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局各科室:
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袁谭嘉同志任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对外贸易发展科副科长,免去其副主任科员职务。
该同志的任职按梅市办〔2001〕30号文规定,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一年,试用时间从发文之日算起。
梅州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
2013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