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中央财政2021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跨境电子商务事项)(第一批)申报工作的通知》(梅市商务〔2021〕56号),按照省、市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我局组织开展了中央财政2021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跨境电子商务事项)(第一批)申报。经企业申报、专家评审,梅州市冠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跨境说未来科技(广东)有限公司、广东聚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的支持企业做大做强、支持企业开展跨境电商业务、支持企业参加展会活动、支持海外仓建设等13个项目符合申报要求,现将中央财政2021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跨境电子商务事项)(第一批)资金分配计划共870.728万元予以公示,公示期12月7日-13日,共7日。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市商务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不予受理。
附件:中央财政2021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跨境电子商务事项)(第一批)资金分配计划表.pdf
梅州市商务局
2021年12月7日
(联系人:王凯华 邮箱:mzswdsk@meizhou.gov.cn 电话:2390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