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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人民健康 抓好饮用水安全
来源:本网   时间:2008-06-09 00:00:00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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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饮用水安全问题,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做好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是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紧迫任务。梅州市一直以来都高度重视做好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近年来,为使人民喝上干净水、放心水,梅州水利部门不断加大城乡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力度,规划和建设了一系列工程饮水工程项目。这些饮水项目的实施,解决了大部分城乡居民饮用水的安全保障问题。

致力兴建优质水源工程

为满足梅州市区居民生活和工业用水需要,提高城区居民饮用水质量,同时结合防洪、发电和灌溉,梅州市委、市政府决定兴建清凉山水库这一民心工程。该工程于2000年10月由广东威华集团筹资近3亿元兴建。工程建成后,梅州市政府决定从2002年10月起将梅州市自来水厂的供水水源由梅江改为清凉山水库,同时把梅江作为梅州市区的第二饮用水源。蕉岭县城以龙潭水库(总库容683万立方米)为水源,丰顺县城以虎局水库(总库容1082万立方米)为水源,五华县城以桂田水库(总库容1328万立方米)为水源,兴宁市区以合水水库(总库容11000万立方米)为水源,平远县城以黄田水库(总库容5440万立方米)为水源。目前,各县(市)县城(市区)所在地的饮用水源均达到有关标准。

全力建设农村饮水解困工程

农村饮水解困工程是一项为民造福的民心工程、德政工程,我市各级党委、政府按照省、市的统一规划和部署,把解决农村饮水困难工作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成立机构,落实责任,努力克服时间紧、任务重、人员和经费不足等困难,在完成《梅州市农村饮水工程解决饮水困难规划》(2004~2005年)的基础上,以建好示范工程为突破口,科学规划,广筹资金,强化管理,取得了一定成效。2006年完成投资1.2亿元,其中省补助资金0.494亿元,建设农村饮水解困工程115宗,解决饮水困难人数24.7万人,受益人口45.55万人。到目前农村饮水解困工作已基本完成。

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区

梅州市自来水厂供水水源改变后,市政府及时组织有关部门编制了《梅州市区清凉山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报经省人民政府(粤府函[2004]94号)批准实施。梅州市区梅江饮用水源保护区的范围和功能继续保持不变,并要求各级各部门继续组织做好《梅江河水保洁防污染议案》的实施工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对县城及沿河建制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也在原有划定的基础上,进行了重新规划或调整,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办法,以保障城镇、乡镇供水水源水质达到《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88)规定的Ⅱ类以上标准,并力争使全市范围内的大部分河流、水库等地面水符合Ⅱ类水质标准。同时,着手防治地下水资源的超采和污染工作。

制定规范性文件

为保护梅州市清凉山水库饮用水源,防治水污染,确保梅州市区用水的需要,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经济社会的持续稳定发展。2004年7月23日梅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梅州市人民政府《办理〈关于加大梅州市清凉山饮用水源水质保护工作力度的议案〉实施方案的报告》(以下简称《议案》)和《梅州市清凉山水库饮用水源水质保护管理办法(草案)》(以下简称《办法》),市政府于2004年8月11日印发《办法》,《办法》明确了指导思想、保护目标、工作任务和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