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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关于申报2024年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汽车“置换更新”相关操作指引

时间:2024-09-30 11:31:34
来源:本网

  一、主要目的

  在第一轮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活动基础上,进一步提高补贴标准,扩大补贴范围,组织开展加力支持个人乘用车置换更新活动,鼓励汽车置换更新,带动新车消费,激活二手车交易,拉动大宗消费持续增长。

  二、活动内容

  对个人消费者在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转让本人名下注册登记的乘用车,并且在2024年9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在梅州购买乘用车新车的,发放一次性购车补贴。

  三、补贴标准

  个人乘用车置换更新活动设置统一补贴标准,按照购买新车价格分为三档,新购车辆价格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含税价格为准:

  (一)购车价格为7万元(含)至15万元(不含)的,购买燃油车补贴8000元/辆,购买新能源车补贴9000元/辆。

  (二)购车价格为15万元(含)至25万元(不含)的,购买燃油车补贴12000元/辆,购买新能源车补贴13000元/辆。

  (三)购车价格为25万元(含)以上的,购买燃油车补贴15000元/辆,购买新能源车补贴16000元/辆。

  同一辆新车不得同时享受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和个人消费者乘用车置换更新补贴。如国家对个人消费者乘用车置换更新补贴标准有其他要求,按国家工作指引执行。

  四、时间要求

  (一)转让车辆时间。转让车辆需在2024年8月22日前登记在个人消费者本人名下,并在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发生所有权转让。转让时间日期以《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上载明的开票日期为准。

  (二)新购车辆时间。2024年9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在梅州市购买乘用车新车。购买日期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载明的开票日期为准。新车购买日期不得晚于该车注册登记日期。

  (三)新购车辆注册登记时间。新购车辆需于2025年1月15日前注册登记,以《机动车行驶证》上载明的注册日期为准。

  (四)补贴申请时间。自发布公告通知接受申请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如活动资金申请完毕,则终止补贴申请。

  五、活动原则

  (一)活动按照全省设置统一补贴标准,以“总额控制、先到先得、额满即止”的原则发放补贴。

  (二)不得使用财政资金提高本次活动消费券补贴标准。个人消费者只能享受1次财政补贴,不得同时享受个人消费者乘用车置换更新补贴和汽车报废更新补贴。

  六、补贴申请材料和流程

  (一)补贴申请材料

  1.补贴申请人姓名、手机号、有效身份证明。

  2.转让车辆的品牌、型号、车架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转让后的《机动车登记证》、《机动车行驶证》。

  3.新购车辆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机动车行驶证》。

  (二)补贴申领流程

  1.个人消费者在转让本人名下汽车,并购买符合条件的新车,取得转让车辆的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新购车辆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新购车辆《机动车行驶证》等相关资料。

  2.个人消费者登录活动平台,输入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完成实名认证并注册,进入“置换更新”申领页面,填写旧车品牌、型号、车架号,上传身份证明正反面、转让车辆的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和《机动车行驶证》正、副页,新购车辆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机动车行驶证》正、副页,并提交申请。

  3.身份校验、发票查验:活动第三方执行机构依次对补贴申请人的申请资料进行完整性、真实性审核;转让车辆相关信息提交交警部门协助确认。

  4.审核结果:活动平台通过调用税务、车管、报废等接口获取资格结果,第三方审计、车管、税务单位等机构人员确认符合条件后,点击审核通过。

  5.发放补贴:审核通过后,购车补贴以代付形式发放给补贴申请人。

  七、注意事项

  (一)补贴申请人须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未能提供完整有效材料的,不受理申请,不予补贴。如成功申领补贴后,发生退车、退款行为,汽车销售企业必须追回补贴资金。如发现汽车销售企业、个人消费者出现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刷单、套现、提供虚假证件、发票、虚假交易等),活动的主办及承办部门有权取消汽车销售企业、个人消费者活动参与资格,追回已发放补贴,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二)二手车转让人、新购车辆所有人、补贴申请人以及新车销售发票上显示的购买方、新车行驶证上所有人及接受购车补贴的云闪付账户所有人必须为同一自然人。若不属于同一自然人,将无法获得补贴。

  (三)补贴申请人必须是提交申请的所有材料中显示的旧车持有人和新车购买人,姓名与身份证号码必须一致,否则不予受理。

  (四)汽车销售企业应准确向消费者介绍所售车辆对补贴活动的适用情况,不得误导、欺骗消费者。

  (五)汽车销售企业必须签署《企业承诺书》,对本企业开具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真实性、合规性负责,保证所提交的资料符合活动相关规则并承担相关责任。

  (六)参与活动的企业和个人消费者均无需缴纳任何申报费用。

  (七)补贴申请不接受任何中介机构代办申请,中介代申请的,不予受理补贴申请。

  (八)如发生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等因素,市商务局可对汽车促消费活动做相应的调整。补贴资金预算使用完毕,市商务局提前发布公告结束活动。

  (九)市商务局聘请第三方审核机构,就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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