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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梅州市商务局 通知公告公示 关于转发2015年出口企业开拓国际市场专项资金项目第三期申报指南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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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2015年出口企业开拓国际市场专项资金项目第三期申报指南的通知
来源:贸易促进科   时间:2015-12-18 09:07:51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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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市直有关企业:

现将《广东省商务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5年出口企业开拓国际市场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粤商务贸字〔201512号文)转发给你们,请各县(市、区)及时通知属地企业,按省厅文件要求,认真做好申报工作。

开拓国际市场专项资金项目采取网上和书面同时申报方式。企业(单位)通过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平台www.gdbs.gov.cn申报资金,务必于2016110日前将第三期(11-12月份)纸质申报材料(顺序装订一式三份)报送市商务局贸易促进科(联系人及电话:高森梅2249770),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1粤商务贸字〔2015〕12号

   22015年度广东省开拓国际市场专项资金项目(第三期)拨付申请表

梅州市商务局

            20151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