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培训班是根据《广东省体育局关于组织开展<广东省全民健身条例>巡回宣讲培训的通知》(粤体群〔2019〕199号)要求而举办,旨在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全民健身条例》,宣传普及《广东省全民健身条例》的主要内容,扩大《广东省全民健身条例》的社会影响。 学员们认真听讲,认真学习,对照自己所管辖的地区如何更好地抓住重点、抓住要点,抓出亮点,更好地贯彻落实好《广东省全民健身条例》有了具体参照,更有利于以后开展工作。 《广东省全民健身条例》作为广东第一部全面、系统规范全民健身事业发展的专门性行政法规,该条例首次明确要求,公共体育设施应当向公众开放,开放时间不少于330天且每周不少于56小时,且推动城乡普遍建成“15分钟健身圈”。与此同时,为推动条例落地落实,我省将推进公共体育场馆和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的措施办法纳入《广东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编制,以此推动全民健身事业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