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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洁生产资料之二
来源:本网   时间:2009-07-28 17:11:20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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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洁生产资料之二

清洁生产的产生与发展

一、清洁生产提出的历史背景

20世纪,西方发达国家在快速发展经济的同时,也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其中就导致了一系列举世震惊的环境公害事件。

20世纪60年代,工业化国家开始采用“末端治理”的方法对污染物进行处理。但是,由于需要投入昂贵的设备费用、惊人的维护开支和最终处理费用,“末端治理”本身还要消耗资源和能源,会使污染在空间和时间上发生转移而产生二次污染。人类为治理污染付出了高昂而沉重的代价,收效却并不理想。因此,从70年代开始,发达国家的一些企业相继尝试运用如“污染预防”、“废物最小化”、“减废技术”、“源削减”、“零排放技术”、“零废物生产”和“环境友好技术”等方法和措施,来提高生产过程中的资源利用效率、削减污染物以减轻对环境和公众的危害。这些实践取得了良好的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使人们认识到革新工艺过程及产品的重要性。在总结工业污染防治理论和实践的基础上,联合国环境规划署(UNEP)于1989年提出了清洁生产的战略和推广计划。

二、国外清洁生产的发展过程

清洁生产的起源来自于1960年美国化学行业的污染预防审计。而“清洁生产”概念的出现,最早可追溯到1976年。当年欧共体在巴黎举行了“无废工艺和无废生产国际研讨会”,会上提出“消除造成污染的根源”的思想。1979年四月欧共体理事会宣布推行清洁生产政策。1984、1985、1987年欧共体环境事务委员会三次拨款支持建立清洁生产示范工程。

1989年5月联合国环境署工业与环境规划活动中心(UNEP IE/PAC)根据UNEP理事会会议的决议,制定了《清洁生产》,并在全球范围内推广清洁生产。

自1990年以来,联合国环境署已先后在坎特伯雷、巴黎、华沙、牛津、汉城和蒙特利尔举行了六次国际清洁生产高级研讨会。在1998年10月韩国汉城第五次国际清洁生产高级研讨会上,出台了《国际清洁生产宣言》,是对作为一种环境管理战略的清洁生产公开的承诺。截止到2003年底,已有300多个国家、地区或地方政府、公司及工商业组织在《国际清洁生产宣言》上签名。

三、国内清洁生产的发展过程

早在20世纪70年代,我国就提出了“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强调通过调整产业布局和产品结构,通过技术改造和“三废”的综合利用等手段防治工业污染。到了20世纪80年代,随着环境问题的日益严重,我国提出通过技术改造把“三废”排放减少到最小限度。到了1993年,我国政府开始逐步推行清洁生产工作。同时在联合国环境规划署、世界银行的援助和许多外国专家的协助下,中国启动和实施了一系列推进清洁生产的项目。我国清洁生产的形成与发展过程概括起来可分为三个阶段,即:

第一阶段:清洁生产形成阶段(1983-1992年),这一阶段的显著特点是,清洁生产从萌芽状态逐渐发展到理念的形成,并作为环境与发展的对策。

1983年国务院就颁发了《关于结合技术改造防治工业污染的几项规定》的文件,其中就提到“对现有工业企业进行技术改造时,要把防治工业污染作为重要内容之一,通过采用先进的技术和设备,提高资源、能源的利用率,把污染物消除在生产过程之中” 。这个规定中的一些内容已经体现了清洁生产的思想。

1985年国务院批颁发了《关于开展资源综合利用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的文件,这一文件为我国资源综合利用提供了具体的指导。同时为了调动企业开展资源综合利用的积极性,国家制定了一系列鼓励政策。

1989年,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提出推行清洁生产的行动计划后,清洁生产的理念和方法开始引入我国,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始研究如何在我国推行清洁生产。1992年原国家环保局与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召开了我国第一次清洁生产研讨会。

第二阶段,清洁生产推行阶段(1993-2002年),这一阶段的特点是清洁生产从战略到实践,取得重大进展。

自1993年,我国政府开始逐步推行清洁生产工作。在联合国环境规划署、世界银行的援助和许多外国专家的协助下,中国实施了一系列清洁生产的项目,清洁生产从概念、理论到实践在中国广为传播。当时,全国各地都先后开展了清洁生产培训和试点工作。试点项目达700多个,通过实施清洁生产,普遍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通过对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的219家企业的统计,推行清洁生产后获得经济效益5亿多元,COD排放量平均削减率达40%以上;废水排放量平均削减率达40-60%;工业粉尘回收率达95%。试点经验表明,实施清洁生产,将污染物消除在生产过程中,可以降低污染治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行费用,并可有效地解决污染转移问题;可以节约资源,减少污染,降低成本,提高企业综合竞争能力;可以挽救一批因污染严重而濒临关闭的企业,缓解就业压力和社会矛盾。

中国政府与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以及加拿大等国家政府开展了广泛的双边和多边合作,内容涉及到清洁生产立法、政策研究、宣传培训、试点以及建立清洁生产信息系统等。同时为我国培养了一批清洁生产专门人才,积累了我国企业开展清洁生产的经验,同时起到了积极的宣传促进作用。

第三阶段:依法全面推行清洁生产阶段。《清洁生产促进法》于2003年1月1日起施行,标志着我国清洁生产进入依法全面推行的新阶段,预示着我国推行清洁生产的步伐将大大加快。

在这一阶段,清洁生产全面展开,国家和各地的经贸部门、环保部门以及科技部门在推行清洁生产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例如,开展各种宣传培训、建立项目示范、进行国际交流与合作等。在组织机构方面,成立了行业和地方清洁生产中心,推荐清洁生产技术依托单位,公布清洁生产技术标准和评价体系,为全面推进我国清洁生产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