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梅州城区2014年冬季
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的通知
梅江区、梅县区爱卫会,市直和中央、省属驻梅有关单位: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病媒生物的危害,防止相关传染病发生与传播,保障人民身体健康,进一步巩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根据《广东省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市爱卫会决定,在梅州城区统一开展冬季以灭鼠、灭蝇蚊为主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此次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时间为11月5日至11月25日,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11月5—12日。主要进行宣传动员,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负责做好本级本部门、本单位干部职工的宣传发动工作,制订本级本部门、本单位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实施方案和宣传发动工作。
(二)实施阶段。11月13日—11月25日。
1.灭蝇蚊:11月13—16日;
2.灭鼠:11月16—25日。
二、防制场所
(一)宾馆酒楼饭店、集体食堂、小饮食店、副食品店、食品加工厂、粮库、商场超市、医院、火车站、汽车站、农贸市场、垃圾中转站、建筑工地、城中村等重点单位及公共环境、沟渠下水道等。
(二)机关、企事业单位、居民住宅区的楼梯角落、地下室、天棚、杂物间、配电房和绿化带等。
三、职责分工
(一)此次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梅江区辖范围的公共环境由市爱卫办通过政府服务项目中标机构组织实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的监督管理,政府各部门负责对本系统所属单位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的督促和管理;居民住宅区有物业管理的由住建部门负责督促物业公司落实;居民住宅区没有物业管理的由街道居委会或所属单位组织实施;物业租赁和待建工地等其他场所由其管理单位或使用单位组织实施。梅县区辖范围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由梅县区爱卫办组织实施。
(二)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等重点场所、居民住宅区物业管理机构等可自行购买药物消杀(不得使用国家禁用的药物)或聘请已备案病的媒生物防制服务机构有偿开展单位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目前已在省爱卫办备案公示的本市病媒生物有偿服务机构有3家、市爱卫办备案的有6家,可分别在广东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网站、梅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网查询,网址:http://www.gdaw.gov.cn、http://www.mzwsj.gov.cn)。
(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等重点场所的病媒生物防制要指定专人负责病媒生物的防制工作,完善病媒生物防范设施并组织消杀。市食品药品监管、工商、交通、住建、城管、水务等部门要按照《广东省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梅州市病媒生物防制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其余各行业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由市、区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督促落实。
各街道、居(村)委会负责组织辖区内单位和社区(村)开展病媒生物防制活动。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各社区要切实按照《广东省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有关规定的要求,广泛发动群众、全社会参与,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本着对人民群众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把病媒生物防制工作作为巩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及预防疾病流行和消除公共安全隐患的一件大事来抓,强化责任分工,指定专人负责,做到人员、经费、措施落实到位,确保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取得实效。
(二)深入宣传,提高意识。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利用宣传栏、黑板报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除害防病知识,使广大市民充分认识开展病媒生物防制与预防疾病的重要性,不断提高市民健康知识、卫生意识和自觉参与除害防病的积极性,共同营造市民自觉参与的良好氛围,以推动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的落实。
(三)整治环境,控制孳生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广泛动员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和镇、居(村)干部、市民、中小学生等社会群体积极投身环境卫生整治行动,认真组织开展辖区范围内清垃圾杂物、清积水、清鼠迹鼠粪、清蟑迹、填补鼠洞和疏通沟渠、清除环境卫生死角;完善防蚊、防蝇、防鼠设施;公共环境及单位与社区毒鼠屋设施不足或未安装的要进行加装,雨水井下水道口要安装防蚊闸,彻底清除病媒生物栖息场所和孳生地,有效降低病媒生物密度。
(四)科学用药,确保安全。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市爱卫会的统一时间要求投药或消杀,确保灭鼠做到“三饱和、四不漏”(“三饱和”即空间饱和:范围全覆盖;药量饱和:投药后第二天开始,每隔两天检查一次,连续三至四次,发现有鼠盗食,及时补投,吃多少补多少,吃光则加倍补投,直到药量不再减少为止;时间饱和:灭鼠连续投药约一周;“四不漏”即城不漏街、街不漏巷,巷不漏户,户不漏间)。居民住户和个体经营门店可使用鼠笼、鼠夹等方法灭鼠。城区公共环境和室外环境可选用速灭灵等高效菊酯类长效滞留灭杀药物,使用低容量喷雾等方法灭蝇蚊,集贸市场等场所可悬挂使用灭蝇绳灭成蝇;室内可使用粘蝇纸、蝇拍等方法消灭成蝇,使用电蚊拍、电子智能捕蚊器等灭成蚊,以有效降低病媒生物密度。严禁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药品,尽量避免药品与人畜直接接触,防止人畜中毒事件的发生。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梅州城区公共环境毒鼠药采用0.015%的溴鼠灵毒谷,如有人畜误食,可用特效解毒药维生素K1进行解毒。
(二)请各单位12月1日前将病媒生物防制活动情况表(详见附件)报送市爱卫会办公室,联系人:刘柳青,联系地址:梅龙东路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大楼二楼,电话(传真)2390558。
附件:梅州城区春夏季单位病媒生物防制活动情况统计表
梅州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2014年11月5日
附件
梅州城区冬季病媒生物防制活动统计表
单位名称: (公章)
宣传发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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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开展宣传发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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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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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何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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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媒防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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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理卫生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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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数 ;面积 (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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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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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理垃圾余泥 (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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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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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购药开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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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请专业队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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灭 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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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药灭鼠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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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药时间 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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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药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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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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灭 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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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孳生地 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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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药时间 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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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药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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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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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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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药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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灭 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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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孳生地 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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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药时间 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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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药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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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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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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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药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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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