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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梅州市生态环境局 省环境保护督察 广东省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梅州市环境信访件调查处理情况公示表(第八批)
归档时间:2021-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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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梅州市环境信访件调查处理情况公示表(第八批)
来源:梅州市环境保护局   时间:2018-12-29 16:28:06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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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梅州市环境信访件调查处理情况公示表(第八批)
序号 交办时间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涉及区县(部门) 调查处理情况 是否属实
1 2018.12.15 蕉岭县长潭镇新泉村淋泉坝淋泉一队村道边有人经营无证露天灰油厂,废水直接排至水圳,每天运灰油的拖拉机噪声扰民。 蕉岭县 经查,群众反映的灰油加工点位于长潭村新泉村淋泉坝淋泉一队,加工点四周均为村民聚居区。该灰油加工点建有6个灰油加工池,加工池边均建设有明沟连接废水循环池,采用地下井水作为生产用水,配置有2台拖拉机,1台铲车。检查经现场及周边,均未发现该灰油加工点有废水外排现象。该灰油加工点已经营2年左右,租用合同至201812月底。生产工艺为:外购生石灰后经废水循环池浸泡,浸泡后用水泵把废水循环池的石灰水抽到灰油池沉淀,灰油池产生的沉淀废水经沟渠流回废水沉淀池。该灰油加工点未办理相关手续或证照。
蕉岭县相关部门根据检查情况要求该灰油加工点经营者:在未取得相关手续、证照前,停止灰油加工。蕉岭县长潭镇国土所发出了限期关闭通知书。该灰油经营者现场书面承诺在
12月底前将现存的灰油加工出售后,不再此处经营灰油业务。
近期,蕉岭县将加强巡查跟进限期关闭工作。
部分属实
2 2018.12.15 蕉岭县蕉城镇县中医院后老房子住户每天烧柴臭味扰民。 蕉岭县 经查,蕉岭县蕉城镇儒林第(县中医院后面)有一家80岁左右的住户徐某华在老房子内烧柴煮水,用于自己洗澡。经相关职能部门耐心做思想工作,烧柴住户表示不再烧柴,并于20181224日前完成杂柴的清理。
下一步,蕉岭县将加强巡查,跟进其杂柴的清理工作,防止死灰复燃。
部分属实
3 2018.12.15 蕉岭县县中医院后有人在余林第养鸡臭味扰民。 蕉岭县 经查,蕉岭县蕉城镇儒林第(县中医院后面)有三户均为80岁左右的住户在家中养鸡,养鸡数分别为6只、6只、19只共约31只。经相关职能部门耐心做思想工作,三户养鸡户都表示春节快到了,承诺尽快清栏,并立即清理干净场地,避免臭味影响周围环境,至明年二月底前全面完成清栏工作后,不再养鸡。
蕉岭县城综执法部门已发出三份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清理关闭鸡舍。
下来,蕉岭县将督促职能部门加强巡查,跟进整改落实情况,防止死灰复燃,影响周边环境。
基本属实
4 2018.12.15 梅江区西阳镇申坑村奇龙坑有一垃圾焚烧厂焚烧垃圾时烟雾弥漫,污染水和空气。 梅州市城市综合管理和执法局、梅州市环保局 经查,反映的是位于梅江区西阳镇双黄村奇龙坑梅州市城市垃圾处置中心内的梅州市环保能源(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办理了环评审批手续,工程建设规模为处理城市生活垃圾1000/天。项目建成2台焚烧炉,各配备了一套焚烧炉烟气净化系统(采用脱硝、旋转喷雾塔脱酸、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器)和烟气在线监测系统,处理后废气通过110米高的烟囱排放,以及臭气收集、渗滤液MBR膜处理、冷却水循环处理和飞灰固化等环保治理设施。项目1#焚烧炉已于123日正式投料运行并网发电(日处理量为500吨),2#焚烧炉现正在中低温烘炉阶段,申领了《污染物排放许可证》,污染物治理设施全部建成,焚烧炉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实时监测数据已上传国家环保监控平台,从并网发电截至目前,监控指标全部符合《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限值。
现场调查时该焚烧项目正在运行,主要为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置(不含医疗垃圾或工业塑胶废弃物),废水、废气治理设施运行正常;焚烧发电汽轮机组有
8台冷却水循环处理系统,正在运行4台,冷却塔口排放有大量的水蒸汽(经调查现一台焚烧炉运行,日消耗约1000吨冷却水),群众反映的烟雾弥漫应是水蒸气;卸料大厅、储坑等垃圾渗滤液和清洗废水经收集全部进入渗滤液MBR膜处理系统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化验室废水、除盐水制备间废水和循环冷却水经环保设施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现场查阅在线监控数据显示数据稳定达标,企业在厂门口树立了电子显示屏,向社会公开氮氧化物、二氧化硫、颗粒物、氯化氢和一氧化碳等指标监测数据;针对生活垃圾在转运、卸料、储坑发酵和渗滤液收集池等工艺会产生甲硫醇、氨、H2S等臭气污染物,企业在进卸料大厅道路两旁、发酵储坑和渗滤液处理站安装有生物剂喷雾除臭装置,并对发酵储坑、渗滤液处理站和污泥脱水间产生臭气统一收集,通过管道输送至焚烧炉专用燃烧器焚烧利用。市监测中心站出具的调查当天的监测报告【(梅市)环境监测(气)字(2018)第008号】,结果显示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下一步加强对该项目环境监管巡查,督促认真做好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维护工作,维护环境安全。
不属实
5 2018.12.15 五华县岐岭镇王化村高沙坑村民钟木良、钟香辉、钟远门、钟冠涛都分别养殖了几百头生猪,臭味扰民。 五华县 经查,投诉所反映的四位人均是王化村高沙坑村民,钟木良存栏生猪4头,建有20立方米的沼气池;钟香辉实为钟声辉,无猪舍;钟远门实为钟远明,长期在外,未养殖生猪;钟冠涛,猪舍租给钟信忠,存栏猪4头,建有20立方米的沼气池。
五华县根据《五华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养殖户在
1217日前处理剩余生猪,并做好卫生保洁工作。
1217日,两户养殖户已将存栏生猪清理完毕,并清理了猪场残余物,保持环境卫生。
下一步,五华县将加强巡查监管,防止复养。
部分属实
6 2018.12.15 梅江区文化路旭日华庭12号门店蕉岭三及第油烟直排臭味扰民。 梅江区 该案件与第7D20181213003号重复。
14日,梅江区职能单位到现场检查。经查,现场发现蕉岭五及第正在进行布置管道,油烟净化器已经购买,待管道连接后,即可安装油烟净化器,预计16日能全面完成安装油烟净化器。
17日,梅江区职能单位进行复查,该店购买的油烟净化器已安装调试并正常使用。
下一步,梅江区将跟进检查,敦促店主加强油烟净化器正常使用及维护保养,切实减少油烟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基本属实
7 2018.12.15 梅江区客都路客都小学右侧不到十米处的锦兴美食店每天经营到凌晨两三点,顾客吵闹声严重扰民。 梅江区 16日,梅江区组织职能部门进行现场检查。经查,该店办有《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现场未发现锦兴美食店占道经营现象,其产生的噪声主要是人为噪声。
梅江区职能部门现场向经营者宣传了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文明守法经营,合理安排经营时间,对前来消费的顾客进行温馨提示,控制人为喧哗声,减少对周边住户的影响。
下来,梅江区将加强巡查监督,敦促经营者切实加强日常经营管理,控制人为喧哗噪声,维护好市民合法的环境权益。
基本属实
8 2018.12.15 大埔县高陂镇赤山村的白丈寨电厂有人偷菜河沙破坏生态。 大埔县 1215日,高陂镇政府组织相关人员现场核查,未发现百丈礤电站所在区域有盗采河砂行为。经了解,百丈礤电站所在区域毗邻大潮高速TJ4标段施工地段。汛期时,曾因泥沙淤积出现瞬时山洪,导致百丈礤电站受损且停业。今年726日,大埔县大潮高速公路(含大漳支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工作推进会,研究解决了百丈礤电站受损停业补偿问题。为避免再次出现因工程施工泥沙淤积导致百丈礤电站再次受损,大潮高速TJ4标段施工班组定期对电站附近溪道进行清淤疏浚。
高陂镇再次敦促大潮高速
TJ4标段施工班组在保障百丈礤电站及员工安全的同时,必须严守生态红线,坚决保护生态环境。今后,高陂镇人民政府将加强巡查监管,坚决遏制盗采河砂行为。
不属实
9 2018.12.15 1.梅江区广州大桥南段桥头的污水处理厂附近100米周围每天飘散出臭味。2.梅江区三角镇客天下小区B9栋负二楼电梯侧有个100平方杂物房堆放的垃圾长期无人清理且有扬尘问题。 梅州市城市综合管理和执法局、梅江区、 经查,广州大桥南段桥头两边分别是第一生活污水厂和七孔闸侧电排站生活污水。因原生活污水处理厂规划建设时,周边没有居住人群,原设计建设方案为露天处理处置生活污水。随着梅州城区城市扩容提质的速度加快,一些商住小区已经在污水处理厂周边建成并投入使用,结合前期巡查情况露天生活污水确实存在臭味扰民问题。为解决以上问题,市城综局正组织实施七孔闸排水渠污水截流工程和江南水质净化一厂提标除臭工程。对反映的客天下小区B9栋负二楼电梯侧垃圾问题,梅江区相关单位与小区物业公司进行了清理清运,目前,垃圾已清理完毕。
至目前,七孔闸排水渠污水截流工程中客都大道雨污分流改造项目已进入实质性施工阶段;江南水质净化二厂扩建提标项目已完成项目立项、三通一平及初设评审工作
,预计20194月动工,2019年年底完工。江南水质净化一厂提标除臭工程已完成项目立项及加盖除臭方案的论证调整工作,预计20196月动工,20202月完工。
下来,在继续推进工程实施同时,将进一步加强粤海生活污水厂日常监管,尽量对周边环境影响。同时,要求客天下物业公司加强小区管理,做好垃圾清理清运工作,切实维护周边市民合法环境权益。
基本属实
10 2018.12.15 梅江区金燕大道万象江山小区旁边的马鞍山公园偶尔早上7点至晚上7点有烧电线的焦味。 梅江区 15日,梅江区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现场走访调查。经查,马鞍山公园靠广州大桥侧有粤海第一污水处理厂和梅州科捷电路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时配套污染治理设施均正常运行,且未发现有焚烧垃圾行为。同时靠近333线这边有少量民房,现场未闻到烧电线的焦味,周边空地未发现焚烧痕迹。
下来,梅江区将加强对马鞍山公园附近的日常巡查检查工作,联合镇、村加大露天焚烧垃圾的管控措施,发现一起制止一起处理一起,切实维护周边群众合法环境权益。
不属实
11 2018.12.15 梅县区程江镇新府街圣豪园小区12号大埔手工面店与15号蕉岭三及第店每天早上6点到晚上9点左右油烟直排。 梅县区 经查,投诉人反映的饮食店为梅州市梅县区奇好美食店和梅州市梅县区优妹美食店,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主营早、午、晚餐。均已安装了油烟净化装置,且设施运行状态正常,未发现油烟直排情况。
梅县区要求两家美食店负责人严格落实环保责任,保持油烟净化设施正常运行并定期进行清理,避免扰民现象。
不属实
12 2018.12.15 1.梅江区彬芳大道友谊宾馆左侧的跳跳蛙和重庆火锅店每天凌晨至早上6点占道经营,顾客吵闹声严重扰民。2.友谊宾馆左侧对面的大埔手工面店铺每天油烟直排的问题严重。 梅江区 15日晚,梅江区组织相关单位进行现场查。经查,跳跳蛙和重庆火锅店两家餐馆均存在部分占道经营的情况,现场对占道经营现象进行了整治,并发出《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立即整改,规范自身经营行为,减少对周边住户的影响,涉事的2家餐馆均进行了立即整改,并承诺将会采取措施尽量避免油烟和噪音扰民问题;对反映的大埔手工面馆,其油烟主要是炒制手工面佐料时产生,现场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停止产生油烟的设施设备的使用,安装油烟净化装置进行收集处理。
经复查,未发现跳跳蛙和重庆火锅店两家餐馆占道经营情况,大埔手工面店铺已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下一步,加强对该路段、区域的巡查管控工作,一旦发现占道经营、油烟扰民情况,将及时依法依规处理。
基本属实
13 2018.12.15 李宝根在五华县横陂镇双联村双下养殖生猪臭味扰民;该村第二生产队的池塘水臭味扰民;该村山下窝的排水沟被人囤掉导致无水灌溉农田。 五华县 经调查,养猪场位于横陂镇双联村,业主为李宝根。今年上半年,根据县政府制订的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该养猪户被列入整治对象,对存栏生猪进行了清理。该养猪户后因生猪价格回升,受利益的驱使,现养有生猪82头,建有化粪池。该村山下窝的排水沟被部分杂草及淤泥堵塞,不存在被人囤掉无水灌溉的情况。
1215日,五华县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查处,针对发现问题,要求养猪户立即将生猪清运,并清理猪场残余物。1215日,养猪户已将存栏生猪全部清运出售,并清理了现场卫生。
下来,五华县将加强巡查监管,防止复养。
部分属实
14 2018.12.15 梅县区人民南路锦绣街鸿泰花园珍鸿美食油烟直排。 梅县区 梅州市梅县区珍鸿美食阁位于锦绣街90号,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主营午、晚餐。
1215日,梅县区联合检查组进行了现场检查。该美食阁安装了油烟净化装置,且设施运行状态正常。
检查组要求该美食阁负责人严格落实环保责任,保持油烟净化设施正常运行并定期进行清理,通时提醒顾客用餐时不要大声喧哗,避免扰民。
不属实
15 2018.12.15 丰顺县丰良镇璜溪村田心队村民邹颂圈养120头生猪且私宰生猪臭味扰民,粪便直排小溪污染水源。 丰顺县 丰顺县组织环保、丰良镇政府等相关部门进行现场检查。经查,养殖户为邹颂南,现场在存栏生猪56头,群众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该养猪户在养殖过程中采用干清粪模式,猪舍配套有沼气池1个,化粪池1个,养猪废水通过沼气池、化粪池处理后,大部分用于浇灌自家果树和农作物,有小部分通过管道排至旁边的小溪;猪粪及沼气池、化粪池废渣用作自家果树和农作物肥料;该养殖户距离最近的居民区超过了500米,仅在201811月底屠宰过一头自家饲养的生猪,之前没有屠宰过。
丰顺县相关部门要求该养殖户养殖废水不得外排,拆除排污管道,加强沼气池、化粪池治污设施的使用效果,及时清理废渣,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同时不得私宰生猪。该养户作出书面承诺,将立即拆除封堵排污管道,确保养殖废水不外排,不再在私宰生猪,并做好周边环境卫生工作。
1216日,该养殖户已将排污管道拆除封堵。
下一步,丰顺县将加强巡查监管,督促养殖户加强养殖管理,做好周边环境卫生工作,防止养殖污水污染周边环境,发现私宰生猪行为,将严格依法处理。
基本属实
16 2018.12.15 梅县区隆文镇苏溪村朱林鑫在该村好窝坪占用林地建造活人墓,已建好五个墓碑和三个活人碑。 梅县区 经查:建坟户主为沈福英(朱林鑫母亲),沈福英家祖上在该地有清朝末年建造的祖坟1座,葬地1座(相邻位置)。201810月初,沈福英的四个女儿拟修整祖坟,在动工前与祖坟附近屋主朱思源进行了沟通和商议,朱思源同意沈福英家维修祖坟,并借用门坪给沈福英家堆放建筑材料。后因朱思源看到沈福英家修整出来的祖坟规格较高和存在生人墓的原因,双方于是发生口角,矛盾不断激化。隆文镇在116日及119日两次组织双方进行协商,协商无果。1114日,隆文镇向沈福英发出了《限期改正通知书》,限其在20日内拆除违法建造的坟墓设施,恢复原状。123日,沈福英已对墓地作了小部分整改,朱思源不满意整改状况,隆文镇将继续按有关要求加强对沈福英家的坟墓整改情况进行跟踪落实。
1215日下午,隆文镇政府人员会同区民政局、区林业局到现场调查了解情况。区林业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认为新修建的坟墓在果园处原有墓穴范围之内,无毁坏林木及其他植被的行为,该案件不具备林业行政案件立案标准。区民政局认为新修建坟墓不符合法律政策规定,改变了原地貌,应当恢复原状。
隆文镇综合区民政局、区林业局查处意见后,责令沈福英家在20181223日前拆除违法建造的坟墓设施,恢复原状,其家属代表亦作出了口头承诺。
下一步工作:区各职能部门对沈福英自行拆除违法建造坟墓设施情况进行跟进,否则否则,将组织各职能部门依法进行强制拆除。
部分属实
17 2018.12.15 梅县区县政法对面的府前花园小区楼下连续23家饭店或者宵夜店每天油烟直排问题。(星星饭店、顺平饭店、舒金饭店、沙县小食店等) 梅县区 经查,投诉人反映的府前花园小区楼下有各式营业性餐饮店铺共21间,其中沙县小食店已停业转让店面。
梅县区联合检查组分别在1215日晚和16日上午进行了现场检查,星星饭店、顺平饭店、舒金饭店等17间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阿二粥档和欢乐啤酒城两间饮食店在两次检查中均未开门营业。
梅县区环保局向星星饭店、顺平饭店、舒金饭店等17间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餐饮店发出了限期整改通知,要求上述餐饮店在20191222日前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星星饭店、顺平饭店、舒金饭店等17间营业性餐饮店负责人表示将按要求安装油烟净化设施。
下一步:区各职能部门将加强监管,继续跟进餐饮店油烟净化器的安装进度,督促经营者尽快完成整改。
基本属实
18 2018.12.15 大埔县洲瑞镇华元村排头处廖根达开的一家锯木厂的锯木木屑残渣不处理污染当地环境。 大埔县 1213日,洲瑞镇政府组织人员到现场核查,群众投诉的华元村实为华光村;华光村村民廖根达在未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在田背村寨下、华光村上元两处进行非法加工木材。当事人廖根达近期外出深圳并未在家中,现场未发现木材加工,但木材堆放较凌乱。因当事人廖根达近期外出深圳并未在家中,洲瑞镇镇村干部当场电话联系其本人,告知其加工木材行为违法,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清理现场木屑和树皮。
洲瑞镇政府根据调查情况采取措施:一是发函洲瑞供电所,对该非法木材加工作坊进行断电措施;二是要求华光村
两委干部加强巡查监管,防止廖根达私接用电进行木材加工。同时,洲瑞镇政府将情况上报县林业局,至13日下午,洲瑞供电所已采取停电措施。
1214日,洲瑞镇会同县工商质监局执法人员到廖根达非法加工木材点进行依法查处。现场查处清理堆放的木材、木屑和树皮,依法取缔该非法木材加工点。至14日中午,该非法木材加工点已依法取缔,堆放凌乱的木材、木屑和树皮已全面清理干净,恢复原貌。
今后,镇、村干部将加强对该非法木材加工点监管,确保整治干净、彻底。
部分属实
19 2018.12.15 梅江区江南学艺路5号鸿运楼临街店铺绿之岛、合和早餐店、甜滋滋店、多维佳等)每天油烟直排扰民问题。 梅江区 经查,绿之岛茶饮店、合和早餐店、甜滋滋奶茶店均办有营业执照。多维佳店已经停止营业待转让;合和早餐店无油烟产生主要是腌粉面产生的蒸汽;绿之岛茶饮店、甜滋滋奶茶对餐饮过程产生油烟均未安装油烟净化器处理。
梅江区职能单位对绿之岛茶饮店、甜滋滋奶茶
2家店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立即停止油烟排放行为,要求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减少油烟排放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下来,梅江区将加强巡查监管工作,敦促
2家餐饮店尽快安装餐饮店油烟净化并正常使用,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基本属实
20 2018.12.15 梅江区江北梅州三路小花园(梅州监狱斜对面的汉栋楼楼下的阿勇烧烤档每天晚上七点经营至凌晨三四点,占道经营且在烧烤过程中油烟直排,深夜顾客的吵闹声严重扰民,市民上年度已将该问题向梅县信访部门反映,但无果。 梅江区 16日,梅江区相关职能单位进行现场检查。经查,该店位于梅州三路113号之2,主要经营项目为热食类食品制售,经营者为黄亚丽;该店取得了《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该店厨房存在厨房无门、卫生较乱、占道经营等问题,其占道经营行为带来油烟和人为喧哗噪声扰民问题。
梅江区职能单位发出了《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店主不得把烧烤炉、就餐桌椅在店外占道摆放。同时,责令进店经营后采取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对烧烤油烟进行统一收集处理,完善厨房
三防设施、保持厨房卫生整洁,不得在厨房区域外从事食品加工经营行为。
17日职能单位再行检查,该店未营业,其油烟直排的烧烤架已停止使用。
下来,梅江区将加强对该店的巡查,敦促落实整改措施,完善油烟收集处理装置,一旦发现继续违规占道经营行为,将依法从严处理。
基本属实
21 2018.12.15 1.廖意焰将建筑垃圾倒入大埔县洲瑞镇华光村上田生产小组处的水田上污染水田土壤。2.大埔县洲瑞镇镇上华光村政府右侧30米处原打铁厂现改为木材加工厂每天在加工过程中噪音扰民。 大埔县 1215日,洲瑞镇政府组织镇、村干部现场调查:村民廖意焱(非廖意焰)位于上元(非上田)生产小组的水田丢荒多年,近期,廖意焱将自家在修建房屋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倾倒入丢荒多年水田中,倾倒量约1.5m3
木材加工厂为华光村村民廖根达所有。该木材加工厂与
1213日上午收到的第6批交办的关于大埔县洲瑞镇华光村村民廖根达开办的锯木厂作业时不清理木屑和树皮,导致环境卫生极差,且存在乱砍乱伐的现象案件一并处理,现场发现有一台割机,没有进行木材加工。
1、由于廖意焱不在家,镇、村干部现场电话告知其倾倒建筑垃圾入水田行为违法,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清理干净倾倒入水田的建筑垃圾,镇国土所向其下发了《责令停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15日中午,在镇、村干部的监督下,调来钩机、车辆现场进行清理;至15日下午16时,倾倒入水田的建筑垃圾(1.5m3)已全面清理完毕,恢复原样。2、当事人廖根达外出不未在家,洲瑞镇镇村干部电话告知其加工木材行为违法,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自行拆除割机等作业机器。至1214日晚上,该木材加工点已依法取缔,割机的主要部件已拆除。
部分属实
22 2018.12.15 平远县热柘镇韩坑村寨角栋下有人破坏40亩的水田养殖牛蛙,污染水源。 平远县 经调查,投诉的为平远县忠宝水产养殖场,占地面积4亩,现养殖地2亩,另外2亩尚未投入养殖,现共养殖牛蛙约5万只。经现场核查,发现该养殖场养殖产生的废水直排水圳。
平远县工作人员责令该养殖场立即采取措施,杜绝养殖废水直排,该养殖场业主颜忠宝书面承诺将于
20181231日前完成清理退养。目前,该养殖场废水采取经简易沉淀处理后排放的方式处理。下一步,相关部门将跟进督促平远县忠宝水产养殖场完成清理退养。
部分属实
23 2018.12.15 平远县热柘镇韩坑村寨角鸭麻坑张新育、颜望圈养500头生猪,粪便直排水沟。 平远县 经调查,投诉的张新育养猪场,栏舍面积约750平方米,存栏生猪460头,沼气池30立方米,沼液池20多立方米,发酵床100多平方米;颜望养猪场,栏舍面积约300平方米,存栏生猪168头,沼气池30立方米,沼液池50多立方米,发酵床54平方米。上述两家养殖场均是采用发酵床+沼气池+沼液池的方式处理养殖废弃物和废水,一部分猪粪及养殖污水进入发酵床再添加微生物转化为有机肥,一部分猪粪及养殖污水进入沼气池处理,沼液用作植物肥料。现场核查时,未发现上述2家养猪场有粪便直排水沟的现象。
现场检查人员要求张新育、颜望两家养猪场要及时做好栏舍环境卫生工作,搞好卫生清洁,避免影响周边居民。
不属实
24 2018.12.15 五华县水寨镇水寨大道五华县妇幼保健院建筑工地施工噪音扰民。施工时间为6:00-23:00。希望工地增加水泥浇注机。 五华县 该案件与与第13批重复。
五华县妇幼保健计生服务中心大楼属医疗卫生单位升级建设项目,项目已办理了相关报建手续和环保手续。目前桩基混凝土浇注已完成。
1210日上午,五华组织县卫计局、环保局、住建局和水寨镇政府等相关部门到现场检查并召开研判工作会议。经调查,引起投诉的原因是126日上午7时,该项目进行地下室底板混凝土浇筑,中途因泵车出现堵管和商品混凝土公司发料、运输原因,造成时间延误2小时,且施工部位为地下室底板具有防水功能,不能出现施工缝必须一次浇注完成,直至晚上23时才完成施工作业,噪声相对较大,当天晚上对附近住户带来一定的影响。
1211日,五华县对该工地突击检查,工地正常施工,工人在装模、布筋,没有发现较大的噪声源,场地进出口显目位置张贴有文明施工告示牌。
针对噪声扰民问题,五华县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的作业时间文明施工,并迅速制订整改方案,指定专人负责,落实降噪措施,整改到位。
下一步,五华县将继续加强巡查监管力度,不定期对建筑施工工地进行突击检查,严厉打击施工单位违法排污行为,避免噪声扰民。
部分属实
25 2018.12.15 梅江区金燕大道万达广场宝盈国际大楼旁空地上有建筑垃圾未清理,扬尘扰民。 梅江区 经查,宝盈国际大楼旁空地仍处于场地平整后的状态,场地四周均已设置工程围挡进行围蔽。此前,梅江区城市综合管理部门在巡查中已发现该处地块裸露的情况,按照《梅江区扬尘污染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职责分工,已于20181128日通过告知书的形式向梅州市土地储备中心作出告知,反映该地块一直存在裸露地块未采取覆盖措施的情况。
下来,梅江区将配合市直相关部门加强对该地块的日常巡查,敦促及时清理建设垃圾,落实洒水抑尘措施,减少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部分属实
26 2018.12.15 梅县区梅南镇轩内村李坑塘在坑子搅拌站将水泥直接排往小溪,导致整体小溪被水泥覆盖。 梅县区 经查,该搅拌站是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梅汕客专MSSG-2标工程2号混凝土搅拌站,是属梅汕客专MSSG-2标工程配套项目,已办理环评审批。该搅拌站完成梅汕客专MSSG-2标工程项目任务后将拆除并恢复原状,预计20195月份左右可完成工程任务。
该搅拌站建有2条混凝土生产线并配套废水沉淀池。 1215日,区联合检查组现场检查时搅拌站沉淀池废渣较多未清理,沉淀后废水外排至梅南镇轩内村小溪,搅拌站门口斜坡倾倒有大量废渣,现场正在进行清理沉淀池废渣。
梅县区联合检查组要求该搅拌站清理沉淀池废渣及门口斜坡的废渣规范处置,不得随意倾倒;生产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回用,不得外排;清理梅南镇轩内村小溪沉积物;以上整改在20181230日前完成。
属实
27 2018.12.15 梅县区松口镇大坪村(老松东镇政府)后有20间左右的养猪场,猪粪味臭味扰民。 梅县区 群众反映的养猪场的所有人为谢文静,属于松口镇养殖污染禁养区整治区域。松口镇于2018530日根据《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梅县区畜禽养殖区范围的通告》(梅县区府通[2018]2号)的相关规定,对该猪场进行现场核查,经核查该养殖栏舍面积为272平方米,存栏108头。
1215日,梅县无联合检查组人员现场检查和思想教育,谢文静签订了《松口镇养殖污染整治奖励(补偿)协议书》,经现场清点,目前存栏68头。谢文静承诺于20181230日前清退并拆除相关养殖设备。松口镇政府工作人员当即对已清理出的一部分猪舍进行拆除工作。
下一步工作:松口镇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持续跟进该养猪场的整治工作。
基本属实
28 2018.12.15 兴宁市罗岗镇红星村昂湖队黄桂标在黄寨开采石灰石造成房屋毁坏饮用水无法饮用,农田无法耕种。 兴宁市 重复件,与第57批重复。
经查,举报的采石场实为罗岗镇桂发石场,位于罗岗镇红星村杯子队,法定代表人为黄寨,黄桂标为黄寨的父亲。该石场主要从事地下石灰岩开采,于
20063月份开始投资生产,主要生产工艺为:井下爆破破碎筛选成品。办有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工作营业执照。该石场矿区最近房屋位于该石场东面,距离约有150米,为原罗岗镇水泥厂废弃宿舍、红星村村民黄谷新住房及桂发石场办公楼,检查未发现附件房屋有墙体开裂现象。距桂发石场矿区最近农田位于该石场东南方向约600米处,这些农田的灌溉用水来自于红星村铁坑塘水库,该水库位于桂发石场西南方向约860米处。现场检查发现该石场主要产生废水为少量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由石场办公楼化粪池处理。未发现有石场废水流入附近农田、河流的情况。
经现场了解,该石场近期一直处于停产状态,案件处理组现场要求该石场做好场内扬尘污染防治措施。下一步,加强巡查监管,督促做好污染防治工作。
部分属实
29 2018.12.15 梅县区南口镇过龙村梅雁水电站开采毁坏长潭过龙村几十亩生态林。 梅县区 201826日至27日普降暴雨(按当时梅县区气象局发布的气象信息南口镇荷泗片降雨量为89.80mm),27日凌晨5时,梅县区梅南镇江坪电站输水圳道被洪水冲毁,发生崩塌事故,塌方长度30米,造成江坪电站机组停止运作。事故发生后,为防止二次灾害发生,保障下游水库及人民财产安全,梅雁集团公司立即组织施工单位进行现场勘验并实施抢修。因周边没有可供运输混泥土及其他设备车辆的车道,该公司未经过龙村村民同意,擅自在该村民小组所属的陈四坑林地上,开辟了一条长约1000米的便道,作为混泥土及其他专用设备车辆的紧急抢修车道。事后,该公司采取了补救复绿措施。
20181215日区林业局、南口镇村干部以及江坪电站负责人对现场进行检查。发现江坪电站虽在曾用作抢修工程便道的林地上栽种树木进行了复绿,但复绿效果不好。区林业局当即要求该电站补种树木,该企业承诺1220日前完成全面复绿。经区林业局复查,复绿工作已落实到位,将继续加强对该区域林地的监管。
部分属实
30 2018.12.15 梅江区江南金燕大道万象江山小区2栋楼下阿克西新疆店油烟直排污染空气。万象国际公寓前面的五层楼顶空调主机夜间噪音扰民。该小区每天晚上都从东升工业园方向飘来臭味,希望相关部门前去调查。 梅江区 15日,梅江区组织相关部门对万象江山小区每天晚上都从东升工业园方向飘来臭味问题进行现场走访调查,经查,暂未闻到从东升工业园方向飘来的臭味。阿克西新疆烧烤店已装两台油烟净化器,未发现油烟直排情况,要求该店做好环境卫生管理。万象国际公寓前面五楼顶噪声问题,为胡桃里餐厅配套风机噪声。
15日,梅江区相关部门对胡桃里餐厅配套风机噪声进行监测,结果其边界噪声超标,现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立即采取措施进行隔音降噪处理。
18日,梅江区相关部门再行复查,发现胡桃里餐厅正在进行风机隔音处理。
下一步,梅江区将跟进检查,敦促落实整改措施,切实减少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基本属实
31 2018.12.15 曾恒坤在梅江区西阳镇新田村杨梅隔养牛,粪便随意排放臭味扰民。 梅江区 经查,曾桓坤是梅江区西阳镇新田村村民,杨梅隔村民小组属于畜禽禁养区。曾桓坤于201812月初购买10条牛在其住房附近放养,存在粪便随意排放情况,不符合《畜禽养殖污染排放标准》要求。根据《梅州市梅江区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梅区明电【201799),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畜禽禁养区内从事畜禽养殖业。
梅江区职能部门对曾恒坤进行政策宣传和教育,要求于
2019130日前自行关闭该养殖点,停止一切养殖活动。如在自行整改期间未停止养殖活动,将下达限期关闭通知书,依法实施强制关闭。
下一下,梅江区将加强巡查,敦促其尽快落实停止养殖行为,并做好环境卫生工作,切实减少养殖污染对周边群众的影响。
基本属实
32 2018.12.15 兴宁市福兴街道办兴鸿二路二横街整条街都有很多泥巴、垃圾,没有垃圾桶,臭味扰民。 兴宁市 经查,福兴街道办兴鸿二路二横街整条街有积水现象,有杂草,有零星垃圾,没有设置垃圾收集桶,对周围群众造成一定影响。案件属实。
针对存在问题,兴宁市福兴街道办立即组织人员将零星垃圾、杂草清理完毕,有积水的地方已用石末粉回填。同时加强宣传,督促附近居民定时定点自行将生活垃圾投放到兴南大道边设置的垃圾收集桶内。
下来将加强巡查,防止止现象再次发生,影响周边环境。
属实
33 2018.12.15 五华县华城镇金山南街有十间三鸟店,活禽噪音扰民。每天凌晨三点货车装卸货声音扰民。当街宰杀活禽废水直排街鸡鸭毛路边晾晒臭味扰民。 五华县 1215日,五华县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现场检查,投诉反映的三鸟店位于华城镇东区居委会金山市场,经营者吴运娇,有门店五间,都经营三鸟批发零售,办有营业执照。其噪音来自市场交易和车辆运输,属社会生活噪音。吴运娇经营的三鸟店宰杀过程中存在污水洒至路面,装活禽的笼子和其它垃圾堆一起,鸡鸭毛当街晾晒,影响周边环境的问题。
针对存在问题,五华县相关部门要求店主立行立改,进店经营,清洗路面的污物,遵守市场的管理,搞好环境卫生。
1216日,该三鸟店已进店经营,路面的污物已清洗干净,鸡鸭毛已全部清理完。
下一步,五华县将加强市场监管,督促经营户遵守市场管理规定,文明经营,避免影响周边环境。
部分属实
34 2018.12.15 梅江区鸿利路松口糙米饭店油烟未经处理直排扰民,曾向梅江区环保局多次反映,但未得到改善。 梅江区 16日,梅江区组织职能单位进行现场检查。经查,大山小食店(松口糙米饭店)办有营业执照,餐饮过程产生油烟均未安装油烟净化器处理。
梅江区职能单位对该店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停止油烟排放行为,于
18日前安装完成油烟净化设施后方可使用产生油烟的设施设备。
经复查,该店已安装了油烟净化设施,下一步加强巡查,督促做好设施运行维护。
基本属实
35 2018.12.15 梅江区金富街老百花洲40号之一右侧住户在其家中养狗和猫24小时不定时叫声扰民。 梅江区 经查,投诉反映梅江区金富街老百花洲40号之一户主徐佳玲系动物保护协会人员(爱狗人士),在该处收养有一批流浪狗等动物,为城市市容市貌作出了一定贡献,但因不是专业的养殖场地,且地处居民区,收养流浪狗等动物的叫声对周边住户产生影响。
梅江区相关单位对徐佳玲进行了法律法规的宣传,要求做好收养动物产生的叫声隔音降噪处理。徐佳玲表示将收养点进行改造,做好隔音措施,并当即联系其他爱心人士,预计三天内能迁移大部分的收养动物,避免发生噪音扰民的现象。考虑当前梅州城区动物保护协会收留收养流浪狗、猫等动物没有固定场地,只能通过协会会员逐一进行收养,不可避免产生动物叫声,干扰他人。经复查,原收养的狗只已清理,扰民噪声源已基本消除。
下来,梅江区相关单位将加强与动物保护协会的沟通,尽量避开居民密集区进行动物收养活动,切实减少动物叫声扰民问题。
基本属实
36 2018.12.15 兴宁市刁坊镇贵峰村谢坑屋村民卢汉明养殖了四五十头;卢建辉养了三四十条,均使用潲水喂猪臭味扰民。 兴宁市 经查,卢汉明夫妻在自家老屋养猪,生活辛苦,靠养猪补贴家用,猪舍约150平方,存栏生猪49头,用潲水养殖,污水直排,臭味扰民,污染严重。卢建辉夫妻在自家老屋养猪,靠养猪补贴家用,猪舍150平方,存栏生猪48头,用潲水养殖,臭味扰民,污染严重。案件属实。
兴宁市案件处理组对两户养殖点作出关闭取缔决定,要求卢汉明和卢建辉于
201915日前清栏,并做好猪舍清理前的废水废渣及时清理清运工作。
下来,兴宁市将督促相关部门加快工作力度,落实关闭取缔工作,彻底消除污染扰民问题。
属实
37 2018.12.15 蕉岭县新铺镇福岭村大夫地永丰大理石加工厂早上7-12点,下午13-18点产生巨大噪音扰民,作业时灰尘较多,希望安装隔音设施。 蕉岭县 经查,该大理石加工厂原在蕉城镇湖谷村石窟河东堤边,为店面经营性质。于今年蕉岭县对蕉城石材加工店面的整治,便迁移到新铺镇农民街门店式经营,主要是根据装修客户需要对石材进行切割、粘贴等加工,现场有一台大理石切割机,切割过程中有产生噪音、粉尘及废水,废水有沉淀池过滤后排放,粉尘通过湿法降尘,无隔音设施。
蕉岭县职能部门要求该店铺要严格控制加工、作业时间,在
1230日前完善切割工艺隔音设施,并做好废水、粉尘排放管控措施,整改后,有关部门将进行监测;若达不到整改要求,将要求该店搬迁。该店负责人表示一定配合做好相关整改工作。
下一步,蕉岭县将加强巡查监管,督促店主落实整改,并加强监测,发现超标排放行为,力促其搬迁,防止影响周边环境。
基本属实
38 2018.12.15 梅县区丙村镇田头村北坑山四亩田有建筑垃圾未清理。 梅县区 经查,田头村北坑关闭煤矿被人倾倒建筑淤泥约一百多车。201811月,区林业部门对相关当事人作出罚款3.82万元的行政处罚。要求平整土地并复绿。使用广东省国土资源局在线巡查终端核查,系统显示:该弃土范围地类:为林地和采矿用地,没有水田
1215日,梅县区联合检查组到现场检查。经查,田头村北坑关闭煤矿区原倾倒建筑淤泥处已平整并复绿。
下一步工作:区相关单位将要求弃土方做好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加大绿化面积。
不属实
39 2018.12.15 梅江区江南白马一巷的梅江河堤有很多人在种果树养鸡种菜,粪便随处都是臭味扰民。 梅江区 经查,案件反映位置确实存在有人养鸡种菜、地上有禽类粪便及存在卫生死角等问题。现有3户居民在饲养家禽,共25只鸡。
梅江区办案单位召集当地居委会和各责任单位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敦促周边居民立即撤离家禽饲养,要求
3户养鸡户在3天内将所饲养的共25只鸡自行处理完毕。
18日,检查发现3户饲养家禽户已整改完毕,25只鸡已经进行了清理。
下来,梅江区将加大禁养畜禽宣传力度和卫生巡查保洁力度,防治死灰复燃,一旦发现继续饲养问题及时依法进行处理。
基本属实
40 2018.12.15 梅江区西阳镇新联村苦粄塘新联村委对面有个养猪场猪叫声噪音扰民并将死猪丢进池塘滋生蚊虫臭味扰民。 梅江区 经查,案件反映的养猪场为梅江区省芳养殖场,目前存栏生猪约1700头,该养猪场为梅江区规模养殖场,配套建设有沼气池,废水贮存池、生化塘等环保配套设施,环保手续完善,猪场采取雨污分离,干湿分离,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养殖台账、免疫档案、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台账及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台账齐全,该养殖企业2015年通过了环保部门养殖污染物减排验收,现场未发现有池塘乱丢弃病死猪现象。
梅江区职能单位要求该养殖场加强对环保设备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确保治污设施正常有效,切实做好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及时搞好周围环境卫生,并做好养殖档案、免疫档案、废弃物资源化台账和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台账管理。
下来,梅江区将加强对该养殖场的巡查监管,敦促落实各项养殖措施,做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切实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基本属实
41 2018.12.15 梅江区西阳镇莆田村莆田6队村民邱新建有一中型养猪场大约养猪70头,猪粪直排臭味扰民破坏环境。 梅江区 经查,莆田村莆田6队村民邱新建在其住宅后面饲养生猪,目前存栏约70头(前期西阳镇禁养区调查摸底时存栏生猪222头),建设有沼气池约30立方,沼气池使用正常,清理的粪便用作周围果树及农业用肥,现场检查未发现有猪粪直排现象。根据《梅州市梅江区人民政府关于修订梅江区畜禽养殖区划分范围的通告》(梅区府【201811),梅江区西阳镇莆田村属新修订的畜禽禁养区范围。
梅江能职能单位当即要求该养殖户对沼气池废渣进行清理,确保沼气池使用正常,切实做好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及时搞好周围环境卫生,现存栏生猪务必在春节前全部出栏完毕,生猪出栏后不得再养殖。
下来,梅江区将加强日常检查,敦促该养殖户落实春节前完成全部出栏,关闭养殖行为,并做好清退期间的卫生保洁工作,切实减少养殖气味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基本属实
42 2018.12.15 梅江区城西大道月隐塘路口进入100米左右的龙眼树旁的住户在其家中喷漆作业,每天早上八点至下午五六点臭味扰民。 梅江区 经查,案件反映是在月影塘路联科第叶屋内一民房户主李添发,其主要从事铝合金业务,近期因接受一单路灯灯柱制作,故存在喷漆行为,但喷漆作业在几天前已停止,近期未有喷漆行为。
现场经工作人员教育,李添发同意从现在开始不再从事喷漆业务,并写下书面承诺书,承诺喷漆设备不再使用,同时做好施工场地内的环境卫生管理,处理好周边的邻里关系。
下来,梅江区将加强日常监管,防止其再行喷漆行为。
基本属实
43 2018.12.15 兴宁市新圩镇大村村的村干部刘文光在该村桐树窝处的水田上散养几百只鸭子臭味扰民,且该鸭粪直排旁边小溪污染水源。 兴宁市 经查,该养鸭点建有鸭舍约100m²,现场养鸭约700只,无任何污染防治措施,鸭粪直排旁边小水沟。
兴宁市案件处理组要求该养殖户于
1216日前自行拆除栏舍及清栏工作,逾期将组织进行强制拆除。1216日检查,该养殖点已完成全部清栏,折除了鸭舍。
下一步,兴宁市将加强巡查监管,防止其复养。
属实
44 2018.12.15 兴宁市城区怡苑路景兴酒店后面有一个抽水机抽水过程中噪音过大,影响附近住户。 兴宁市 经查,该处为长兴楼小区,底层安装有4个小型家用自来水增压泵,为78层住户所安装,用于加压用水,工作时有一定噪音。主要原因是楼层高水压过低,住户用水不方便,致使高层用户普遍安装增压泵。
兴宁市案件处理组现场督促物业管理处加强日常管理,提醒高层住户避免休息期间使用增压泵,并要求考虑使用塔式储水器,定时抽水存储,避免噪音影响周边居民。
属实
45 2018.12.15 丘耀福在梅江区西阳镇新联凹下把水田搭建起养猪臭味扰民。 梅江区 经现场核查,案件反映地块现状为石棉瓦简易猪舍,占地面积约200㎡,土地利用现状为水田60㎡(非基本农田)、村庄建设用地100㎡、有林地40㎡。该简易猪舍搭建在当事人丘耀福老屋门前,存栏生猪19头。根据《梅州市梅江区人民政府关于修订梅江区畜禽养殖区划分范围的通告》(梅区府【201811),梅江区西阳镇新联村凹下属新修订的畜禽禁养区范围。
梅江区职能单位对丘耀福进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宣传教育,要求在春节前对存栏生猪全部出栏清理完毕,并切实做好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及时搞好周围环境卫生,当事人表示将配合做好整改,清栏后不再行养殖行为。
下来,办案单位将加强对该养殖户的日常检查,敦促落实春节前完成全部清栏,关闭养殖,并做好清栏期间的卫生保洁工作,减少周边环境的影响。
基本属实
46 2018.12.15 五华县华城镇军山市场旁的三鸟批发店养鸡养鸭经常不清洗粪便臭味扰民。 五华县 该案件与本批D20181214033重复。
1215日,五华县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现场检查,投诉反映的三鸟店位于华城镇东区居委会金山市场,经营者吴运娇,有门店五间,都经营三鸟批发零售,办有营业执照。其噪音来自市场交易和车辆运输,属社会生活噪音。吴运娇经营的三鸟店宰杀过程中存在污水洒至路面,装活禽的笼子和其它垃圾堆一起,鸡鸭毛当街晾晒,影响周边环境的问题。
针对存在问题,五华县相关部门要求店主立行立改,进店经营,清洗路面的污物,遵守市场的管理,搞好环境卫生。
1216日,该三鸟店已进店经营,路面的污物已清洗干净,鸡鸭毛已全部清理完。
下一步,五华县将加强监管,督促经营户遵守市场管理规定,文明经营,避免影响周边环境。
部分属实
47 2018.12.15 梅县区石扇镇中和村嘉鼎水厂对面的养猪场养殖了500头生猪,粪便废水直排污染该村水源头。 梅县区 经查,群众投诉的养猪场是飞腾家庭农场,经营者为肖巧红,已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根据梅县区石扇镇畜禽养殖区划定方案,该养猪场位于限养区。飞腾家庭农场建设有4栋猪舍,占地约700平方米,配套建设有1座沼气池(60立方米)、5个沼液储存池(总容量约500立方米)、1座应急池(80立方米),现存栏生猪约360头。该农场主表示,该农场产出猪粪干清后用于培育果树,养殖废水经沼气池处理后,抽入沼液储存池暂存,用于自身100亩果树及周边种植户约120亩果树的浇灌,不存在污水乱排情况。经调查,飞腾家庭农场附近不存在水源头,也无河道,仅有一条排洪水渠,现场未发现有养殖污水直排入水渠情况。
区环保局要求该农场加强环保设施管理,确保不发生污水外泄情况。
下一步:石扇镇将加强督促飞腾家庭农场的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和保洁工作。
不属实
48 2018.12.15 蕉岭县蕉城镇油坑新村小区后面有一家生牛屠宰点,每天凌晨三点多开始宰牛,牛的惨叫声严重扰民。 蕉岭县 前期蕉岭县有关部门已接到投诉处理。经查,群众所反映的杨姓人员为本地群众,前几年在蕉岭县蕉城镇桂岭大道中288号窝子里杨屋(蕉城镇油坑新村小区后面)搭棚子宰牛,日屠宰量只有1条牛。目前蕉岭县只对生猪有定点屠宰,尚未对牛、羊定点屠宰。前期检查发现杨姓人员宰牛过程中确实将血水粪便直接排放至水渠问题,均责令要求整改。几次现场检查,发现杨姓宰牛者有整改行动,能及时收集废弃物,清理废水。
1213日,蕉岭县职能部门再次检查,该屠宰点负责人杨立平现场书面承诺书,2个月内完成搬迁。蕉岭县城综执法部门根据《城乡规划法》和国务院《城市管理条例》对杨立平宰牛点一处违法建筑已发出限期自行拆除违法通知书,责成杨立平迅速搬迁该屠宰点,并做好搬迁前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做到日清日扫,减少对周边环境影响。
下一步,蕉岭县将加强巡查监管,督促跟进搬迁进展情况,彻底解决扰民问题。
部分属实
49 2018.12.15 大埔县大麻镇麻西村大輋岌养猪场污染水源和空气罗志锋占地500平方米养猪,偷排污水。 大埔县 1213日,大麻镇政府组织人员到现场核查:村民罗志锋于201211月开始租赁桃子窝面积为0.68亩水田作为农业种植和养殖生猪,目前生猪存栏98头。据调查,其开设的大埔县志锋种养农民专业合作社场址不属于畜禽禁养区范围,猪场各设施正常运行,未发现偷排污水问题,未办理畜牧、国土等相关手续。
经研究讨论,县国土资源局:
1.根据国土GPS定位该地属园地,不属于水田,没有办理相关手续;2.根据相关规定可申请设施农用地手续,在手续未办理完善前先行搬迁。
大麻镇政府: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完善各种手续证件,在手续未办理好前先自行搬迁。
1215日上午,镇村干部再次到现场了解进展情况如下:养猪场正在进行自行搬迁;养猪场只剩下9头待产母猪无法搬迁外,其余已全部搬迁。
部分属实
50 2018.12.15 1、梅县区石坑镇澄上村有两名老板石坑镇大量树木砍伐后该种桉树,并在种植桉树的时候在土里放置大量剧毒农药呋喃丹和大量杀虫剂、除草剂;2、梅县区石坑镇琴江村有一大型养猪场经营了二十多年,猪粪和其他污染物直接排放污染水源。 梅县区 经查: 1.澄上村有刘海昌、李珍凤两家桉树种植户。其中,刘海昌于2006年在澄上村畲坑山脚至新旧塘山脚租赁林地种植桉树,有林权证和采伐证,采伐结束后使用除草剂进行除杂。李珍凤于2004年在澄上村亚基嶂至寨背坑租赁林地种植桉树,有林权证和采伐证,采伐结束后未进行经营活动。经调查走访和查阅相关资料,均未发现刘海昌、李珍凤两家桉树种植户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使用剧毒农药呋喃丹和杀虫剂。
2.邹金华养猪场栏舍位于石坑镇琴江村居民相对集中区域,面积约180平方米,存栏约120头,属于非畜禽禁养区。猪场配套有230立方米的沼气池,养猪废水经沼气池收集处理,部分沼液用于淋菜、淋果树。猪粪转运作其它用途。
1.
区联合检查组要求刘海昌、李珍凤两家桉树种植户:生产经营要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环保要求开展,不违规使用肥料和农药。
2.区联合检查组认为该养猪场位于居民相对集中区域,离住户近建议作退养和关闭处理。通过对邹金华本人及其家属做思想工作,邹金华签了退养承诺书。承诺在1230日前出售存栏生猪并拆除现有栏舍内部。
部分属实
51 2018.12.15 1、梅江区西阳镇申渡村申坑村民村官饶福胜等人倾倒垃圾、污泥、渣土等在村民饶运春家门坪,污染环境;2、梅江区西阳镇金骏伟业房产开发有限公司私自购买大量农田保护区水田堆积大量泥土砂石。 梅江区 关于饶福胜等人倾倒垃圾、污泥、渣土等在村民饶运春家门坪污染环境的问题。经查,案件反映的地块在申渡村申坑村民饶运春家附近,该地块在S223线征地时已由政府部门征收,征收前为水田,属于饶福胜父母所有。该地块被倾倒的是黄泥沙土,未发现倾倒垃圾等污染环境,饶福胜、饶运春纠纷已由当地镇政府司法部门调解。
关于金骏伟业房产开发有限公司私自购买大量农田保护区水田堆积大量泥土砂石的问题。经现场核查并查阅国土资源图库信息,金骏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责人为黄学宁,案件反映地块土地利用现状为城镇建设用地(非基本农田),在梅江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规划地类为城镇建设用地,已办理了农转用批文(粤国土资(建)字〔
2012399号、粤国土资(建)字〔20151184号),该宗地属于已批、待征收储的土地,非法买卖土地情况不属实。2015年,因该地地势低洼,需要借土回填,将嘉应新区建设产生的建筑余泥运往该地倾倒填方,目前已完成回填。
下来,梅江区将敦促镇、村切实做好村民的解释工作,积极协调帮助村民诉求,解决实际困难,化解纠纷和矛盾,维护好村民合法权益。
部分属实
52 2018.12.15 兴宁市城区井冈东路的小江美食猪肉店铺每天早上约6点左右产生巨大噪音。 兴宁市 经查,小江美食店位于陈井岗东路吉意楼,开办于201512月,用自有店铺约76平方米经营,办有工商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时间为早上5点至中午12点,每天卖出约60斤猪肉,产生的噪音对周围群众有一定影响。案件情况属实。
兴宁市案件处理组责成经营业主进行整改,将砧板移至店内砍骨头经营,并采用铝皮围蔽隔音及得用棉布铺垫砧板桌脚,以减少噪音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1218日,经营户已按要求完成整改,有效减少噪音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下来,兴宁市将加强巡查监管,督促经营业主文明经营,做好噪音防治工作。
属实
53 2018.12.15 梅江河污染问题已持续4-5年,群众反映多次未得到解决,至今每天黄水横流。源头无人管理。 梅州市环保局 梅江流域东西宽136.5公里,南北长172公里,干流全长307公里,流域集水面积为14061平方公里,在梅州市境内集雨面积10424平方公里,河长270公里。市环保局在梅江干流水口(宁江汇入)至三河(汀江汇入)段设置有水口英勤、畲江官埔、长沙滩下、梅州大桥、西阳电站、丙村电站上、蓬辣7个常规监测断面。同时,建设有梅州长沙水质自动监测站,站址设在梅州城区上游梅江河右岸长沙镇,监测项目有pH值、水温、浊度等共17个项目,对梅江水质状况进行实时监测,并定期在梅州市政府网站公开水质自动监测数据。据监测结果统计分析,20161月至201811月梅江饮用水水源每月监测值达到或优于的Ⅲ类标准,符合饮用水源水质标准要求。水口英勤、畲江官埔、长沙滩下、西阳电站、丙村电站上、蓬辣6个监测断面水质均到达或优于Ⅲ类标准,水质总体优良。梅州长沙水质自动站监测数据显示,2016年、2017年、20181-11月长沙水质自动站监测项目年均值保持在Ⅱ类,水质总体优良。
梅江河黄水问题,据初步分析,主要受梅江河入河支流及流域周边农业农村生产生活影响,降雨时导致泥土随雨水流入水体汇入梅江河导致。下来,按照省市工作部署,继续抓好重点流域综合整治,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加快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农业农村污染防治,严格环境执法监管,打造良好生态环境。
部分属实
54 2018.12.15 梅县区南口镇侨乡村12村民小组有一用于净化污水的工程项目自从2016年建造完工后至今未使用。 梅县区 南口镇水质净化站一期工程于20168月开始建设,201712月完工,规模为1000/日。站点建成后由施工单位自20185月份开始试运行,由于管网未全面完成,导致污水量收集不够,需3-5天时间收集到一定量才进行处理,如果设备长时间空运行,耗能多且设备容易损坏,故采用隔几天运行处理一次污水的方法。该站的集污管由梅县区广业环境治理有限公司负责建设,根据该公司的工期安排,污水管网定于20196月底全面铺设完成,管网铺设完成后污水处理站点可以全面正常运行。
区联合检查组要求梅县区广业环境治理有限公司加快污水管网铺设进度,确保20196月底前全面完成铺设任务。
不属实
55 2018.12.15 蕉岭县蕉城镇湖谷村润兴屠宰场噪音问题新闻报道与事实不符,新闻报道为瞬间噪音,事实为屠宰场每天凌晨2点到6点屠宰生猪200-300头生猪的惨叫时持续稳定的,且臭味一天24小时存在。 蕉岭县 重复件,与第2D20181208009、第2D20181208013、第3X20181209002重复。关于润兴屠宰场每天凌晨三点宰杀生猪噪音和臭味扰民问题,近期蕉岭县接到过此类信访件,均认真到场调查并多次召开周边群众协调会。从调查情况看,该企业办有屠宰证及环保手续,企业创办之时,周边100米内几乎无村民,但目前100米范围内有村民130户左右的。今年以来该企业结合国家排污许可证发放要求,已对废水处理设施进行整改并做到达标排放(明年将接入市政管网统一由县城污水处理厂处理);对噪音问题也安装了隔音设施。对臭味问题采取及时清扫、收集废弃物等措施但仍然不是很完善。近期县环保局专门聘请第三方该企业进行监测,结果瞬间噪声超标、臭味超标。129日蕉岭县再次组织现场检查,该企业能落实相关管理措施,并正在整改隔音及防臭味设施。
根据调查情况及投诉群众主要是要求政府及企业确定一个搬迁期限,要求搬迁的诉求,目前,蕉岭县已成立了搬迁工作协调领导小组,从党委、政府层面统筹推进搬迁工作,争取三年之内完成搬迁工作,同时将继续做好日常监管工作。针对其噪声、臭味设施有待完善问题,县环保局发出整改通知,并对防臭味不到位问题依法立案查处,已发出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近日将正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目前,企业已按国家排污许可证发放要求完成了整改。
1216日,蕉岭县组织农业、畜牧等相关职能部门召开信访群众代表会议,向群众代表解释县政府预计三年内将县进行搬迁的工作方案,群众代表表示同意此方案,并不再信访。
下一步,蕉岭将加强巡查监管,督促该屠宰场加强落实搬迁前的环保管理工作,减少对周边环境影响。
部分属实
56 2018.12.15 梅县区梅西镇宜塘村大岭下凌锦寿占用村道破坏水利设施建房建猪舍,猪栏离河约20米左右,直接污染水源。 梅县区 群众反映的凌锦寿猪舍配套有化粪池。2016年,因考虑到原有村道视线不便,凌锦寿将村道往外迁移,将道路硬底化,保留原有宽度,并在原有灌溉圳道上进行了硬底化,村道迁移后灌溉圳道仍畅通。猪舍是在村道迁移后建成,没有占用到新村道。
1215日,梅县区联合检查组人员到现场调处。凌锦寿猪场现有23头肉猪、2头母猪,猪舍配套有化粪池,猪场养殖废水经化粪池处理,未直排到河流,不存在污染水源的情况。
经做思想工作,凌锦寿签订了《承诺书》,承诺
1231日前处理掉现有25头肉猪。
下一步工作:梅西镇将跟进凌锦寿猪场清退整治工作,并督促其按时完成。

部分属实
57 2018.12.15 梅县区石扇镇村南村的梅县拓锋石粉厂每天排放大量粉尘,配有洒水车但使用频率低,望解决扬尘问题。 梅县区 该厂主要从事干石灰石石米和精粉的生产,生产规模为年产石灰石石米和精粉共30万吨。该厂办理了环评审批手续、验收手续,已领取《广东省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其废气污染物主要是在破碎、筛选工序产生的粉尘,配套了布袋除尘设施。
1215日,区联合检查组现场检查,该厂未生产,未发现有明显扬尘。该厂正在实施生产厂房的全密闭施工,由于国土等部门的手续原因暂时未能全面完工,主体工程已基本完工,部分顶棚和侧面围挡未完成建设。围蔽完工后将进一步减少无组织扬尘。设置有专门的原材料和产品堆场,并建设有围挡,购置有两台洒水作业车和一台路面扫地车用于厂区道路的清扫清洗,安装有5台雾炮用于抑尘降尘。为进一步降低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该厂已向盐城市吉盛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订购了1V型选粉机和1台布袋除尘器,该套设备预计于1218日到货安装。
检查组要求该石粉厂加大厂区的抑尘降尘力度和路面的洒水清洗频次,加强各项环保处理设施的日常管理与维护,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经复查,该厂布袋除尘器已到货正在安装。下一步跟进围蔽工作落实情况,确保减少对周边环境影响。
部分属实
58 2018.12.15 丰顺县潭江镇新公路有两户姓刘的村民在屋后长期饲养几十头生猪,其中一家私宰生猪,杀猪声噪音扰民,养猪臭味扰民,滋生蚊虫。 丰顺县 经查,反映的丰顺县潭江镇新公路地点实为丰顺县潭江镇新兴路48号、52,其中新兴路48号户主刘桂贤,未养殖生猪,自2014年起就停止了生猪养殖,目前从事生猪肉和制肉丸销售工作,所售猪肉均是从镇食品站购进,非自家屠宰生猪;办有工商营业执照。另外一户新兴路52号户主刘由权,也是从事猪肉销售工作,并在家养殖生猪8头,产生的猪粪尿用于周边菜园作为肥料使用;据了解,其饲养的生猪均运至镇食品站进行屠宰,屠宰后再运回店里销售,近年来均未私屠宰过生猪销售,只在过年时会宰头小猪供家庭聚餐食用。
针对刘由权养户养殖过程中存在的扰民问题,该养殖户主已向相关职能部门作出书面承诺,不再私屠宰生猪,并减少养殖规模,做好周边环境卫生工作,进一步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下来,五华县将加强巡查监管,督促养殖户加强养殖管理,做好周边环境卫生工作,减少养殖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发现私宰生猪行为,将严格依法处理。
部分属实
59 2018.12.15 平远县石正镇东台村村民谢彩兴侵占集体土地并在南台森林公园乱砍乱伐,挖山体,破坏森林公园的生态环境。 平远县 经调查,投诉的平远县石正镇东台村村民谢彩兴曾于2010年占用林地约200平方米,搭建一座占地约50平方米的简易鸡舍,养鸡100只左右,暂未发现其他乱砍乱伐、挖山体,破坏森林公园生态环境的行为。
经现场核查,县林业局已发出《责令停止违法通知书》,责令限期
1225日前拆除违章搭建的简易鸡舍。下一步,将继续跟进拆除恢复工作。
部分属实
60 2018.12.15 G205长深高速广福至程江段(K3313)穿越梅县区程江镇槐岗村居民密集区,噪音影响9个村民小组、近500户人家。希望安装隔音墙降噪。 梅县区、梅州市高通运输局 该案件与案第6批交办件(D20181212048号)、第7批((D20181213006号)重复。
根据现场调查,部分居民区离高速公路不足30米。区环保监测站曾于20181129日在环境敏感点进行噪声监测,监测结果显示昼间和夜间噪声超标。
接到转办件后,区联合调查组到程江镇槐岗村进行现场调解处理,形成调解意见。项目业主方(天汕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负责人表态,将对邻近环境敏感点噪声超标路段安装道路隔音屏。目前已完成施工图设计,正在进行报审及招投标等相关工作。
区交通局将会同相关部门,积极跟进项目进展,督促天汕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加快工程进度,尽快解决群众关切的问题,使整改得到落实。
属实
(以上数据统计截止12月27日12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