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试时间
2021年11月20日(星期六)上午9︰30开始。考生须在面试开考前40分钟(即上午8:50前)到面试地点报到。截止到当天上午8:50,考生未到达候考室报到的,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二、面试地点
考场设在梅州市环境监控中心4楼(地址:梅州市梅江区彬芳大道南163号)。
三、面试形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重点测试面试人员履行所报考职位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四、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四、结果查询
考生在面试现场签收面试成绩通知书回执。面试结束后,报考职位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考察人选名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为序),并于次个工作日(2021年11月22日)在梅州市生态环境局门户网站公示。
五、注意事项
考生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考场报到。请认真阅读面试考生须知、面试考生疫情防控须知。同时,注意面试期间的天气状况和面试考场的交通状况,预足时间,提前到达,勿因迟到而造成遗憾。
附件:
1.面试考生须知
2.面试考生疫情防控须知
梅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11月18日
附件
面试考生须知
一、考生须按照公布的面试时间与考场安排,最迟在当天面试开考前40分钟凭本人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到指定考场报到,参加面试抽签。考生所携带的通讯工具和音频、视频发射、接收设备关闭后连同背包、书包等其他物品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考完离场时领回。
二、截至面试开考前40分钟,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对证件携带不齐的,取消面试资格。
三、考生不得穿制服或有明显文字或图案标识的服装参加面试。
四、考生报到后,工作人员组织考生抽签,决定面试的先后顺序,考生应按抽签确定的面试顺序进行面试。
五、面试开始后,工作人员按抽签顺序逐一引导考生进入面试室面试。候考考生须在候考室静候,不得喧哗,不得影响他人,应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候考期间实行全封闭,考生不得擅自离开候考室。需上洗手间的,须经工作人员同意,并由工作人员陪同前往。候考考生需离开考场的,应书面提出申请,经考场主考同意后按弃考处理。严禁任何人向考生传递试题信息。
六、考生必须以普通话回答评委提问。在面试中,应严格按照评委的提问回答,不得报告、透露或暗示个人信息,其身份以抽签编码显示。
七、面试结束后,考生到候分室等候,待面试成绩统计完毕,签收面试成绩回执。考生须服从评委对自己的成绩评定,不得要求加分、查分、复试或无理取闹。
八、考生在面试完毕取得成绩回执后,应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
九、考生应接受现场工作人员的管理,对违反面试规定的,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进行严肃处理。
面试考生疫情防控须知
按照《广东省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指引》要求做好本次面试的疫情防控工作。
考生进入考场均应主动出示粤康码、健康申报表(登录微信-粤康码-健康申报,申报结果可在我的粤康码信息处查询),接受体温检测,并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粤康码”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以下)的考生方可正常参加面试。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能参加面试:
1、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认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
2、“粤康码”为红码、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不能提供考前3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
3、未能配合属地完成隔离观察、健康管理或核酸检测等防疫措施的国(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
4、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37.3℃),在临时观察区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的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