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重点企业清洁生产验收的有关要求,近期我局组织验收组完成了5家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序号文件名称文号发文时间1梅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梅县金雁水泥有限公司(松南分厂)清洁生产审核验收意见的函梅市环函〔2015〕300号2015.10.222梅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梅州市韩江水泥厂清洁生产审核验收意见的函梅市环函〔2015〕301号2015.10.223梅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梅县佳通电路板有限公司清洁生产审核验收意见的函梅市环函〔2015〕302号2015.10.224梅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梅州市红日旋窑水泥有限公司清洁生产审核验收意见的函梅市环函〔2015〕307号2015.10.295梅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梅县丙村水泥厂清洁生产审核验收意见的函梅市环函〔2015〕308号2015.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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