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促进中国(梅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发展若干政策措施(试行)》(梅市商务〔2021〕8号)和《关于印发2020年促进中国(梅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梅市商务函〔2021〕7号)精神,按照省、市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我局组织开展了2020年促进中国(梅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专项资金申报。经企业申报、专家评审,现将2020年促进中国(梅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专项资金项目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5月11日-17日,共7日。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市商务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不予受理。
附件:2020年促进中国(梅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专项资金项目公示名单.pdf
梅州市商务局
2021年5月11日
(联系人:吴燕妮 邮箱:mzswdsk@meizhou.gov.cn 电话:22566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