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下达2021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项目计划》(粤商务贸函〔2021〕31号)有关要求,现将2021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项目计划142万元,其中:进口贴息项目7万元,开拓国际市场项目11万元予以公示。公示期2月22日至2月28日,共7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市商务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
附件:1、2021年度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进口贴息明细表.pdf
2、2021年度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开拓国际市场明细表.pdf
梅州市商务局
2021年2月22日
( 联系人:市商务局 高森梅 电话:0753-22497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