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统计局,市局各科(室)、队、中心:
2017年《梅州统计年鉴》(以下简称《年鉴》)编纂工作即将开始,现就做好《年鉴》编纂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
《年鉴》是全面、系统、客观反映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权威性刊物,是我市统计部门用数据说话,为决策服务的主要载体,凝聚着全市统计人员的辛勤汗水和心血,需要各级统计部门高度重视,全力配合,确保《年鉴》编撰工作顺利开展。
二、大力宣传
要大力宣传推介,不断扩大《年鉴》的影响力,积极向社会各界展示梅州社会经济发展成就,力争各级、各有关部门对《年鉴》编撰工作的支持。
三、及时收集提供统计资料
市局各科(室)、队、中心要切实做好相关统计资料的收集整理,确保按规定时间完成各项统计资料提供和刊物发行工作。
(一)每年6月25日前,由各科(室)负责的统计资料必须定稿,并交综合法规科(含电子版);
(二)每年7月5日前,综合法规科负责汇总各专业资料,形成年鉴初稿;
(三)每年7月15日-20日,由综合法规科组织各专业人员完成对年鉴初稿进行校对,并移交市统计年鉴编辑部;
(四)每年8月5日,市统计年鉴编辑部必须完成《年鉴》出版发行工作。
请各县(市、区)统计局协助做好相关统计资料的收集及《年鉴》发行工作。
梅州市统计局
2017年4月13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梅州市统计局办公室 2017年4月13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