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市直有关企业:
现将《广东省商务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5年促进进口专项资金贴息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粤商务产字[2015]5号)(见附件一)正式文件转发给你们(6月15日我局已下发预通知,现请按照正式文件做好申报工作),经初审后于7月6日前将申报材料报我局贸易管理科。如有疑问,可直接联系我科。
联系人:张嘉祥 林金山 黄燕,电话:2256603、2255731、2256657,传真:2258209,邮箱:mzmgk@139.com
附件一:粤商务产字[2015]5号;
附件二:有关表格1-3;
附件三:有关表格4-6
梅州市商务局
2015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