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市直有关企业:
现将《广东省商务厅关于组织企业参加2016年广东(伊斯坦布尔)商品展览会的通知》(粤商务贸函〔2016〕102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县(市、区)局积极向属地企业宣传发动,有意参展企业可按照文件要求于6月10日前直接向中国对外贸易广州展览总公司咨询报名,并将报名回执报我局贸易促进科备案。
梅州市商务局
2016年6月6日
(联系人:高森梅 电话:0753-2249770传真:0753-2396832邮箱:mzmyfz@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