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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邦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资源回收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来源:本网   时间:2020-08-12 11:39:49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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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梅州市邦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资源回收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梅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市生态环境局窗口,邮编:514021

  联系电话:0753-6133820传真:0753-613382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

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

地点

环评

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梅州市邦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资源回收利用项目

梅州市邦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梅州市梅江区广东梅州经济开发区

深圳市汉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梅州市邦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拟在梅州市梅江区广东梅州经济开发区(东升工业园区货场路中段,中心地理坐标为E 116.173334°、N 24.281086°)建设“梅州市邦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资源回收利用项目”。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2条废电路板破碎分选生产线,设计能力年处理废电路板30000t/a(属于HW49其他废物,编号900-045-49:废电路板);2条废包装桶破碎清洗生产线,设计能力年处理废包装桶20000t/a(属于HW49其他废物,编号900-041-49:含有或沾染毒性、感染性危险废物的废弃包装物、容器、过滤吸附介质)。废电路板破碎分选后产生粗铜粉和废树脂粉,废包装桶破碎处理清洗后作为废塑料、废铁外卖。

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800万元,占总投资的16%。

1、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根据《报告书》(报批稿),项目生产废水经自建废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洗涤用水标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广东梅州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表明,本项目生产废水经处理达标后全部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对周边水环境影响较小。

2、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根据《报告书》(报批稿),项目将厂区内划分为重点防渗区和一般防渗区。重点防渗区包括项目生产车间、废水处理车间、原料暂存区、二次危废暂存区、初期雨水事故池、应急事故池、消防废水池等,通过采取防渗措施,确保防渗层渗透系数应≤1.0×10-10cm/s。通过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后,可有效降低项目运营期对所在区域地下水环境的影响。

3、环境空气保护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根据《报告书》(报批稿),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收集后采取旋风除尘器+脉冲式袋式除尘器处理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的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要求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有机废气经收集后采取UV光解+活性炭吸附处理达到《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的要求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

根据大气环境影响预测结果可知,正常排放下PM10和TVOC贡献质量浓度和叠加后环境质量浓度预测结果均未出现超标点,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4、声环境保护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根据《报告书》(报批稿),项目通过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并采取减振、隔声、吸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减少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根据预测结果,项目厂界噪声贡献值均未超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5、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根据《报告书》(报批稿),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危险废物有废树脂粉、油墨渣、废活性炭、浮油、滤渣、污泥和浓缩液,分类存放于危险废物暂存场,废树脂粉外运至蕉岭县箕窝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其余交由具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一般工业固废废塑料和废铁定期外卖,生活垃圾集中存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运走。

项目营运期间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经分类收集、妥善处理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6、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项目建设运营过程污染物可能迁移进入土壤环境的主要包括大气沉降影响、地表漫流、入渗。通过采取加强项目废气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确保废气达标排放;对生产区围堰、厂区集水沟等设置拦截设施,避免废水漫流;对项目原料暂存区、二次危废暂存区进行地面防渗,避免污染物入渗污染土壤环境。在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对土壤环境影响较小。

7、环境防护距离

根据《报告书》(报批稿),从环境安全的角度出发,本项目以厂界外100m所形成的包络线范围作为项目与周围常住居民居住场所的环境防护距离。8、风险防范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根据《报告书》(报批稿),项目环境风险潜势划分为Ⅰ级。根据项目风险分析,项目涉及的主要风险源有危险废物运输车辆发生泄露或事故、废水废气处理设施发生故障、废树脂发生火灾等。项目仓库周围设置收集消防废水的管道,并做好防渗漏措施;项目通过加强运输车辆的管理,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运输和转移,制定危险废物转移运输中的污染防范及事故应急措施;加强废水废气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设置消防废水暂存池和事故应急池,在采取各项风险防范及管理措施后,项目环境风险可控。

建设单位于2019年1月30日在梅江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了第一次网上公示,于2019年8月6日-8月19日在建设单位公司网站进行了第二次公示。在第二次公示期间,建设单位于2019年8月8日和9日在《梅州日报》进行了两次报纸公示,同时,企业在项目周边5km范围内的村庄(包括罗乐村、申渡村、龙坑村、东升村、双黄村等)进行了现场公示。公示内容介绍了项目主要建设情况以及污染防治措施,环评结论等内容,公示期间环评单位和建设单位均未接到公众反馈电话。

  2020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