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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进一步延长了产假,受益人群有哪些,具体如何实施?

时间:2016-10-08 15:42:21
来源:本网

根据2016年9月29日修正《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的规定,不论胎次,只要是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产妇,均可享受80日的奖励假。

在具体实施方面:2016年9月29日后依法生育,以及在此前依法生育且法定生育假期尚未休完的,均可按新条例规定享受80日的奖励假。2016年9月29日前依法生育且法定生育假期已经休完的,不适用新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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