书》,责令其停止擅自开挖林地行为,加强对路边及开挖地块造林复绿,预防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
对罗泽辉经营户开具了《责令限期恢复林地原状通知书》,责令其在
2019331日前恢复林地原状。
同时,亚太森博(梅州)林业开发有限公司书面承诺对采伐区内少量泥土流失问题进行清理整改,
3天内将取水点周边掉落的泥土、砂石进行清理,在取水点上方路面设置防护措施,防止泥土、砂石再次掉落至取水点周边。
经复查,已停止道路开挖,取水点周边已清理并加固,经营业主已开展复绿打穴工作,并承诺在春季完成复绿工作(
331日前)。
下一步丰顺县将加强监督检查,敦促
2户经营户及亚太森博(梅州)林业开发有限公司落实好复绿和清淤工作,保护好饮水点,按照《责令限期恢复林地原状通知书》规定,在限期内恢复林地原状。
部分属实
51 2018.12.12 梅县区丙村镇新圩村荷树园火力发电站排放煤炭水流入梅江河污染水源。 梅县区 该案群众反映的广东宝丽华电力有限公司梅县荷树园电厂, 该电厂一期、二期、三期项目已办理环评审批(环审〔2003205号、环审〔2005161号、环审〔2009463),已通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环验〔2006042号、环验〔200952号、环验〔201323),已领取《排污许可证》(有效期限自20181022日至2020630日止)。
1210日,区环保、丙村镇政府等部门工作人员进行了现场检查。情况如下:
该电厂#3#4#5#6机组正在运行,#1#2机组未运行,废气在线监测数据未发现异常。冷却水循环利用,无外排;堆煤场冲洗场地水排入自建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煤场喷淋和场地冲洗,无外排;生活废水排入自建的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厂内绿化灌溉等,无外排。雨水经专用管道外排至厂外小溪,未发现排放煤炭水情况。区环境监测站对该电厂废水总排放口进行取样监测,结果显示,各项污染物指标均低于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
下一步,检查组要求该电厂加强各项环保设施的日常管理维护,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不属实
52 2018.12.12 兴宁市宁新街道文星村油污臭水沟因为引进四管一长项目导致臭水沟截流,污水被引流到文星小学臭味扰民,无法灌溉农作物。 兴宁市 经查,产生油污臭水的原因是从文星村址门口经过的水沟和从原威景酒店侧经过的水沟,水源均为合水水库东灌沟,其功能只是用于灌溉农田,水质相对清澈。由于城市扩容时未及时配套排污管网,致使文峰一路沿线污水无处可排,均排入原东灌沟支沟(即原威景酒店侧经过的水沟)。污水沟穿过文星、横湖两村水田,经横湖村址桥侧汇入东排沟。兴宁建设南部新城,升级污水管网,原有的排污水道被破坏,为解决污水排放问题,临时将污水引至文星村址门口这条水沟,造成臭味扰民,并影响灌溉。
兴宁市相关部门要求宁新街道办制定出整改方案,一是沿新排污箱涵侧重新建设一条暗渠,以便临时将排污沟的水引到东排沟,在四馆一场污水管网建成后,再将这条排污沟的水接入城市污水管网。二是加大东灌沟排水量。因上游望江狮水闸改造施工,将东灌沟水大部分截流,造成灌溉沟水量变小,沟道自净功能变差,也是造成臭味的一个原因,通过加大东灌沟水量,增强东灌沟水体流动性和自净功能。
部分属实
53 2018.12.12 大埔县高陂镇党溪村大路角的广嘉宏公司(简称,市民无法提供全称)从2017年开始在该村水源保护区开采石头,破坏生态环境,灰尘、废水污染且霸占村民农田。 大埔县 重复件,与第2批重复。
经查,群众反映的公司全称为:大埔县广嘉宏投资有限公司高陂镇石场。该公司负责人罗汉洪,办理了营业执照。该石场年产
9万立方米建筑用花岗岩,与大埔县高陂镇党溪村田心村民小组签订了三十年的土地租赁合同,办理了国土、安监、环保、水务等相关部门审批手续。现场检查期间,该石场正常生产。
经现场核查,该石场开采区不在党溪村饮用水源保护区内;但存在石场出入口未设有清洗水槽,运输车辆运输石料、土方过程中未采取遮盖措施,对运输道路损坏未及时修复及喷洒频次不够,排土场未设置挡土墙等问题,造成扬尘污染,群众意见较大。
根据现场检查情况,大埔县对该公司高陂镇石场提出了如下整改措施:立即停止生产并限时整改
5天,完善清洗水槽、排土场挡土墙等设施,物料运输车辆采取加盖措施,修复损坏路面,并加强运输道路路面喷洒;整改完成后,由国土、环保等有关部门组成联合组复查通过后方可开工生产。
高陂供电所于
1211日对该石场的生产用电采取了断电措施。目前,该石场已停止生产,制定了整改方案,正在整改落实中。
下来大埔县将继续加强巡查监管,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部分 属实
54 2018.12.12 五华县五华大桥车流量大,车流量特别大经过时发出巨大声响噪音严重超标。 五华县 五华大桥位于五华县水寨镇鸿云花园旁,于1996年建成通车,该路段是省道S228县华城高速路口至县城河东段五华县城的交通主干线。目前已无法满足交通量不断增长的需求,经省公路管理局批准,现对该大桥实施桥面扩宽工程。晚上车辆通过时,噪音间歇性超标,对周边的住户造成影响。今年6月,该案件因噪声问题被反映到中央环保回头看督察组,成为交办案件之一。接到交办案件后,五华县迅速组织相关部门到现场核实调查,采取了如下降噪整改措施:设立减速标识牌,设置禁鸣标志。
1212日,五华县组织县环保局、公路局、交警大队等部门现场对过往的车辆进行监测,结果表明夜间间歇性超标,但超标幅度不大。
1214日,县环保局、公路局、安监局、交警大队等部门召开研判会议认为,引发交通噪声扰民的原因是因减速带引起震动产生。为此,会议决定由公路局负责制订整改方案和铲除减速带装置,增设减速警示标志和闪爆灯警示设施,交警部门加强此路段的交通执法,制止车辆超速超载行为。
1214日,已制订了整改方案。目前已定制警示牌、引桥中间正在设置隔离栏,
下来五华县将按整改方案落实整改,缓解交通噪声扰民问题。
部分属实
55 2018.12.12 梅江区长沙镇内一祥增养猪场大概养殖了500头猪,每天将排泄物排入化粪池后渗流入梅江河,污染饮用水猪粪臭气熏天,未经过任何出路直接排入农村水利浇灌,污染农田树木。 梅江区 1212日,梅江区相关部门到现场检查。经查,反映的祥增养猪场实际工商注册名称为:梅州市祥增养殖发展有限公司。公司位于梅江区长沙镇澄滩村,是梅江区大型规模养殖企业、省二级种猪场、市级农业龙头企业。该公司建于2003年,200410月投入生产,证照齐全,栏舍面积12000平方米,根据申报设计为长年存栏生猪2600头,现存栏生猪2300头。该规模养殖企业建设有沼气池1500立方,污水尿液贮存池3000立方,厌氧池3000立方,无渗漏堆粪场200立方,消纳废弃物土地和鱼塘1130亩。2017年建设了8000立方的沼气池和5000立方的污水曝气池。采取雨污分离,干湿分离等措施减少污水产生量,有专门的固体废弃物堆放场地,能进行农业资源化综合利用,现场未发现废水、废渣直排和偷排现象。相关部门现场对公司内鱼塘废水进行取样检测。根据14日出具的监测报告结果显示,悬浮物、总磷、氨氮、化学需氧量均未超过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表4中一级排放标准和广东省地方标准《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613-2009)。
根据《梅州市梅江区人民政府关于修订梅江区畜禽养殖区划分范围的通告》
(梅区府【201811) 。梅江区长沙镇澄滩村不属新修订的畜禽禁养区范围。
梅江区相关部门现场要求公司:
1、切实做好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及时搞好周围环境卫生;2、加强免疫档案、养殖档案和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台账管理工作;3、加强对环保治污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确保设施正常有效运行;4、完善曝气池配套设施。目前,该养殖场购买的养殖废水爆氧设备已进行安装和调试,已投入使用并正常运行。
下来,相关部门将继续加强对该公司的日常巡查监管,督促指导该养殖场做好养殖污染防治和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
,敦促完善曝气池配套设施。
部分属实
56 2018.12.12 梅江区梅长大桥侧的澄坑采石场开采证已到期但仍然在大肆开采,澄坑石场和周边企业的大型超载重车造成梅长大桥和X956线桥面路面坑洼不平。希望有关部门监管到位,治理梅江上游水源保护区造成污染的企业。 梅江区、梅县区 1、梅州市梅县区再兴石场,原为梅江区长沙澄坑石场(建于1992)。去年九月市国土资源局同意该石场缩小矿区范围,缩小后矿区范围全部位于梅县区,20179月于梅市国土资[2017]47号文移交发证权给梅县区国土资源局。梅县区国土资源局依法颁发了采矿许可证,矿山更名为梅州市梅县区再兴石场,有效期五年,年产十万立方。据了解目前该矿山正在实施梅县区安监局的三同时,还未正式投入生产。2、针对梅南澄坑石场和周边企业的大型超载重车造成桥面路面坑洼不平问题,区交通运输局会同相关单位调查:①该桥因水下桩基础问题被列为危桥,2017年从安全考虑已在两端设置限高、限宽架,近2年不存在大型超载车通行问题,桥面没有坑洼不平。目前,已向省交通厅申报大桥建设方案,待批复后实施。②县道X956线,左侧为梅江区地段,右侧为梅县区地段。梅县区段前期受梅汕高铁、梅畬快线重型施工车辆多影响,路面存在一些破损,养护部门和镇村协调高铁施工方多次进行修复。
梅县区安监局对石场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外运石料进行破碎生产的违法行为,现场责令石场停止外运石料和破碎生产。梅县区环保局对石场物料堆场未密闭,也未设置严密围挡,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区相关部门要求该石场立行立改,按要求完善物料堆场的防治扬尘污染措施。
下一步工作措施: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诉求,近期将对局部段破损路面进行修复,目前梅汕高铁、梅畬快线两个重点项目进入施工收尾段,为避免重复投资,待工程完工后将向上申报组织对路面进行全面维修。
部分属实
57 2018.12.12 梅县区丙村镇东溪村村委张兴文等人毁损和侵占村中祖祠对面的小山,毁损植被并且买卖水田、侵占农村集体资产200平方米、毁去其承包水田的田埂和自栽的竹子、侵占私人土地。 梅县区 经查,了解到过去雁洋镇三乡村至丙村镇这段村道,途经东溪村需跨过东溪村的水面桥,顺东溪村江屋祠堂门口经过,每遇下雨或洪水,桥面经常被淹没,直接影响村民的正常通行,为了解决群众过路难的问题,东溪村委会通过牵头筹款及村民自发集资的方式,于2017年冬在江屋祠堂对面沿溪唇扩建了一条400米长的水泥村道,此段村道得建成解决了三乡、东溪、禾尾群众出行难的问题。
梅县区林业局、丙村镇工作人员在现场调查取证,东溪村委在扩建村道时除了有一小突出的山头被轻微削坡的痕迹之外,并无其他损毁林地和其他植被的现象,也不存在毁损植被并且买卖水田、侵占农村集体资产
200平方米、毁去其承包水田的田埂和自栽的竹子、侵占私人土地的问题。村民所反映毁林问题不属实。
下一步工作:此案件为
2018年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案件,已于2018620日结案,定性为反映不属实。我们将继续做好投诉人江荣寿一家的解释工作。
不属实
58 2018.12.12 平远县泗水镇大角湖有人无证采砂,礤下有四个养猪场猪粪未经处理直接排放污染水源。 平远县 1.涉举报投诉的采砂企业为蕉岭县润峰建材有限公司,于2017128日经过公开竞价竞得位于泗水镇大角湖河段河砂开采区,于2018611日领取了采砂许可证。
2.现场调查核实,林昭均养殖场,栏舍面积900多平方米,存栏生猪420头,建有沼气池30立方米,发酵床112平方米;林敦兴养殖场,栏舍面积900多平方米,存栏生猪350头,建有沼气池30立方米,发酵床82平方米;龙云青养殖场,栏舍面积900多平方米,存栏生猪360头,建有沼气池30立方米,发酵床97平方米;刘城中养殖场,栏舍面积90多平方米,存栏生猪35头,建有沼气池30多立方米。上述四家养殖场均是采用发酵床+沼气池的方式处理养殖废弃物和废水,一部分猪粪及养殖污水进入发酵床再添加微生物转化为有机肥,一部分猪粪及养殖污水进入沼气池处理,沼液用作植物肥料。现场核查时,没有发现上述4家养殖场猪粪及污水直排小溪。另外,经了解周边没有居民,也没有饮用水源。
接到转办件后,平远县相关部门组织开展现场核查,发现该公司超范围采砂,检查人员已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超范围采砂行为。蕉岭县水务局依据管理合同第二十六条规定对该公司处以
3万元违约金,现已缴纳到位。现场调查核实时,检查人员要求林昭均、林敦兴、龙云青、刘城中等养殖场要求及时做好栏舍环境卫生工作,搞好卫生清洁,避免影响周边居民。
部分属实
59 2018.12.12 梅江区江北秋苑路金苑酒家侧的龙兴鲜海鲜店从2014年开业至今每天凌晨1点到早上7点产生设备噪声、进出货车倒车警报声、人为喧哗声、搬运货物声噪音扰民。经梅江区环保局对该经营部的设备产生的噪音检测远超过该区域的排放标准。每天产生的垃圾乱堆放臭味熏天。 梅江区 重复件,与第4批重复。
1212日上午,相关部门到现场检查。经查,所反映的龙兴海鲜店实际工商注册名称为:梅州市梅江区陈兴干货经营部,办理了营业执照,主要经营活鲜水产品。现场检查发现该店门前有废水排放痕迹。该海鲜店店主陈文烁表示,其已在三角镇的三角市场另行租赁了摊档(出具有摊档租赁合同),目前摊档正在进行消防验收,待工程完工后立即进行搬迁。同时陈文烁书面承诺会在20181218日前停止经营并开始搬迁。相关部门责令其尽快落实搬迁,并做好店铺面前的卫生管理,做好门前三包,减少店铺凌晨上下货时的噪音、店内设备产生的噪音,教育工人在上下货时不要大声喧哗。同时,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止排放污染物,于20181218日前搬迁完毕。
相关部门走访附近居民,告知此次案件调查处理的情况,并向居民解释店主作出的承诺以及店主搬迁目前遇到的现实难处,并希望他们协助监督搬迁。居民表示理解店主目前的难处,接受处理结果。
下来,梅江区相关部门将加强对该店的巡查监管,按照整改期限落实搬迁措施,彻底解决居民反映的扰民问题。
基本属实
60 2018.12.12 平远县大柘镇南湖柘东路466号近期新开一家烧烤店油烟扰民。 平远县 经现场调查,涉举报投诉的烧烤店为平远县合味烤吧,主要经营餐饮服务(炒粉面、烧烤等),设有独立厨房,主要设施有烤炉2台(其中1台备用)、电磁炉、煤气炉、微波炉等,烤炉配套有抽风设施,油烟经约2米管道抽至门前下水道。该店已领取了工商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
现场核查时,平远县检查人员责令该店必须配套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做好日常环境卫生工作,避免影响周边环境。该业主已书面承诺于
20181223日前安装油烟净化处理设施,未安装前不再营业。经17日复查,该店已安装油烟净化器。下一步加强巡查,督促做好油烟处理设施运行清理。
部分属实
61 2018.12.12 五华县安流镇龙中村丙春队村民陈思文在居民集中区养殖生猪六十头左右,严重污染空气、水资源和土壤,猪叫声影响村中居民生活休息,希望禁止养猪。 五华县 经查,陈思文家位于安流镇龙中村丙春队,家中饲养生猪只有1条,猪栏较干净,未发现污染环境的问题。
五华县将按照《五华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华府办函〔
201873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依法依规开展调处。
不属实
62 2018.12.12 兴宁市永和镇福岭水库侧广东客家畜牧有限公司因环保问题被政府禁养关闭但不予转产,不予赔偿。 兴宁市 经查,该公司位于永和镇福岭水库侧,创建于19945月,是我市的招商引资项目。由于该公司位于禁养区,需关闭。该公司积极配合,目前已完成全部清栏,并提出转产申请。
兴宁市召集相关职能部门就该公司转产问题进行研究讨论,该公司提出拟将蛋场全部拆除,把现有工业土地性质调整为商住用地,改建福岭健康养生基地(养老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广东省饮用水源保护区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内不得新建、改建、扩建有污染排放的项目和不得设置排污口,故不宜转产。下一步将依法进行补偿。
部分属实
63 2018.12.12 梅江区西阳镇申渡村黑恶势力村官饶佳喜等以权谋私,开山毁林,严重破坏自然生态环境。 梅江区 1213日下午,梅江区相关部门组织开展现场调查。关于反映西阳镇申渡村黑恶势力村官饶佳喜等以权谋私问题。经区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梳理,此前该相关线索已移交至区纪委承办。关于反映饶佳喜等开山毁林,严重破坏自然生态环境问题。因未反映具体位置,反映的可能是申渡村、双黄村片区山坑正在规划建设中的梅州城区建筑余泥渣土受纳场。2016811日,市政府同意将双黄村区域山坑作为梅州城区建筑余泥渣土受纳场项目选址。2017年办理环评审批。20181017日,因建筑余泥渣土受纳场超范围使用林地造成损毁林地3.5亩,区林业局对该公司作出行政处罚,罚款4700元,责令半年内恢复原状。1024日,因该公司在未审批林地倾倒建筑余泥渣土,造成林木被毁,合计林木储蓄9.074立方米,区林业局依法对该公司作出罚款9000元。经核查,该受纳场土地利用现状均为林地,未发现存在非农业建设行为。目前,该公司已做好排水系统、沉砂池过滤、拦挡坝等附属设施建设工作,按照水利行业相关规定编制生产建设水土保持方案上报审批。该公司超范围使用林地、损毁林地行为,区林业局已作出相应行政处罚,目前正处于整改当中。
下来,梅江区相关部门将继续加强对该受纳场的巡查监管,督促该公司落实相关整改,确保各项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部分属实
64 2018.12.12 兴宁守元发展有限公司和兴宁市永和镇新中村原村民小组村民何建平等人在该村俄三窝里挖山填塘破坏生态环境,变卖地皮。 兴宁市 经查,守元发展有限公司挖山填塘是中央第五督察组回头看第二十五批(编号X440000201806290032)案件,案件已整改完成。新中村村民何建平等人挖山变卖土地行为市林业部门和镇国土部门已于20146月作出处罚,自处罚后至今未发现其有挖山动土行为。案件不属实。
经再次到现场核查未发现挖山填塘破坏生态环境行为。下一步加强巡查监管。
不属实
65 2018.12.12 丰顺县建丰石业有限公司擅自在甲溪山水生态旅游项目的生态旅游项目内利用汕梅高铁丰顺隧道四号斜井从事非法石料加工,造成生态严重损坏且污染环境 丰顺县 经查,中铁二局承建了丰顺县辖区内的汕梅高铁建设。高铁的建设过程中,在位于丰良镇丰田村黄牛石形成了一个临时的弃渣场,即投诉人反映的汕梅高铁丰顺隧道四号斜井临时石料加工场。2017913日,丰顺县委县政府相关领导在丰顺县梅汕高铁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召开会议研究决定:合理处置好丰顺隧道3号、4号斜井多余洞渣,同意由中铁二局委托有资质劳务公司进行科学利用和处理,并形成了工作会议纪要。此后,中铁二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委托丰顺县建丰石业有限公司对4#斜井的多余洞渣进行整治利用,暂定期限为20171010日至2019630日。
反映的
丰顺县建丰石业有限公司擅自利用汕梅高铁丰顺隧道四号斜井从事非法石料加工的问题,实为丰顺县建丰石业有限公司与中铁二局签订了整治协议,并非建丰公司自主行为,非法石料加工的情况不属实。
1212日,丰顺县组织相关部门到现场进行检查,该石场正在生产,现场有一套碎石生产线,采用湿法作业,投料口安装水管喷水,二次粉碎机口安装有喷淋管,石场道路及碎石场外道路安装有喷淋头喷淋洒水降尘。现场堆放有大量原料石材,碎石料。经对石场周边及下侧山体坡面检查,石场周边及下侧的树木生长态势正常,暂未发现生态损坏的情况。
丰顺县曾于
126日接到丰顺县鸿辉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关于此问题的类似投诉情况,县国土资源局于1211日会同丰良镇政府到现场调查,发现石料加工场实地占用土地为基本农田,临时用地手续正在申报中。
鉴于中铁二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未取得临时用地手续就占用基本农田进行临时加工碎石的违法用地行为,丰顺县国土资源局于
1211日约谈了中铁二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人,发出了《责令限期自行拆除通知书》,责令该公司15天内自行拆除机械设备并组织复垦。
下来丰顺县将敦促中铁二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严格落实《责令限期自行拆除通知书》的要求,拆除机械设备并做好复垦工作。
部分属实
66 2018.12.12 梅县区松口镇桃宝村外地公司砍掉村民百分之九十九的自然林种植速生桉树导致土地破坏,溪水无法饮用。 梅县区 松口镇桃宝村林地面积10593亩,其中用材林面积5146.5亩,生态公益林面积5446.5亩,至现在已种植桉树面积积4747亩,均是承包林地上种植。
12004年,桃宝村村委与梅州市桦润有限公司签订将桃宝村管区内部分林地种植桉树速生丰产林的租赁合同,并由梅州市公证处公证,承包时间自2004年至2064年。合同签订后,部分村民认为租金偏低,20068月,桃宝村与桦润公司签订了补充协议约定:按松口镇林业站确认的桦润公司已种植树4920亩重新确认承包面积,并提高租金,合同期改为200681日至2021731日。2012年桦润公司转包山林给湛江晨鸣林业发展有限公司种植桉树,林木采伐开辟集材道路有裸露迹地,采伐区和集材道无防止水土流失的措施,强降雨时可能造成水土流失。
2、关于水质破坏不能饮用的问题。经查,桃宝村水源山包括周围山林未发包桉树,桃宝村饮用水也于2009年通过饮水工程全部到户,且经梅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林业部门将指导桃宝村加快现有桉树林的更新改造工作,砍伐一批即更新一批。桃宝村生态林桉树种植面积
1635亩在20172月已向广东省林业厅申请采伐改造。承诺采伐后种植乡土树种。桃宝村桉树改造正从生态林改造开始逐步推进全面改造。
下一步工作:松口镇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监督湛江晨鸣林业发展有限公司按经批准的采伐方案作业,采伐后回种乡土树种,改善当地生态环境;并落实方案中水土保持设施和措施,防止造成水土流失。
部分属实
(以上数据统计截止12月16日12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