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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梅州市生态环境局 通知公告 关于2020年5月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的公告(北大新世纪梅江实验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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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5月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的公告(北大新世纪梅江实验中学)
来源:本网   时间:2020-05-27 10:27:44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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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

批复名称

批复文号

审批时间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建设地点

1

北大新世纪梅江实验中学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告知承诺制审批表(试行)

梅市环审〔2020〕6号

2020.5.14

梅州北大新世纪教育发展有限公司

惠州市鸿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梅州市梅江区西阳镇龙坑村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六十天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期六十日内向市生态环境局或者梅州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联系地址:梅州市彬芳大道市环境监控中心,邮编:514071
联系电话:0753-6133820

  传    真:0753-6133820

北大新世纪梅江实验中学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pdf

编制单位承诺书.pdf

建设单位承诺书.pdf

2020.5.14 梅市环审〔2020〕6号 (北大新世纪梅江实验中学)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告知承诺制审批表(试行)_signed.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