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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公布《梅州市2018年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通知
来源:梅州市环境保护局   时间:2018-03-30 16:06:38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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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高新区管委会、梅州蕉华园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环境保护局和市属重点排污单位: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环境保护部《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部令第31号)和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 <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管理规定(试行)> 的通知》(环办监测〔2017〕86号)相关要求,经研究并征询市相关单位意见,形成了《梅州市2018年重点排污单位名录》,予以公开发布。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该名录包含129家重点排污企业,请各县(市、区)环境保护局及时将有关工作要求落实到辖区每一家重点排污单位,要求重点排污单位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有关要求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可在梅州市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平台公开环境信息,网址:http://qyhjxx.mzepb.gov.cn/),将信息公开情况纳入日常管理范围。

二、各县(市、区)环境保护局在日常工作中应充分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重点排污单位的管理要求,按规定做好重点排污单位环境管理工作。

三、环境保护部开发建设了“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需在环保专网环境下使用,具体网址:http://123.127.175.61:9999/mlk/Login.action),要求各地环保部门将本行政区名录信息通过管理系统报送上级环保部门,并组织做好名录信息维护管理工作。为此,请各县(市、区)环境保护局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认真做好名录信息报送和维护管理工作,并于3月29日前在管理系统完成所管辖排污单位的信息录入工作(“管理系统”将在3月30日关闭),确保所有名录信息完整、准确录入管理系统。

附件:《梅州市2018年重点排污单位名录》

梅州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3月27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卫生计生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梅州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8年3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