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梅州市直卫生健康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五)
时间:2021-07-07 16:08:16
来源:本网
案件名称 | 被处罚对象 | 经营地址 | 负责人 | 处罚文号或编号 | 行政处罚机关 | 违法事实 | 处罚结果 |
景荣诊所使用一名无处方权的医师从事中西医诊疗活动案 | 景荣诊所 | 梅州市梅江区梅江碧桂园天麓商铺 | 何国初 | 梅市卫健医罚〔2021〕3号 | 梅州市卫生健康局 | 2021年5月26日,卫生监督员对景荣诊所检查发现:该诊所有三名患者正在输液,诊治医生均为高杰然,高杰然能提供《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但执业地点未注册到该诊所。高杰然为该诊所主要负责人何国初聘请, 2021年5月20日开始上班,现场发现有24张高杰然医生开具的处方。 | 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1500.00元)。 |
爱丽诺医疗美容门诊部自行消毒的手术器械(电凝刀柄)无定期开展消毒效果监测案 | 爱丽诺医疗美容门诊部 | 梅江区江南路19号 | 林顺才 | 梅市卫健消罚〔2021〕1号 | 梅州市卫生健康局 | 2021年5月11日,市卫健局卫生监督员对爱丽诺医疗美容门诊部检查时发现:1、三楼手术室消毒间有一台戊二醛消毒柜,内有九套电凝刀柄;2、现场有24本美容外科门诊档案、5张手术记录和1本梅州铁炉桥医院消毒供应室物品出库单,经询问行政负责人游国辉,其自述电凝刀柄用戊二醛消毒柜进行消毒,门诊档案记录不全是医生太忙了未及时完善。 5月25日,监督员进一步调查,询问护理人员吴静,其告知电凝刀是手术中止血用的,刀头送梅州铁炉桥医院消毒,刀柄在戊二醛消毒柜自行消毒,无消毒效果监测。经查实,该单位自行消毒电凝刀柄,未定期开展消毒效果监测工作,但未造成感染性疾病发生和暴发。 | 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元)。 |
在新冠疫情防控期间未按规定做好预检分诊工作案 | 梅州市梅江区金山街道办事处月梅村第二卫生站 | 梅江区月梅村 | 张道英 | 梅市卫健医当罚〔2021〕5号 | 梅州市卫生健康局 | 新冠疫情防控期间未按规定对患者做好预检分诊工作 | 警告,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 |
在新冠疫情防控期间未按规定做好预检分诊工作案 | 吴许平诊所 | 梅江区梅园新村侧市政养护所 | 吴许平 | 梅市卫健医当罚〔2021〕7号 | 梅州市卫生健康局 | 新冠疫情防控期间未按规定对患者做好预检分诊工作 | 警告,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 |