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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丨我市对城区经营性游泳场所开展疫情常态化防控检查
来源:球乡   时间:2020-06-24 16:41:53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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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端午节来临之际,6月24日,市体育局陈颖明副局长带队,会同梅江区体育行政部门相关工作人员前往梅州市五里亭友缘泳池、梅州市腾达游泳中心、梅州市永信游泳馆3家经营性游泳场所进行防疫和防溺水工作情况开展全面检查,其中室内健身游泳馆1家,室外健身游泳场2家。

在梅州市永信游泳馆
  开展疫情常态化防控检查工作是为全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根据《关于切实做好密闭场所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通知》(市防疫指函〔2020〕125号)要求,结合对经营性高危险体育项目日常检查工作要求,做到有效防止我市游泳池发生新冠肺炎疫情。

  陈颖明副局长带队认真检查了游泳场所周边预防提醒标识牌设置情况,突击检查疫情期间防控工作开展情况,并与企业负责人进行交流,提出相关整改指导意见。

检查组来到梅州市腾达游泳中心

  在梅州市五里亭友缘泳池,检查组认真检查了游泳场所周边预防提醒标识牌设置情况,检查该公司的防疫工作落实情况。

  检查中,陈颖明副局长提醒相关企业负责人要做到“两个一定要”:一是一定要认清形势,坚守底线思维,防疫工作不松懈,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对进入游泳场所的群众必须进行扫粤康码、测温,做好游泳场所水质、消毒管理工作,从源头上杜绝新冠病毒感染风险发生的概率。二是一定要加强对游泳池防溺水的安全防范工作,做到配齐合格救生员、配足有效救生设备、安全保障制度上墙、安全警示标识清晰、对携带未成年人的家长做好安全提醒等各项防范措施,确保经营单位无一起溺水安全事故发生。

  疫情尚未结束,炎炎夏日,正是青少年儿童嬉水度夏、学习游泳的高峰期,亦是溺水事故和传染疾病多发期。

  下一步,市体育局将督促各县(市、区)体育行政部门对本辖区所有经营性游泳场所进行高危体育项目管理、防疫、防溺水工作“三合一”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游泳场所,责令其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对指导督促长期整改不达标的游泳场所和无证经营的游泳场所,应责令停业,确保广大体育市场消费群众的人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